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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责任 阳光操作 强化监管 确保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廉洁高效落实

发布时间:2019-05-09  信息来源:商丘市农业机械服务中心

农机购置补贴作为党和国家的一项重要强农惠农政策,2004年开始在我市实施以来,全市累计落实中央和省级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4.5亿元。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持续实施,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农民群众购买和使用先进适用农业机械的积极性,全市新增各类农机具6万台,受益农户达到4.5万户,既优化了农机装备结构,增加了农民收入,又推动了我市农业机械化的跨越式发展。截至2017年底,全市农机总动力达到1012万千瓦,位居全省第三位;大中型拖拉机达到2.36万台,位居全省第四位;联合收割机达到2.2万台,位居全省第一位;全市农作物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85.5%,高出全省7个百分点。

近年来,虽然我市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规模不断扩大,由2004年的70万元增加到2017年的12255万元,但由于农民购机需求不断增长,现有资金规模仍不能满足所有购机农民的需要,即不能实行普惠制。也由于资金有限,我们只能把补贴产品重点放在粮食生产的薄弱和急需环节的农机产品上,并不是所有的农机产品都能享受国家的补贴。由于这两个因素的影响,各级农机管理部门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的难度和各种风险隐患加大。为确保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廉洁高效落实,市农机局党委班子高度重视政策实施,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从加强制度建设入手,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创新多层次监管长效机制,确保了政策执行不走样、农民利益不打折,以及补贴资金和干部的“双安全”。

一、着力改进领导方式,逐步完善责任机制

2012年以前,年度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方案都是由各县(市、区)农机部门根据中央和省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补贴机具类型、补贴机具数量由县级农机部门掌握,省、市农机部门备案,在政策具体实施中也基本由农机部门单独操作,因此有可能给县级农机部门留下权力寻租的空间。从2012年起,为加强对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领导,市农机局根据中央和省文件精神,统一协调指导各县(区)成立了以政府主管领导为组长,由财政审计、监察、农业、农机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组。领导组统一负责补贴工作方案审定、补贴对象确定、实施过程监督和实施结果审核等重大事项,将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由过去农机部门一家操作彻底转变为多部门联合行为,提高了政策执行的透明度和决策的科学性。农机部门作为政策实施工作主体,具体负责政策宣传、接受申请、材料审核、与财政部门共同确定补贴对象、补贴实施、档案归集整理和补贴结果核实等工作。市农机局每年都与各县(市、区)农机局签订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目标责任书,细化目标任务,明确各自的责任义务和工作纪律。各县(市、区)农机局也严格落实责任机制,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具体责任人直接负责,同时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二、着力强化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为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家喻户晓,市、县两级农机管理部门按照农业部有关文件要求,积极拓展政策公开宣传途径,利用政务公告栏、明白纸、新闻媒体和政府网站等媒介,将农机购置补贴方案、申请报名程序、补贴机具一览表、操作流程等政策信息全面向社会公开。市农机化信息网站和各县(区)政府门户网站均设立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公开专栏,及时分批公示了补贴对象的姓名、户籍地址、所购机具名称型号、享受补贴金额等重要信息。全市每年均编印农机购置补贴政策问答资料5万余份,发放至农民群众、新闻媒体和有关部门。市农农业机械服务中心领导成员带队走进“政风行风热线”、“纠风在线”,接受群众信息咨询,现场解答农民群众问题;市、县电视台每年都对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进行专题报道;市县两级均设立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咨询投诉电话,随时接听群众关于补贴工作情况和产品质量情况的投诉;全市实现了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的规范化、常态化、制度化。

   三、着力创新操作方式,实现阳光操作

2013年起,我市农机购置补贴方式由“农民差价购机、补贴资金拔付给生产厂家”改为“全价购机、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户”。这种方式避免了农机经销商与管理部门勾结伪造手续骗取补贴资金的问题。

农业部、财政部文件规定县级农机、财政两部门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确定补贴对象,然后发放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近年来,由于大型农机购置补贴申请人数较多,补贴指标数量不能满足群众购机需求,为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杜绝补贴指标分配中的找关系、走后门、暗箱操作等不正之风,2013年以来我们具体策划指导了柘城、宁陵等部分县(区)率先在全省试行公开摇号确定补贴对象。中心纪委、监察室、补贴办工作人员和市、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财政、农委(办)、审计等有关部门人员现场全程监督,摇到号的群众非常满意,没有摇到号的也能接受,充分体现了公平公正,有效化解了因购机没有拿到补贴而引发的社会矛盾。

    四、着力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构建廉政长效机制  

针对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全过程,市农机局纪工委指导全市农机部门持续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通过自己找、领导点、同志提等多种形式,深入查找权力行使风险、岗位管理风险和人员素质风险,绘制了主要风险防控工作流程表,对涉及到的每个单位、每个岗位、每个人员的职责定位、法定权限和工作流程进行认真梳理排查,认真分析可能发生的廉政风险,并对排查出的风险点进行公示。做到了查找风险不漏项、参与排查不漏岗。我们对查找出的9个风险点进行了分析评估,按风险发生几率和危害程度确定了高、中、低三个风险等级,建立了岗位风险等级目录,实施分类防控管理,逐项建立防控制度。同时,通过定期廉政预警测评、民意调查、廉政谈话等多种方式,对工作制度、预防措施、监督管理等项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在购机补贴工作的操作过程中,进一步完善事前、事中、事后的“三个核查关”,即逐级审批关、单机核实关、质量监督关,确保补贴资金落到实处。全市农机部门基本构建了覆盖权力运行管理、监督和制约全过程的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的长效机制。

五、着力强化动态监管确保政策落实

市农业机械服务中心按照“立规矩、强监管、抓服务”的原则,坚持做好了对农机购置补贴全过程的动态监管。根据农机购置补贴的重点环节和主要监管时段,指导督促全市各级农机部门严格执行国务院“三个严禁”、农业部“三个绝不能”、“八个不得”的规定以及市委、市政府的有关要求。领导班子成员带领检查小组不定期深入到县级农机管理部门、农民申请购机现场和补贴产品经销企业进行督导检查,及时发现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了政策执行不走样、农民利益不打折。 如今年,为认真落实中共商丘市纪委办公室《关于转发<全省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市业机械服务中心每年都要组织督查组,并邀请市财政部门有关领导和人员参加,对全市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督查。督查采取听取县区农机主管部门汇报、查阅补贴工作档案、深入购机户核查(不少于10户)、走访农机经销企业、随机抽取购机户电话核查等方式,全面了解补贴政策的宣传、公开是否到位,补贴程序是否规范透明,补贴政策、监督检查、“一站式”服务是否到位,是否存在生冷硬推、吃拿卡要、优亲厚友、与民争利、欺压百姓等“四风”问题,是否存在以权谋私、虚报冒领、贪污侵占和违规收费、收受红包、礼金、购物卡等违纪违法问题。督查组针对各县区存在的不同问题当场都提出了整改要求,并将督查情况向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作了汇报。

目前,各县区农机主管部门在补贴机具落实到户后,都能按照市农业机械服务中心要求,抽调人员组成若干检查小组按照“乡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机”的原则,深入每个享受农机购置补贴的群众家中逐人逐机调查核实,做到了“见人、见机、见发票”和“人机合影、签字确认”,并对检查组实行“谁核查、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同时做好补贴农机具质量和售后服务回访调查工作况,认真征求群众对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意见。通过核查,防止了套补骗补现象的发生,确保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在我市全面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