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山县农机报废回收拆解回收环节和拆解环节分开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为落实河南省“双新”创建工作要求,加快推动信阳市农机报废更新工作,根据《河南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实施方案》中“鼓励各地开展农机报废回收拆解创新探索,允许根据实际将回收环节和拆解环节分开”等内容,结合罗山县实际,现制定《罗山县农机报废回收拆解回收环节和拆解环节分开工作实施方案(试行)》,试行期为两年。
一、指导思想
坚持“农民自愿、政策支持、方便高效、安全环保”的原则,通过政策支持进一步加大耗能高、污染重、安全性能低的老旧农机淘汰力度,加快先进适用、节能环保、安全可靠农业机械的推广应用,努力优化农机装备结构,推进农业机械化转型升级和农业绿色发展。
二、实施对象
可联合开展回收环节和拆解环节分开的报废农机回收拆解企业,相应企业简称为“回收环节”公司和“拆解环节”公司。
三、操作流程与职责
(一)报废农机回收环节
1、报废农机网点设立:网点由“回收环节”公司设置,网点提供报废农机临时储存场地,协助“回收环节”公司对报废农机验机和收集有关资料,填写“回收报废农机初始信息登记表”(表一)。
2、报废农机网点送机:“回收环节”公司通过网点将报废农机运回,并对运回的报废农机信息复验,依据“报废农机残值回收价格表”和“报废农机扣重及缺件扣除标准”进行过磅与入库,填写“回收报废农机复验登记表”(表二)。
3、报废农机审验:“回收环节”公司将报废农机集中,由罗山县农机中心派人或指派相关职能部门,对回收的报废农机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审核,提取拆解前照片。机主、回收拆解企业对报废农机进行联合验机,验机时现场拍照,同时将机具编号,留存机主和机具人机合影(留存资料一)。
4、报废农机申请:“回收环节”公司对回收报废农机进行初验与信息采集登记、资料收集,“回收环节”公司将机主与机具有关信息录入“全国农机报废更新补贴系统”,出具“报废农业机械回收确认表”(表三)。
(二)报废农机拆解环节
5、报废农机出库:“回收环节”公司对入库的报废农机,按照“回收报废农机批次拆解计划表”(表四),办理出库手续,并将待拆解报废农机运至拆解车间进行预处理。
6、报废农机预处理:“回收环节”公司将运至拆解车间进行预处理报废农机,先拍拆解前照片,照片要求:整机带编号照片和发动机带编号照片(两个编号必须一致),同时拍发动机“铭牌”局部照片,并对报废农机预处理,拆卸发动机过程(录像视频),照片和录像视频存档保存(留存资料二)。预处理的电瓶、废机油及其他危废料转存至危废库由“回收环节”公司暂存,后交“拆解环节”公司按危废料处理流程处置。
7、报废农机发动机运送:“回收环节”公司对拆卸发动机(带编号)运至发动机存放处,要求按批次分类存放,并填写“回收报废农机发动机登记表”(表五),经过磅后,按批次运至“拆解环节”公司。
8、报废农机发动机拆解:“拆解环节”公司对批次运回的发动机,依据“表一”“表二”“表三”“表四”“表五”进行复核验收,办理发动机过磅与入库手续后,转运至发动机拆解与干洗车间待拆解,办理完发动机出库手续后,按照“发动机拆解与干洗工艺流程”处理发动机,发动机拍照要求:拆解前发动机(带编号)、发动机“铭牌”拍照,发动机拆解过程拍录像视频(职能部门可以远程监控),拆解后发动机零部件拍照,发动机拆卸的“铭牌”、拆解前、拆解后和拆解过程视频存档保存(留存资料三)。
9、报废农机机架拆解:“回收环节”公司对预处理完的报废农机,进行粗拆分解和破坏,职能部门对拆解过程,进行远程监控,“回收环节”公司按约定拆解时间开放远程监控。拆解照片要求:拆解过程拍摄视频,拆解中、拆解后拍照(保留资料四)。
(三)报废农机审核环节
10、报废农机拆解审核:(1)发动机拆解审核;(2)机架拆解审核;依据上传的“留存资料一”“留存资料二”“留存资料三”“留存资料四”“留存资料五”,职能部门对报废农机拆解资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
(四)报废农机结算环节
11、报废农机补贴公示:罗山县农机中心经对报废农机拆解资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后,予以公示,公示期结束后,由县财政部门通过“一卡通系统”将报废农机补贴资金打入机主银行卡。
12、报废农机残值结算:“回收环节”公司按与机主所签的“报废农机回收拆解协议”有关约定,将报废农机残值打入机主预留的个人的银行卡,并将打入机主的银行卡的有关凭证资料存档保存(留存资料六)。
(五)报废农机建档环节
13、纸质档案:“表一”“表二”“表三”“表四”“表五”“表六”和“留存资料一”“留存资料二”“留存资料三”“留存资料四”“留存资料五”建立纸质档案。
