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河南省农机农垦发展中心 专题 河南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信息公开专栏 信息公开 驻马店市 汝南县

汝南县2018举报投诉电话及操作流程

发布时间:2018-05-10  信息来源:

汝南县农机补贴举报投诉电话:0396-8022263

农机购置补贴操作流程
1自主选机购机

  1. 补贴申请受理。
购机者本人向农机局提出补贴资金申领,按规定提交申请资料:1)个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1. 个人需提供村委出具的从事农业生产的证明,农业生产经营组织需提供乡(镇)政府出具的从事农业生产的证明;
  2. 购置机具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发票上须注明补贴机具名称、型号、出厂编号(发动机号)、实际销售价格、购买人姓名等信息
  3. 购机者涉农补贴“一卡(折)通”原件及复印件,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开户银行账户复印件;
  4. 购买牌证管理机械的,还需提供农机监理部门注册登记(受理)凭证或行车证;
6)申请报废老旧农机更新补贴的,还需带《农业机械报废回收证明》。以上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由购机者和补贴机具产销企业负责,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3、补贴资格审核及机具核验。县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组织农机、财政部门工作人员按职责分工、时限要求对补贴相关申请资料进行形式审核,然后在购机集中地或指定地点对申请补贴对象所购机具进行核验。机具核验要见人(购机者)、见机(购置的补贴机具)、见发票(购机发票)。人、机、票核验无误后,由核验人员现场拍摄购机者与所购机具的合影照片,对补贴机具喷涂补贴编号,并由核验人员和购机者分别在《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上签字确认。对于不可移动机具和需要入户核查机具进行入户核查。在机具核实期间,补贴对象如无特殊情况,在10日内未将机具接受核实的,视为主动放弃补贴。
4、补贴对象公示。补贴对象审核确认无异议后,分期分批依次将补贴资金申请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5补贴资金兑付。公示无异议后,县财政局根据农机局提供的审核意见及有关材料,分期分批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县级承办金融机构,在7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存入购机对象的补贴存款卡(折),切实加快补贴资金兑付和结算进度。
特别提示:
1、购机者提供的身份证、发票、一卡通信息必须一致;
2、补贴申领有效期原则上当年有效,少量确因急需,当年财政补贴资金规模不够、办理手续时间紧张等无法享受补贴的,可在下一个年度优先补贴。
3、县农机局会及时向社会公示相关补贴信息,热忱欢迎社会各界人员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