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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孟州市农机购置补贴办理程序

发布时间:2023-04-01  信息来源:孟州农机技术推广站

农机购置补贴办理程序

 

1、补贴对象。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2、自主选机购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按照“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方式实施。购机者自主选择购买机具,按市场化原则自行与农机产销企业协商确定购机价格与支付方式,并对交易行为真实性、有效性和可能发生的纠纷承担法律责任。

3、补贴资金申请。购机者购买机具后,可自主下载农机购置补贴APP软件(扫描下方二维码安装注册后使用)申请补贴,购机者自主向当地农业机械技术中心提出补贴资金申领事项,按规定提交申请资料(所购机具及发票;身份证、户口薄或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购机者本人银行卡折复印件),签署告知承诺书,承诺购买行为、发票购机价格等信息真实有效,按相关规定申办补贴。 

4、机具、资料审验。市农业机械技术中心按照《河南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工作要点(试行)》等要求,对补贴相关申请资料进行形式审核,对补贴机具进行核验,其中牌证管理机具凭牌证免于现场实物核验。

农机部门受理购机者申请后,对购机者提供的机具、发票、身份信息、银行帐号、《农业机械报废回收证明》等相关申请资料(原件)进行形式审核,购机者对其提交的农机购置补贴相关申请资料和购买机具的真实性承担相关责任。不符合条件或资料不全的,不予受理,并当场说明理由。

    5、补贴公示。市农业机械技术中心在收到购机者补贴申请后,应于2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因资料不齐全等原因无法受理的,应注明原因,并按原渠道退回申请;对符合条件可以受理的,应于13个工作日内(不含公示时间)完成相关核验工作,并在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实时公布补贴申请信息,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6、补贴资金兑付。财政部门审核农业机械技术中心部门提交的资金兑付申请与有关材料,于15个工作日内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方式向符合要求的购机者兑付资金。严禁挤占挪用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补贴申领原则上当年有效,因当年财政补贴资金规模不够、办理手续时间紧张等无法享受补贴的,可在下一个年度优先兑付。

补贴政策全面实行跨年度连续实施,除发生违规行为或补贴资金超录外,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购机者提交补贴申请,且补贴机具资质、补贴标准和办理程序等均按购机者提交补贴申请并录入办理服务系统时的相关规定执行,不受政策调整影响,切实稳定购机者补贴申领预期。购机者对其购置的补贴机具拥有所有权,自主使用,可依法处置,若存在争议,由县级补贴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1694496632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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