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召陵区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管理,提升政策实施满意度,确保补贴资金安全和政策效益充分发挥。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投档与核验等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19〕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核验内容
补贴机具核验是指区农机化主管部门对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下简称“购机者”)申报农机购置补贴时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形式审核、对机具进行核查的工作。核验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购机者身份信息。个人身份证件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工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等信息;
(二)购买信息。购买补贴机具税控发票等信息;
(三)机具信息。机具实物上的固定铭牌信息、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所对应的机具信息、牌证管理机具的行驶证信息等;
(四)其它信息。购机者社保卡或银行开户许可证的开户名等信息。
上述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由购机者、产销企业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核验的程序及要求
(一)受理申请。对购机者自主提出的补贴申请,由召陵区农机补贴部门及时受理,并进行初步核验工作,推广使用手机APP受理补贴申请。
(二)资料核验。一是核验购机者及其身份、购机税控发票等资料。购机者为个人的,重点核验购机者本人与其身份证的肖像照片是否相符,购机者身份证所显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与其提供的户口本上对应的信息是否一致,购机税控发票所显示的购机者姓名与购机者身份证件所显示的姓名是否一致;购机者为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重点核验该组织法定代表人本人与其身份证件的肖像照片是否相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所显示的姓名与工商营业执照所显示的法定代表人姓名是否一致,购机税控发票所显示的购机者名称与工商营业执照所显示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名称是否一致。对牌证管理机械,重点核验购机者携带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行驶证》信息与农机安全监理系统推送给辅助管理系统的牌证信息、机具信息是否一致。此外,还需核验税控发票显示的机具名称、生产企业、型号、发动机号(不带动力的可不核验)、出厂编号、经销企业等与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对应的信息是否一致。二是社保卡、银行开户许可证等资料。购机者为个人的,重点核验购机者提供的社保卡与购机者身份证所显示的姓名是否一致,如情况一致,则购机者需在农机购置补贴核查表上签字确认,同意将购机补贴款打入此折,否则,核验不通过;购机者为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重点核验购机者银行开户许可证显示的经营组织名称和法定代表人姓名与工商营业执照所显示的经营组织名称和法定代表人姓名是否一致。三是购机价格真实性承诺。重点核验购机价格与购机税控发票上的购机金额是否一致,提示购机者确认购机税控发票上的购机金额与成交价格是否一致,以及隐瞒不报、提供虚假信息需承担的违规责任,要求购机者在确认补贴表上签字确认。
未通过核验的,应将所发现的问题一次性告知购机者,并说明完善方法。
(三)机具核验。
1、核验方法:重点核验购机发票所显示的机具名称、生产企业、型号、发动机号(不带动力的可不核验)、出厂编号与所购实物机具铭牌显示信息是否一致,所购实物机具铭牌显示信息与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内对应的机具信息是否一致。对于牌证管理机具免予现场实物核验(但需核验购机者携带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行驶证》信息与农机安全监理系统推送给辅助关系图的牌证信息、机具信息是否一致)。购机税控发票所显示的经销企业与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内对应的经销信息是否一致。加强对单人多台套、短期内大批量、同人连年购置同类机具、区域适应性差的机具购置等异常情形的核验。
2、办理时限:在收到购机者补贴申请后,应于2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因资料不齐全等原因无法受理的,应注明原因,并按原渠道退回申请;对符合条件可以受理的,应于13个工作日内(不含公示时间)完成相关核验工作。“三合一”机具需核实作业面积,不受办理时限限制。
3、核验方式:一是要求购机者在购机完成后,及时到召陵区农机补贴部门办理补贴。由农机补贴部门指定专人办理补贴相关手续。在初步受理补贴时,对购机者信息及补贴机具信息进行初步核查,初步受理时要求“见人”、“见机”、“见票”。二是采取进村入户、电话核验、邻里走访的方式进行核验。对通过核验的,核验人员现场拍摄人机合影、机具铭牌等照片,填写核实表,核验人员和购机者双方签字确认。
对核验不通过的,应将所发现的问题一次性告购机者,并说明完善方法。
(四)公示报送。对通过核验的补贴申请信息,在农机购置补贴公开专栏上实时公布补贴申请信息,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同时在各乡镇政府公开专栏张贴补贴申请信息表。公示无异议后,在补贴系统里打包申请结算。申请结算状态完成后,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公示。同时给区财政局上报申请结算花名册,由区财政局和农机部门组织人员进行抽查核实。抽查核实完成并公示无异议后,整理结算资料报送区财政局审核拨付。
(五)资料处理。对财政局未提出异议的补贴申请,将其核验资料留存备用备查,留存期限不少于5年。
三、监督管理
(一)明确职责分工。资料核验由区农机推广中心负责,牌证管理机械核验由区农机安全监理部门负责。各核验部门要选配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作风优良的干部从事核验工作,对参与核验的工作人员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廉洁从政、业务技能等方面的教育培训。建立健全分管领导监督机制和“谁核验、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
(二)推行购机承诺践诺。加强购机者补贴申请的自我约束和信用管理,实行补贴申请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的自主承诺,引导其规范参与补贴政策实施,主动报告所发现的问题,共同维护政策实施良好环境。
(三)全面排查违规线索。对核验中发现的补贴申请违规行为线索,由核机工作人员及时报告分管领导。对补贴机具核验争议处理等重大事项,及时报区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研究决策。
(四)严格监督管理。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以机具核验流程为主线,逐项工作、逐个环节查找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
漯河市召陵区农业机械技术中心
2023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