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召陵区2024年关于开展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的通 告
为加大耗能高、污染重、安全性能低的老旧农机淘汰力度,推动农业机械化转型升级,根据河南省农业农村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农文〔2024〕444号)及《召陵区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召农机〔2024〕19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报废更新补贴事宜通告如下:
一、补贴对象: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二、补贴范围、补贴资金及补贴标准: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覆盖全区所有镇、街道(含经济技术开发区、姬石镇)实施,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资金来源按中央财政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的3.5%执行,2024年超长期特别国债农业机械报废更新专项资金63万元(本次报废更新补贴资金先使用超长期特别国债,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再使用中央购置补贴资金)。报废补贴实行定额补贴。
三、报废补贴种类:召陵区农机报废补贴种类为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播种机、饲料粉碎机、玉米脱粒机、铡草机、农用北斗辅助驾驶系统、打(压)捆机、花生收获机、自走圆盘式青饲料收获机、谷物(粮食)干燥机、自走履带式油菜籽收获机等机具。
四、报废补贴条件:申请补贴报废农机的发动机等主要部件应齐全,来源清楚合法。机主(指合法拥有机具的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下统称“机主”)应就机具来源、归属等做出书面承诺;纳入牌证管理的农机需要提供监理机构核发的牌证;无牌证或未纳入牌证管理的,应当具有铭牌或出厂编号、车架号等机具身份信息。
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办理报废。
1.达到报废年限的。小型拖拉机报废年限为10年、大中型拖拉机报废年限为15年、履带拖拉机报废年限为12年、谷物联合收割机报废年限为12年、玉米收获机报废年限为10年、玉米脱粒机报废年限为8年、饲料粉碎机报废年限为10年、铡草机报废年限为10年。
2.使用年限或累计工作时间不足,经过检查调整或更换易损件后仍然达不到规定技术要求的。
3.由于各种原因造成严重损坏、无法修复的。
4.预计大修费用大于同类新产品售价50%的。
5.未达到报废年限,但技术状况差且无配件来源的。
6.国家明令淘汰的。
对未达报废年限但安全隐患大、故障发生率高、损毁严重、维修成本高、技术落后的农机,经区级农机主管部门同意后,允许申请报废补贴。
五、报废补贴程序:(一)报废申请。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带着报废农机相关资料到召陵区农业机械技术中心提出报废申请,进行资料审核。(二)报废旧机。机主自愿将拟报废的农机交售给回收拆解企业,同时向机主所在地农机部门备案,如实提供相关信息并签署承诺书,回收拆解企业应当核对机主和拟报废的农机信息,向机主出具报废农业机械回收确认表。(三)注销登记。纳入牌证管理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机主持《确认表》和相关证照,到当地负责农机牌证管理的机构依法办理牌证注销手续,并在《确认表》上签注“已办理注销登记”字样。无牌证或未纳入牌证管理的报废农机,由区农机主管部门在《确认表》上签注“无牌证或未纳入牌证管理,已确认拆解”字样。(四)兑现补贴。机主凭有效的《确认表》,按照相关规定申请补贴。经农机、财政部门审核通过后,向符合要求的机主兑现补贴资金。
六、农机报废申请时间:2024年11月19日起至补贴资金用完为止。
七、回收企业
1.漯河市蓝众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地点:召陵区龙江路林庄村路口东350米路北。
联系人:王 鑫 联系电话:13938039113
2.漯河市路通达农业机械维修有限公司。地点:召陵区青年镇派出所西500米路南。
联系人:谢国兵 联系电话:13939554539
政策咨询电话:0395-2605288 报废更新补贴监督电话:0395-2615997
漯河市召陵区农业机械技术中心 漯河市召陵区财政局
202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