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关于2021年农机报废更新补贴的
通 告
为加快我市老旧农业机械的报废更新,进一步优化农机装备结构,推动农机节能减排,减少农机事故隐患,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现将我市2021年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补贴对象
凡在本市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二、机具种类
我市补贴报废农机种类为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玉米脱粒机、花生摘果机、饲料(草)粉碎机、铡草机。
三、报废条件
申请报废的农机应当主要部件齐全,来源清楚合法,纳入牌证管理的农机需要提供监理机构核发的牌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办理报废手续。
1、达到报废年限的。小型拖拉机报废年限为10年、大中型拖拉机报废年限为15年、履带拖拉机报废年限为12年、自走式联合收割机报废年限为12年、悬挂式玉米联合收割机报废年限为10年、手扶式水稻插秧机报废年限为8年、乘坐式水稻插秧机报废年限为10年、玉米脱粒机报废年限为8年、花生摘果机报废年限为8年、饲料(草)粉碎机报废年限为10年、铡草机报废年限为10年;2、使用年限或累计工作时间不足,经过检查调整或更换易损件后仍然达不到规定技术要求的;3、由于各种原因造成严重损坏、无法修复的;4、预计大修费用大于同类新产品50%的;5、未达到报废年限,但技术状况差且无配件来源的;6、国家明令淘汰的。
四、补贴标准
农机报废更新补贴额按报废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机型和类别确定,具体补贴标准依据省农业农村厅统一确定的标准执行。
序号 | 品目 | 机型 | 基本配置和参数 | 报废补贴额(元) |
1 | 拖拉机 | 20马力及以下 | ≤20马力 | 1000 |
20-50马力(含) | 20马力<功率≤50马力 | 3500 | ||
50-80马力(含) | 50马力<功率≤80马力 | 7000 | ||
80-100马力(含) | 80马力<功率≤100马力 | 10000 | ||
100马力以上 | >100马力 | 12000 | ||
2 | 联合收割机 | 自走式全喂入稻麦联合收割机 | 0.5kg/s<喂入量≤1kg/s | 3000 |
自走式全喂入稻麦联合收割机 | 1kg/s<喂入量≤3kg/s | 5500 | ||
自走式全喂入稻麦联合收割机 | 3kg/s<喂入量≤4kg/s | 7300 | ||
自走式全喂入稻麦联合收割机 | 喂入量>4kg/s | 11000 | ||
自走式半喂入稻麦联合收割机 | 收获行数:3行,功率≥35马力 | 7200 | ||
自走式半喂入稻麦联合收割机 | 收获行数≥4行,功率≥35马力 | 17500 | ||
自走式玉米联合收割机 | 收获行数:2行 | 7200 | ||
自走式玉米联合收割机 | 收获行数:3行 | 12500 | ||
自走式玉米联合收割机 | 收获行数≥4行 | 20000 | ||
悬挂式玉米联合收割机 | 收获行数:1-2行 | 3000 | ||
悬挂式玉米联合收割机 | 收获行数:3-4行 | 5500 | ||
3 | 饲料(草)粉碎机 | 400-550mm饲料粉碎机 | 400mm≤转子直径<550mm | 150 |
550mm及以上饲料粉碎机 | 转子直径≥550mm | 300 | ||
4 | 玉米脱粒机 | 生产率10t/h及以上玉米脱粒机 | 生产率≥10t/h | 700 |
5 | 花生摘果机 | 配套动力7kW及以上,花生摘果机 | 花生摘果机,配套动力≥7kW | 400 |
6 | 铡草机 | 6—9t/h铡草机 | 6t/h≤生产率<9t/h | 350 |
9—15t/h铡草机 | 9t/h≤生产率<15t/h | 750 | ||
15-20t/h铡草机 | 15t/h≤生产率<20t/h | 850 | ||
20t/h及以上铡草机 | 生产率≥20t/h | 2400 |
五、机具报废更新程序
(一)机具报废更新申请:
达到报废条件且符合灵宝市报废补贴目录的农机所有者(拖拉机或联合收割机需携带牌照),持本人身份证到各乡镇农业服务中心或农机安全监理站领取并填写《报废农业机械回收确认表》。
(二)老旧机具注销登记
纳入牌证管理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机主持《确认表》和相关证照,到灵宝市农机监理站依法办理牌证注销手续,经确认无误后在确认表上签注“已办理注销手续”。
(三)老旧机具的报废
老旧农机所有者自愿将拟报废的农业机械交售给灵宝报废汽车回收网点,报废农机残值由回收企业和机主按照公平自愿原则商定,回收企业核对机主和拟报废的农机信息,向机主填写《报废农业机械回收确认表》。
(四)兑现补贴资金
机主凭有效的《报废农业机械回收确认表》和本人身份证,到农机购置补贴办公室申请农机报废补贴。农机购置补贴办公室负责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由财政部门向符合要求的机主兑现补贴资金。
联系电话:0398-8822567 0398-3090926
二○二一年八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