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密市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工作自查报告
按照部委省市主管部门有关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工作的实施,充分发挥政策效益,我市于近期对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进行了全面核查,现将有关核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当地注册登记参与补贴的农机产销企业核查情况
一是通过对我市农机购置补贴情况了解,结合我市市场监管部门,天眼等进行核查涉及农机制造注册企业16家,经过核实注册企业中两家生产农具配件,其余14家未生产农机具。以上企业没有申报进入补贴目录的农业机械产品。
二是我市注册登记有4家参与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销售企业,经过对以上4家销售企业所销售机具的核查和注册登记地址核实,其经营范围真实性可靠,经营正常。
二、加强补贴机具核查重点对以下11项的核查情况
(一)产品在当地没有应用场景,却有产品销售的情况
或产品购置数量大于当地实际需求的情况排查。
根据三年来我市购置补贴机具核查情况,我市购买的补贴机具均是围绕当地农业发展和农户的实际需要来购买的。不存在有购置数量远大于当地实际需求的情况。同时我市在机具补贴核查中,补贴机具必须是正常使用,如发现没有使用,必须说明情况,查明原因,否则不予补贴。因此,也不存在产品在当地没有应用场景,却有产品销售的情况。
(二)产品购置数量短期内大幅度增加,却没有合理原
因的情况排查。
近三年来,每年我市都会对购买特殊机具、短期内大幅度增加机具、小品牌机具、连年购买农机具的合作社和农户作为核查的重点。从而严格杜绝农机补贴违规套补、骗补行为。
(三)收到群众反映涉嫌套补,骗补的农机产品情况排查。
新密市农机购置补贴办在政府网站公布了咨询电话:0371-69822893,投诉电话:0371-69888002,并对购机者补贴情况在乡村和政府网站进行了公示,同时每年都对补贴机具质量和使用性能开展调查。近二年来,我市未收到群众反映有涉嫌套补、骗补行为。
(四)收到群众反映实际销售产品与鉴定报告不符的农
机产品情况排查。
我市近三年来未收到群众反映实际销售产品与鉴定报告不符的农机产品等问题举报和投诉。
(五)群众反映质量低劣的农机产品。
我市近三年来未收到群众反映质量低劣的农机产品。
(六)农机生产企业注册地与注销地不在一个省份的农机产品。
农机补贴在农户自主购机的基础上,受到农业机械品牌质量、性能等因素的影响,农户选择购机的范围较广,我市动力机械主要以山东潍坊、江苏沃得、河北英虎、河南中联、河南洛阳生产厂家为主。农具:秸秆还田机以河南巨隆、河北中州、惠田,旋耕机以河南巨隆、惠田,犁以荥阳华丰,播种机以河北农哈哈机具为主,这些农机具都是大品牌大厂家,质量性能过关,市场占有率较高,从近几年核查中没有发现异常情况。
(七)群众反映某农机产品市场销售价格明显低于同类产品的情况。
在补贴过程中,补贴工作人员严把审核关,对补贴机具发票、合格证等信息进行认真核对。一是测算补贴额是否在销售额30%左右,二是对此同类机械销售价格明显低于市场同类产品价格,将会进一步进行核查,确有异常的,将会取消补贴资格。目前,我市没有发生此类问题。
(八)农机产品生产(销售)者与购机者为同一个人(主体)的情况或生产(销售)者与购机者有产品销售的情况。
为防止此类情况发生,我市每一位购机者都出具有村组证明,并在机具核实中经常走访购机户、农机合作社了解情况,目前我市未发生有此类情况。
(九)农机产品结构简单,制造粗糙,价格却远高于其生产成本的情况,群众反映农机产品有更换涂改铭牌、发动机编号情况。
近几年来,我市购机补贴都以补贴目录中大品牌、大厂家、适应性强、推广度高的农业机械为主,技术成熟,制造精度较高,不存在粗制滥造的现象。在机具核查中如发现有机具出厂编号、发动机号、车架号、合格证、发票与机具本身不相符或者有涂改痕迹的将不与补贴核实,所以我市补贴机具也不存在有更换、涂改铭牌、发动机编号现象。
(十)群众反映农机产品有更换、涂改铭牌、发动机编号等情况。
我市未收到群众反映农机产品有更换、涂改铭牌、发动机编号等情况。
(十一)其它异常情形的产品情况。
我市在对经销商和农户补贴机具核实过程中未发现其它
异常情形的产品。
三、强化工作纪律
(一)开展自我核查。市购补办对近三年我市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情况开展了全面梳理和排查。一是主要梳理和排查了补贴资料、补贴流程,经认真梳理和排查补贴资料完全符合上级规定,补贴流程合理。二是找风险点,有针对性的制定了防控措施,截止目前未发现问题。三是财政部门会同农业农村部门加强资金监管,定期调度和发布资金使用进度,确保补贴资金安全。
(二)加强培训。为提高我市农机购置操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政治素质,压实基层监管责任。一是每年组织至少两次以上县乡两级补贴操作人员系统学习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相关文件和材料,通过学习有效的了提高材料审核和机具核验能力。二是对农机经销商签订销售企业承诺书。三是对各乡镇签订“一岗双责”责任书。
(三)开展警示教育。我购补办定期组织了参与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的县乡工作人员和农机经销商针对性开展警示教育,举一反三,始终保持警钟长鸣。
(四)加强工作人员管理。加强补贴资金使用过程的监督与管理。要严格执行国务院“三个严禁”、“五项制度”、“八个不得”、“四个禁止”要求,我购补办组织从事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党和国家反腐倡廉法规以及部委省市级等部门关于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各种制度规定、各种廉政建设警示教育材料等,通过学习进一步提高了农机购置补贴人员的廉洁自律意识,从而净化农机补贴环境,落实好农机补贴惠农政策,切实做到让政府放心、群众满意为搞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新密市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