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第一批下达我县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233万元(豫财农水〔2022〕90号),第二批812万元(豫财农水〔2023〕36号),两批合计2045万元。以前年度结转中央财政补贴资金17.3万元,年度中央财政农机补贴资金合计可使用额度2062.3万元。
2023年度第一批下达我县省级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39万元(豫财农水〔2023〕11号),第二批下达376万元(212+164、豫财农水〔2023〕87号),第三批下达80万元(豫财农水〔2023〕113号),三批合计495万元。以前年度结转省补131.253万元,年度省级财政农机补贴资金合计可使用额度626.253万元。
河南省明确要求:“ 2023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省级资金用途与中央资金一致,不再用于累计补贴”,所以2023年我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总计可使用额度为2688.553万元。
截止2023年12月底,我县年度实际使用农机补贴资金合计2688.553万元(其中报废补贴52.74万元),补贴机具合计1144台(其中报废补贴40台),受益农户1062(其中报废补贴31户),年度补贴资金全部使用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