14、电子档案:“留存资料一”“留存资料二”“留存资料三”“留存资料四”中有关视频拷贝建立电子档案。
15、铭牌档案:“表五”、拆卸的发动机“铭牌”分批和分类存放,建立铭牌档案。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罗山县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淼舸(县政府副县长)副组长:李太友(县财政局局长)
方绳武(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余耀龙(县农机中心主任)
成员:方玉亭(县财政局副局长)
沈彤(县环保局党组书记)
王鹏(县发改委副主任)
余明(县商工信局二级主任科员)
张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杨军章(县农业农村局二级主任科员)
黄崇群(县农机中心副科级干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机中心,黄崇群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开展便民服务。
强化服务意识,创新工作方式,积极采取“一站式”服务、网上办理等便民措施,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提高补贴申请资料校核效率。鼓励回收拆解企业上门回收、办理业务。加强政策宣传,扩大公众知晓度。大力推行信息公开,对实施方案、补贴额、操作程序、投诉咨询方式等信息全面公开,对享受补贴的信息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监督。
(三)强化监督管理。
按照各自职责进一步完善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监管机制,提升信息化监管能力,逐步将农机报废全流程各环节纳入信息化监管范围,通过定期调取回收拆解企业视频监控等方式进行监管,防止机具假报废、流入二手机市场。制定风险防控措施,严格加强监管,严查虚假报补等骗套补贴资金的违规行为,严惩违规主体。发现回收拆解企业存在违规行为,视情节轻重,采取警告、通报、暂停参与补贴实施并限期整改、禁止参与补贴实施等措施进行处理。对弄虚作假套取国家补贴资金的企业、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参照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的有关规定和原则进行严肃处理,并将其纳入“黑名单”。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认真受理、核查、处理群众举报投诉。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
1、附表一:回收报废农机初始信息登记表
2、附表二:回收报废农机复验登记表
3、附表三:报废农业机械回收确认表
4、附表四:回收报废农机拆解批次计划表
5、附表五:回收报废农机发动机登记表
罗山县农业机械化技术中心
2024年11月27日
附表一
回收报废农机初始信息登记表
隶属县或区: 网点联系人: 手机号: 公司对接人: 年 月 日
进入 | 机主 | 身份证号 | 机型 | 车架号 | 发动机 | 职能部门 | 待补机具信息 | 录入信息 | 机具 | 经办人 | 机主 |
附表二
回收报废农机复验登记表
部门: 业务员: 标志代码号: 年 月 日 编码:
日期 | 机型 | 车架号 | 发动机 | 过磅数量 | 缺件 | 扣杂 | 过磅价格 | 残值款 | 待补机具信息与其他项 | 业务 | 验机 |
附表三
报废农业机械回收确认表
回收确认表编号:
机主姓名/ | 身份证号 | |||
机主地址 | ||||
机主联系电话 | 机具型号 | |||
机具类别 | 出厂编号 | |||
发动机号 | 底盘(车架)号 | |||
牌照号码 | 出厂日期 | |||
初次注册登记日期 | 回收日期 | |||
农机回收拆解企业(章) | 农机部门(章) |
附表四
回收报废农机拆解批次计划表
部门: 填表人: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拆解 | 拆解 | 区 | 台数 | 吨位 | 残值价格(元) | 发动机 | 发动机价(元) | 机型 | 备 | 客户 |
附表五
回收报废农机发动机登记表
部门: 业务员: 标志代码号: 年 月 日 编码:
日期 | 机主 | 身份证号 | 机型 | 机具 | 发动机 | 发动机 | 过磅数量 | 过磅价格 | 残值款 | 业务 | 验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