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舆县农业机械管理局
平 舆 县 财 政 局
平机字〔2019〕36号
平舆县2019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
实 施 方 案
为切实做好2019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更好的满足农民群众农业生产购机需求,进一步优化我县农机装备结构,推进农业综合机械化水平再上新台阶,根据河南省农业机械管理局、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和《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监管强化纪律约束的通知》(农办机〔2019〕6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推动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发展、助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基本要求,提高粮食和主要农产品生产全程机械化水平,为国家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提供坚实的物质技术支撑;为了更好的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19年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计财发〔2019〕6号)文件精神,加大对购置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机具的支持力度,坚持绿色生态导向,大力推广节能环保、精准高效农业机械化技术,促进农业绿色发展;推动科技创新,加快技术先进农机产品推广,促进农机工业转型升级,提升农机作业质量;推动普惠共享,推进补贴范围内机具敞开补贴,加大对农业机械化薄弱地区支持力度,促进农机社会化服务,切实增强政策获得感;创新组织管理,着力提升制度化、信息化、便利化水平,严惩失信违规行为,严防系统性违规风险,确保政策规范廉洁高效实施,不断提升公众满意度和政策实现度,进一步为我县农业生产提供大力支撑。
二、实施范围和补贴对象
(一)实施范围
2019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继续覆盖全县19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县农场纳入本县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范围,农场职工与本县其他农民享有同等申请补贴的权利。具体农机补贴资金使用计划见《平舆县2019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使用计划情况一览表》。
(二)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下简称“购机者”),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在保障农民购机权益的前提下,鼓励因地制宜培育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提升农机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水平。
(三)资金使用
2019年我县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2136万元,财政部门要会同农机管理部门加强资金监管,定期发布资金使用进度。上年结转的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可继续在下年使用,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按有关规定处理。上年结转的累加补贴资金可继续在下年使用,累加补贴标准和范围依照下年省累加实施方案执行,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累加结转资金,按有关规定处理。
继续在全县范围开展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工作。鼓励采取融资租赁、贴息贷款等形式购置大型农业机械。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要与农机购置补贴相衔接,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操作办法按照《河南省农机局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商务厅关于印发<2012年河南省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豫农机管文〔2012〕118号)和本年度工作要求执行。
三、补贴机具种类、资质和补贴标准
(一)补贴机具种类
围绕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农业“四优四化”发展等支农重点工作,根据农业生产实际需要和补贴资金规模,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在省定14大类30个小类60个品目机具补贴范围内,结合我县实际,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缩减范围,突出重点,优先保证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所需机具,特别是对农业种植结构调整、土壤改良、深松深耕、免耕播种、高效植保、节水灌溉、高效施肥、秸秆还田离田、秸秆打捆、花生收获、粮食烘干、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等支持农业绿色发展的机具要优先补贴,重点补贴100马力及以上的大型拖拉机、小麦联合收割机、玉米收获机等大型农业机械。同时对补贴额度1500元以下的机具原则上不予补贴,限制履带式收获机械的补贴。
(二)补贴机具资质
补贴机具必须是补贴范围内的产品,同时还应具备以下资质之一:(1)获得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2)获得农机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列入农机自愿性认证采信试点范围,获得农机自愿性产品认证证书。补贴机具须在明显位置固定标有生产企业、产品名称以及型号、出厂编号、生产日期、执行标准等信息的永久性铭牌。农机生产企业对投档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合规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补贴标准
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原则上在省域内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具体补贴标准按《河南省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2019年调整)执行。鉴于市场价格具有波动性,在政策实施过程中,具体产品或具体档次的中央财政资金实际补贴比例在30%上下一定范围内浮动符合政策规定。
