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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蔡县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操作流程

发布时间:2018-10-25  信息来源:

1.购机补贴对象凭身份证领取并填写农机购置补贴申请表、公示表。
2.购机补贴对象持农机购置补贴申请表到本人所在乡(镇)、村委、财政所申请并盖章签署意见后及时报送县农机主管部门。
3.县农机主管部门进行补贴资格确认,经审核后在购机申请表上签署意见,通过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软件系统全流程网络化操作,全流程网络化公开,全流程网络化监管。
4.购机补贴对象持县农机管理部门和县财政部门发给的补贴指标通知书(加盖农机、财政部门公章)到供货单位(补贴产品生产企业或其指定的经销商)办理购机手续,实行全价购机。
5.供货单位向购机补贴对象出具全额销售发票,发票上注明补贴机具名称、型号、实际销售价格、补贴额、购买人地址、姓名及身份证号等信息。
6.供货单位须及时将机具销售信息录入农机补贴辅助管理软件系统。
7.购机补贴对象如购买动力机械,须持购机发票到县服务中心进行人机合影,对享受补贴机具喷漆放号、入户挂牌、办证,及时录入农机监理管理系统。
8.补贴实施一段时间后(或一季度),申请补贴资金数据与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软件系统中资金数据完全一致后,导出汇总表,由县农机管理部门、财政部门、乡镇部门,通知购机补贴对象到指定地点,见人见机见发票,本人签字。
9.由财政部门、农机部门对补贴资金汇总表进行确认后,经领导批示后拨付乡(镇)财政部门,由乡(镇)财政部门负责拨付到农户一卡通上。
10.全年补贴工作结束后,整理补贴相关资料,归档,报送信息、工作总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