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河南省农机农垦发展中心 专题 河南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信息公开专栏 信息公开 信阳市 罗山县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

罗山县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投诉处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3-09-14  信息来源:罗山县农机中心

  一、投诉补贴工作的必要性。农机补贴投诉是农机管理工作的重要组织部分,对于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调整农机生产者、销售者和使用者的关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强化干部队伍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投诉的范围。使用者因补贴机具质量、维修和售后服务引发的异议;农机补贴经销商有违规经营行为的;对农机补贴工作人员有违规违纪行为的。投诉受理和调解无偿服务。

  三、投诉的处理。接诉受理人员要做好登记和记录,对不记名投诉,要记录诉求内容。对实名投诉的,要将投诉人的姓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准确登记,如实记录诉求内容。投诉处理一般情况要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处理,农机质量投诉农忙时应在2个工作日内进行处理,实名投诉的,办理人要及时向投诉人反馈,需要进行调查的,要告知投诉人。

  四、工作纪律。投诉受理人员,应对投诉者的个人信息予以保密,投诉材料要详细记载和保存,未经批准,不得对外泄漏和外借。

  农机中心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依法依纪进行处分:无正当理由拒不受理、处理投诉的;利用投诉工作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擅自透露投诉者信息的;对重大质量案件不及时上报,造成恶劣影响的。

  五、投诉举报电话:2122953(农机中心办公室)、2130690(分管领导办公室电话)、2175966(财政局农业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