四、操作流程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
- 成立组织,制定方案。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要求,成立由县领导牵头,各相关部门组成的“平舆县2019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平舆县2019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
(三)自主选机购机
自主选机购机。购机者自主选机购机,并对购机行为和购买机具的真实性负责,承担相应责任义务。鼓励非现金方式支付购机款,便于购置行为及资金往来全程留痕。
购机者对其购置的补贴机具拥有所有权,可自主使用、依法依规处置。
(四)补贴资金申请。购机者自主向县农机管理部门提出补贴资金申领事项,按规定提交申请资料,其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由购机者和补贴机具产销企业负责,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实行牌证管理的机具,要先行办理牌证照。严禁以任何方式授予补贴机具产销企业进入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办理补贴申请的具体操作权限,严禁补贴机具产销企业代替购机者到主管部门办理补贴申请手续。
结合我县实际,对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购机者年度内享受补贴资金总额的上限不得超过15万元,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享受补贴资金总额不超过45万元(县委、县政府支持的有利于环保的农业企业除外)。累加补贴政策要与中央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紧密结合,必须在按规定完成中央农机购置补贴程序的基础上,办理累加补贴。
- 申请资料:身份证明材料(个人身份证原件或组织机构代码及其复印件1张)、发票原件及复印件1张。另外凡动力机械还需提供合格证、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1张和牌照号,配套机具提供合格证原件或铭牌号。
3、补贴资格确认。公示无异议后,县级农机管理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在购机资金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盖章,确认其补贴资格,如无特殊情况,在规定的日期内未将机具接受核验的视为主动放弃补贴。
(五)补贴资金兑付。农机管理部门、财政部门按职责分工、时限要求对补贴相关申请资料进行形式审核,组织核验重点机具,由财政部门分期分批向符合要求的购机者发放补贴资金。对实行牌证管理的补贴机具,由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在上牌过程中一并核验;对安装类、设施类或安全风险较高类补贴机具,可在生产应用一段时期后兑付补贴资金。
五、工作要求
- 加强领导,密切配合。成立平舆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共同研究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并对补贴工作进行联合监管,强化约束机制,明确任务和责任,纪检监察部门人员全程参与监督。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明确一名分管领导负责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工作,乡镇农业服务中心、乡镇财政所要明确专人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对补贴机具进行核验认定。
农机管理部门、财政部门,在县委政府领导下组织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共同做好补贴资金需求摸底、补贴资金使用、重点推广机具种类、补贴对象确认、补贴机具核实、补贴资金兑付、违规行为处理等工作,重大事项须提交县级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策。县财政部门要增加资金投入,加强资金监管,以保证必要的组织管理经费。
(二)规范操作,高效服务。全面运用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鼓励通过手机APP(含人脸识别)推广使用补贴机具网络投档软件。探索补贴机具“一机一码”识别管理,提高政策实施信息化水平。
切实加快补贴申请受理、资格审核、机具核验、受益公示等工作,鼓励在购机集中地或当地政务大厅等开展受理申请、核实登记等“一站式”服务。补贴申领有效期原则上当年有效,少量确因急需,当年财政补贴资金规模不够、办理手续时间紧张等无法享受补贴的,可在下一个年度优先补贴,以稳定购机者补贴申领预期。
完善补贴机具核验流程,做到“见机、见人、见发票”,重点加强对大中型机具的核验和单人多台套、短期内大批量等异常申请补贴情形的监管,积极探索实行购机真实性承诺、受益信息实时公开和事后抽查核验相结合的补贴机具监管方式。
补贴资金兑付之前由县农机局、财政局会同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完成重点补贴机具抽查核验,重点补贴机具抽查比例按30%左右,做到“见机、见人、见发票”和人机合影、双方签字确认,建立“谁核验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 的责任倒查和追究制度,要减少不必要的工作环节,尽量方便群众,提高工作效率。
(三)公开信息,接受监督。农机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扩大社会公众知晓度,全面建立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对申请资金补贴者信息进行公示,对实施方案、补贴额一览表、操作程序、补贴机具信息表、投诉咨询方式、违规查处结果等重点信息全面公开,实时公布补贴资金申请登记进度和享受补贴购机者信息。
(四)加强监管,严惩违规。全面建立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内部控制规程,规范业务流程,强化监督制约。开展县级农机购置补贴延伸绩效管理,强化结果运用。充分发挥第三方作用,加强督导评估,强化补贴政策实施全程监管。
加强购机者信息保护,配合相关部门严厉打击窃取、倒卖、泄露补贴信息和电信诈骗等不法行为。
全面贯彻落实《农业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农办财〔2017〕26号)精神,加大违规行为查处力度,严处失信违规主体。
六、方案与总结
农机管理部门、财政部门要根据《河南省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结合县农业生产需要、农机化现状、供给测结构性调整、环保要求、农民购买能力及农民购机的积极性等情况进行全面分析的基础上,提出补贴机具的种类、品目、资金使用计划及管理措施等,拟定2019年度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报经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决定后印发本年度实施方案,并报市农机局、财政局备案。2019年12月15日前,要将全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总结报告报送市农机局、市财政。
