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卧龙区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使用进度
一.2023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规模
根据《南阳市财政局 南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宛财预﹝2022﹞114号)文件精神,2023年上级下达我区中央财政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为932万元;根据《南阳市财政局 南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产业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宛财预﹝2023﹞376号)文件精神,2023年上级下达我区第二批中央财政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为522万元。合计2023年度中央财政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1454万元。根据《南阳市财政局 南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农业相关资金的通知》(宛财预﹝2023﹞272号)文件精神,2023年上级下达我区省级财政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为24万元。根据河南省农机农垦发展中心《关于2023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省级资金的说明》精神,2023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省级资金用途与中央资金一致,不再用于累加补贴。
卧龙区2023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总规模为1478万元。
二、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进度
(一)上半年使用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情况
上半年第一批共使用中央及省级财政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955.8500万元,受理核验购机补贴申请373份,共补贴各类机具373台,直接受益户346户(农机部门已办理结算手续)。截止8月31日,区财政部门已兑付326.1400万元,直接受益户109户,各类机具113台。
截止到2023年6月30日,卧龙区第二批已受理审验购机补贴申请168份,直接受益户144户,各类机具170台,使用中央财政及省级财政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163.3580万元(预审验尚未公示)。
上半年共审验使用1119.2080万元,上半年剩余可用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补贴资金358.7920万元。
(二)下半年使用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情况
1.截止到8月31日,共办理国三产品审验:购机者26人,机具31台,共使用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101.6100万元,国三遗留问题已解决完毕。
下半年截止8月31日,剩余可用资金257.1820万元。
2.尚未办理申请审验的机具统计:
(1)2021年12月31日以前APP系统申请统计申请户183户,机具200台,需使用资金63.3600万元。
(2)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APP系统申请统计申请户435户,机具537台,需使用资金276.7210万元。
截止目前以上合计总需求资金340.0810万元,目前资金缺口82.9090万元(不含新购机尚未在APP系统申请的资金额),这一数据仍在增长变化中。
2023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