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农机(2017)28号
正阳县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今年我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根据《河南省农业机械管理局、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通知》(豫农机计文【2017】35号)和《河南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2016年装配“国Ⅱ”柴油机农业机械补贴有关事宜的通知》(豫农机计文【2017】15号)要求,结合我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 资金分配
- 补贴机具范围
(二)补贴2016年待补机具。1169万元用于补贴2016年待补的大型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含履带式收割机)、深松机、秸秆还田机、捡拾打捆机、免耕播种机、花生收获机。旋耕机转2018年补贴。
三、进度安排
(一)2017年6月10日前制定方案、上报。
(二)2017年6月30日前完成2017年3月新受理83台“国Ⅱ”机械的入户核查、公示工作。
(三)2017年6月30日前完成2016年受理待补机械的资金结算。
(四)2017年12月20日前完成项目总结、电子档案上报。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密切配合
此次农机工作补贴由县政府牵头,县监察、财政、农机、公安、工商质监、农业、林业、畜牧等部门充分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搞好项目工作。县人大、政协涉农科室对补贴政策实施监管。县监察局全程参与补贴政策实施过程,加强对项目实施的监督。县公安局要对经销商、购机者扰乱补贴次序、套取补贴资金、倒卖补贴指标的行为进行查处。县工商质监局要做好补贴机具的质量审查工作。县农机局主要负责补贴对象和补贴种类及补贴产品经销商确定,购机者实际购机情况和购机后实际使用情况核实确认。县财政局参与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具体实施工作,规范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充分发挥就地就进实施监管优势。
县农机局、县财政局按照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要求,联合成立项目实施办公室,开展联合办公。项目实施办公室设分管农财的副局长、县农机局分管项目工作的副局长和纪检组长任副主任。项目实施办公室下设秘书组、技术组、机具组、督查组等职能组。各职能组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有条不紊地开展工作。
(二)公开信息,接受监督
补贴机具核查结束后,补贴资金拨付前,公示补贴对象实际购机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年度补贴工作结束后,县农机局以公告的形式将所有享受补贴的购机者信息及落实情况在县政府网站上公布,同时要注意保护个人隐私。
(三)严肃纪律,加强监督
项目实施办公室严格规范操作程序,实行一站式大厅办理。项目实施办公室督查组对项目实施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随时查处和纠正项目实施工作中不规范行为。县农机管理部门对投诉集中、“三包”服务不到位、采取不正当竞争、出厂编号及铭牌不规范、未按规定使用辅助管理系统、虚假宣传、降低配置、以次充好、骗补套补等线索具体的投诉进行重点调查核实。对于违反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相关规定的生产企业和经销企业,将按上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查处。
由县政府牵头,监察、农机、财政乡(镇)政府、村委共同搞好农机购置补贴核查工作。联合组织核查人员逐户逐机核查,见人见机,机具实行发票、合格证、机型、牌证、发动机号、底盘号等相对照,并对机具实际使用情况进行核查,核查率100%,核查结果作为补贴资金发放的依据。县财政局对审查合格的机具及时发放补贴资金。
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结束后,乡农机局及时做好购机补贴登记建档和管理,建立购机补贴电子档案。认真做好工作总结,按规定及时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和工作总结。
附:正阳县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分配一览表
2017年6月13日
正阳县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分配一览表
机具名称 | 台 数 | 2017补贴资金(万元) | 备 注 |
“国Ⅱ”机械 | 334 | 927 | |
轮式收割机 | 3 | 9 | |
履带收割机 | 167 | 299 | |
拖拉机 | 174 | 411 | |
深松机 | 11 | 2 | |
返田机 | 620 | 95 | |
捡拾打捆机 | 9 | 12 | |
免耕播种机 | 9 | 3 | |
花生收获机 | 1250 | 338 | |
合计 | 2577 | 209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