为应对“华西秋雨”对我市秋粮生产带来的不利影响,支持全市做好秋粮抢收和提升粮食烘干能力等相关工作,减少粮食因灾损失。根据《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省级财政秋粮生产补助资金的通知》(豫财农水(2025)73号)、《平顶山市财政局平顶山市农业机械技术中心关于下达省级财政秋粮生产补助资金的通知》(平财预(2025)345号)、《汝州市农业机械技术中心关于实施好省级财政秋粮生产补助资金的通知》(汝农机〔2025〕40号)要求,按照省委省政府“三秋”生产工作部署,抓紧做好农机调度、秋粮抢收作业和烘干机械奖补等相关工作。
我市共分配省级财政秋粮生产补助资金22万元,结合我市实际,经农财两部门商讨报市委市政府批准,对我市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7月1日-10月31日期间购置的移动式、固定式粮食烘于机(购机日期以发票开具日期为准),按照不超过农机购置补贴标准的50%给予适当补助。
根据文件要求,现将符合条件已办理并核验完毕的10台烘干机信息予以公示。
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10月31日期间购置并办理的烘干机明细表.xlsx
监督举报电话:0375-3329583
汝州市农业机械技术中心
2025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