平舆县农业机械管理局 平舆县财政局
2019年9月3日
附件1
河南省(平舆县)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
(共14(13)大类、30(22)小类、61(43)个品目)
1.耕整地机械
1.1耕地机械
1.1.1铧式犁
1.1.2旋耕机(含履带自走式旋耕机)
1.1.3深松机
1.1.4微耕机
2.种植施肥机械
2.1播种机械
2.1.1条播机
2.1.2穴播机
2.1.3免耕播种机
2.1.4旋耕播种机
2.2育苗机械设备
2.2.1秧盘播种成套设备(含床土处理)
2.3栽植机械
2.3.1水稻插秧机
3.田间管理机械
3.1中耕机械
3.1.1田园管理机
3.2植保机械
3.2.1动力喷雾机
3.2.2喷杆喷雾机
3.2.3风送喷雾机
3.3修剪机械
3.3.1茶树修剪机
4.收获机械
4.1谷物收获机械
4.1.1自走轮式谷物联合收割机
4.1.2自走履带式谷物联合收割机(全喂入)
4.1.3半喂入联合收割机
4.2玉米收获机械
4.2.1自走式玉米收获机
4.2.2自走式玉米籽粒联合收获机
4.2.3穗茎兼收玉米收获机
4.2.4玉米收获专用割台
4.3果实收获机械
4.3.1番茄收获机
4.3.2辣椒收获机
4.4蔬菜收获机械
4.4.1果类蔬菜收获机
4.5籽粒作物收获机械
4.5.1油菜籽收获机
4.6根茎作物收获机械
4.6.1薯类收获机
4.6.2花生收获机
4.7饲料作物收获机械
4.7.1打(压)捆机
4.7.2青饲料收获机
4.8茎秆收集处理机械
4.8.1秸秆粉碎还田机
5.收获后处理机械
5.1脱粒机械
5.1.1玉米脱粒机
5.2清选机械
5.2.1粮食清选机
5.3干燥机械
5.3.1谷物烘干机
5.3.2果蔬烘干机
6. 农产品初加工机械
6.1茶叶加工机械
6.1.1茶叶杀青机
6.1.2茶叶揉捻机
6.1.3茶叶炒(烘)干机
6.1.4茶叶筛选机
6.2剥壳(去皮)机械
6.2.1玉米剥皮机
6.2.2花生脱壳机
7.农用搬运机械
7.1装卸机械
7.2.1抓草机
8.排灌机械
8.1喷灌机械设备
8.1.1喷灌机
9.畜牧机械
9.1饲料(草)加工机械设备
9.1.1铡草机
9.1.2揉丝机
9.1.3饲料(草)粉碎机
9.1.4饲料混合机
9.2饲养机械
9.2.1孵化机
9.2.2送料机
9.2.3清粪机
9.2.4粪污固液分离机
9.3畜产品采集加工机械设备
9.3.1挤奶机
9.3.2贮奶(冷藏)罐
10.水产机械
10.1水产养殖机械
10.1.1增氧机
11.农业废弃物利用处理设备
11.1废弃物处理设备
11.1.1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备
12.农田基本建设机械
12.1平地机械
12.1.1平地机(含激光平地机)
13.动力机械
13.1拖拉机
13.1.1轮式拖拉机(不含皮带传动轮式拖拉机)
13.1.2手扶拖拉机
13.1.3履带式拖拉机
14.其他机械
14.1其他机械
14.1.1农业用北斗终端(含渔船用)
注:附件中加重颜色的大类、小类、品目不列入我县补贴。
附件2 平舆县2019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 资金使用计划情况一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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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品目 | 型号 | 数量(台) | 补贴合计(万元) |
动力机械 | 拖拉机 | 100马力以上 | 160 | 400 |
小计 | 160 | 400 | ||
收获机械 | 谷物收获机 | 自走式 | 80 | 214 |
薯类、花生收获机 | 大型 | 200 | 54 | |
玉米收获机 | 自走式 | 160 | 627 | |
捡拾压捆机 | 100 | 260 | ||
小计 | 540 | 1155 | ||
配套农具 | 种植机械 | 大型 | 100 | 40 |
秸秆还田机 | 大型 | 500 | 100 | |
耕整地机械 | 大型 | 300 | 45 | |
小计 | 900 | 185 | ||
畜牧养殖机械 | 畜牧养殖机械 | 10 | 10 | |
小计 | 10 | 10 | ||
农业废弃物利用处理设备 |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备 | 50 | 136 | |
小计 | 50 | 136 | ||
其它机械 | 粮食烘干设备 | 10 | 90 | |
高效植保机械 | 100 | 160 | ||
小计 | 110 | 250 | ||
总计 | 1770 | 2136 |
主 题 词: 农机、 补贴、 资金、 方案
主 送: 市农业机械管理局、市财政局
抄 送: 县政府办
打印时间: 2019年9月3日 印发:10份
平舆县农业机械管理局
平 舆 县 财 政 局
平机字〔2019〕36号
平舆县2019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
实 施 方 案
为切实做好2019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更好的满足农民群众农业生产购机需求,进一步优化我县农机装备结构,推进农业综合机械化水平再上新台阶,根据河南省农业机械管理局、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和《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监管强化纪律约束的通知》(农办机〔2019〕6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推动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发展、助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基本要求,提高粮食和主要农产品生产全程机械化水平,为国家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提供坚实的物质技术支撑;为了更好的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19年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计财发〔2019〕6号)文件精神,加大对购置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机具的支持力度,坚持绿色生态导向,大力推广节能环保、精准高效农业机械化技术,促进农业绿色发展;推动科技创新,加快技术先进农机产品推广,促进农机工业转型升级,提升农机作业质量;推动普惠共享,推进补贴范围内机具敞开补贴,加大对农业机械化薄弱地区支持力度,促进农机社会化服务,切实增强政策获得感;创新组织管理,着力提升制度化、信息化、便利化水平,严惩失信违规行为,严防系统性违规风险,确保政策规范廉洁高效实施,不断提升公众满意度和政策实现度,进一步为我县农业生产提供大力支撑。
二、实施范围和补贴对象
(一)实施范围
