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乐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公告
一、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下简称“购机者”),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补贴对象不包括:公职人员、离退休人员)
二、审核范围
2025年所有购置未申请补贴(资料审核)的机具。
三、办理时间
2025年6月16日开始受理“2025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申请办理(资料审核)”工作,资金用完即停止申请。
四、办理地址
南乐县农机发展中心(光明南路与人民路交叉口向南50米路东)。
五、购机者需提交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还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对公账号原件及复印件1份);
2、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购机税控发票原件及复印件1份;
4、牌证管理机具提供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村委会证明1份。
六、注意事项
1、牌证管理机具凭牌证免于现场实物核验。
2、未纳入牌证管理的机具,需带机具来农机中心,进行现场实物核验,拍人机合影照片。
南乐县农机发展中心
2025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