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河南省农机农垦发展中心 专题 河南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信息公开专栏 信息公开 漯河市 源汇区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

漯河市源汇区2023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通告(一)

发布时间:2023-04-10  信息来源:源汇区农业机械推广服务中心

     根据《漯河市源汇区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要求,为做好我区2023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项目实施工作,特通告如下 :

一、补贴实施规模

2023年源汇区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现为373万元,去掉2022年已结算未拨付的52.4万元,剩余补贴资金320.6万元,用于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和农机报废补贴。

二、补贴对象与补贴标准

补贴对象为我区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农场职工与本区其他农民享有同等申请补贴的权利(以下简称“购机者”)。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原则上在省域内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具体补贴标准按《河南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执行。补贴额的调整工作一般按年度进行。中央财政资金实际补贴比例在30%上下一定范围内浮动符合政策规定。

 三、补贴范围和补贴机具

我区补贴范围按照《2021-2023河南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执行,共 15大类44个小类171个品目(省有关文件规定仅限丘陵山区县补贴机具除外)。

  补贴机具必须是补贴范围内的产品。补贴机具须在明显位置固定标有生产企业、产品名称和型号、出厂编号、生产日期、执行标准等信息的铭牌。

  四、操作流程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按照“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方式实施。购机者自主选择购买机具,按市场化原则自行与农机产销企业协商确定购机价格与支付方式,并对交易行为真实性、有效性和可能发生的纠纷承担法律责任。购机行为完成后,购机者自主在农机补贴APP客户端,进行补贴申请的录入,农机部门受理后购机者签署告知承诺书,承诺购买行为、发票购机价格等详实信息。购机者对所提供信息真实有效性负相关法律责任。如有骗取国家补贴资金的行为,将移交相关部门,追回补贴资金,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购机者通过APP客户端录入信息后,可随时关注申请是否被受理及受理进度,农机部门受理后购机者需携带有效身份证、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凭营业执照、法人有效身份证、购机发票及产品合格证、车辆行驶证等资料前往农机部门进行办理相关业务。

  五、补贴对象确定:

区农机部门对购机者补贴资格进行合规性确认,申请农机购置补贴对象较多而补贴资金不足时,按照优先机具、购机发票日期(并已申请成功)先后顺序确定补贴对象,并将补贴对象信息进行公示,以公平、公正、实事求是为原则规范实施。我区当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完毕,区农机部门应及时发布公告,停止受理补贴申请。补贴申领原则上当年有效,因当年财政补贴资金规模不够无法享受补贴的,可在下一年度优先享受。

六、实施计划:本年度项目拟分为两步实施。

第一阶段:优先办理条件

(一)2022年11月30日(含)以前购买“国三”动力机械,申请日期截止到2023年5月31日,过期未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补贴资格。

(二)优先办理农机购置补贴系统农机鉴定证书即将到期机具;

(三)优先办理在2022年12月31日前购买机具并已在补贴系统预登记过的机具(以发票日期为准);

第二阶段:根据上级下达2023年剩余项目资金的具体时间进行另行通知办理。

   七、申请时间和地点:

农机购置补贴申请时间:发布通告之日起——资金用完为止

农机购置补贴申请方式:购机户通过手机APP录入补贴申请

 

农机购置补贴咨询地点:源汇区农业机械推广服务中心(源汇区长江路西段103号源汇区农业农村局四楼东409)  

咨询电话:0395-5759028            监督电话:0395-5759029

                                                        

 

漯河市源汇区农业机械推广服务中心

                                                                       202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