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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济源市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制度

发布时间:2021-03-09  信息来源:

         济源市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制度

    《河南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和《济源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要求精神要求,为做好补贴机具核验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制度:

    一、核验内容
    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是指市(县)级及以下农机化主管部门对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下简称“购机者”)申报农机购置补贴时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形式审核、对机具进行核查的工作。核验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购机者身份信息。个人身份证件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工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等信息。
    (二)购买信息。购买补贴机具税控发票等信息。
    (三)机具信息。机具实物上的固定铭牌信息、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所对应机具的信息、牌证管理机具的牌照信息等。
    (四)其他信息。购机者“社保卡”账号、开户名等信息,以及政策实施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信息。
    上述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由购机者、产销企业和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分别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核验程序及要求
    (一)受理申请。对购机者自主提出的补贴申请,主管部门应按规定及时受理。
    (二)资料核验。一是购机者及其身份、购机税控发票等资料。购机者为个人的,重点核验购机者本人与其身份证件的肖像照片是否相符,购机税控发票所显示的购机者姓名与购机者身份证件所显示的姓名是否一致;购机者为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重点核验该组织法定代表人本人与其身份证件的肖像照片是否相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所显示的姓名与工商营业执照所显示的法定代表人姓名是否一致,购机税控发票所显示的购机者名称与工商营业执照所显示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名称是否一致。二是“社保卡”等资料。重点核验购机者填写的“社保卡”账号、开户名等信息与其携带的“社保卡”所显示的账号、身份证件所显示的购机者姓名、工商营业执照所显示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名称是否一致。三是购机价格真实性承诺。提示购机者确认购机税控发票上的购机金额与其实际全部支付给经销企业的资金是否一致,以及隐瞒不报、提供虚假信息需承担的违规责任,提示购机者对购机价格的真实性签字确认。四是政策实施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未通过核验的,应将所发现的问题一次性告知购机者,并说明完善方法。
(三)机具核验。一是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登记核验。对所有享受农机购置补贴的机具逐台核验,做到“见人、见机、见票、见机具永久铭牌、见补贴标识”。二是重点机具入户抽查核验。重点机具包括:1.所有的动力机械;2.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所申请购置的补贴机械;3.所有享受省级累加补贴资金的机械;4.补贴额度在10000元以上的其他机械。5.批量购置的机械。机具核验须在补贴资金结算前开展。重点核验购机税控发票所显示的机具名称、生产企业、型号、发动机号、出厂编号与所购实物机具铭牌显示信息是否一致,所购实物机具铭牌显示信息与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内对应的机具信息是否一致,购机税控发票所显示的经销企业与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内对应的经销信息是否一致。补贴机具喷码与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所提供机具编码是否一致。对牌证管理机具,要登记牌照信息。
    核验结果由核验人员与购机者双方签字确认。
未通过核验的,应将所发现的问题一次性告知购机者,并说明完善方法。
(四)农业农村(农机)部门在收到购机者补贴申请后,应于2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因资料不齐全等原因无法受理的,应注明原因,并按原渠道退回申请;对符合条件可以受理的,应于13个工作日内(不含公示时间)完成相关核验工作,并在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实时公布补贴申请信息,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三、监督管理
     (一)加强核验人员队伍建设。选配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作风优良的干部从事核验工作。
     (二)推行购机承诺践诺。加强购机者补贴申请行为的自我约束和信用管理,实行补贴申请资料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的自主承诺,引导其规范参与补贴政策实施,主动报告所发现的问题,共同维护政策实施良好环境。
     (三)全面排查违规线索。对核验中发现的补贴申请违规行为线索,由核验工作人员逐条书面登记,并及时报告分管领导。开展违规线索集体研究,对违规嫌疑较大或反复出现的应启动调查程序。对补贴机具核验争议处理等重大事项,及时报请市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