2019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继续覆盖全县19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县农场纳入本县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范围,农场职工与本县其他农民享有同等申请补贴的权利。具体农机补贴资金使用计划见《平舆县2019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使用计划情况一览表》。
(二)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下简称“购机者”),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在保障农民购机权益的前提下,鼓励因地制宜培育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提升农机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水平。
(三)资金使用
2019年我县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2136万元,财政部门要会同农机管理部门加强资金监管,定期发布资金使用进度。上年结转的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可继续在下年使用,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按有关规定处理。上年结转的累加补贴资金可继续在下年使用,累加补贴标准和范围依照下年省累加实施方案执行,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累加结转资金,按有关规定处理。
继续在全县范围开展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工作。鼓励采取融资租赁、贴息贷款等形式购置大型农业机械。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要与农机购置补贴相衔接,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操作办法按照《河南省农机局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商务厅关于印发<2012年河南省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豫农机管文〔2012〕118号)和本年度工作要求执行。
三、补贴机具种类、资质和补贴标准
(一)补贴机具种类
围绕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农业“四优四化”发展等支农重点工作,根据农业生产实际需要和补贴资金规模,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在省定14大类30个小类60个品目机具补贴范围内,结合我县实际,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缩减范围,突出重点,优先保证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所需机具,特别是对农业种植结构调整、土壤改良、深松深耕、免耕播种、高效植保、节水灌溉、高效施肥、秸秆还田离田、秸秆打捆、花生收获、粮食烘干、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等支持农业绿色发展的机具要优先补贴,重点补贴100马力及以上的大型拖拉机、小麦联合收割机、玉米收获机等大型农业机械。同时对补贴额度1500元以下的机具原则上不予补贴,限制履带式收获机械的补贴。
(二)补贴机具资质
补贴机具必须是补贴范围内的产品,同时还应具备以下资质之一:(1)获得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2)获得农机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列入农机自愿性认证采信试点范围,获得农机自愿性产品认证证书。补贴机具须在明显位置固定标有生产企业、产品名称以及型号、出厂编号、生产日期、执行标准等信息的永久性铭牌。农机生产企业对投档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合规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补贴标准
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原则上在省域内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具体补贴标准按《河南省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2019年调整)执行。鉴于市场价格具有波动性,在政策实施过程中,具体产品或具体档次的中央财政资金实际补贴比例在30%上下一定范围内浮动符合政策规定。
四、操作流程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
- 成立组织,制定方案。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要求,成立由县领导牵头,各相关部门组成的“平舆县2019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平舆县2019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
(三)自主选机购机
自主选机购机。购机者自主选机购机,并对购机行为和购买机具的真实性负责,承担相应责任义务。鼓励非现金方式支付购机款,便于购置行为及资金往来全程留痕。
购机者对其购置的补贴机具拥有所有权,可自主使用、依法依规处置。
(四)补贴资金申请。购机者自主向县农机管理部门提出补贴资金申领事项,按规定提交申请资料,其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由购机者和补贴机具产销企业负责,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实行牌证管理的机具,要先行办理牌证照。严禁以任何方式授予补贴机具产销企业进入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办理补贴申请的具体操作权限,严禁补贴机具产销企业代替购机者到主管部门办理补贴申请手续。
结合我县实际,对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购机者年度内享受补贴资金总额的上限不得超过15万元,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享受补贴资金总额不超过45万元(县委、县政府支持的有利于环保的农业企业除外)。累加补贴政策要与中央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紧密结合,必须在按规定完成中央农机购置补贴程序的基础上,办理累加补贴。
- 申请资料:身份证明材料(个人身份证原件或组织机构代码及其复印件1张)、发票原件及复印件1张。另外凡动力机械还需提供合格证、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1张和牌照号,配套机具提供合格证原件或铭牌号。
3、补贴资格确认。公示无异议后,县级农机管理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在购机资金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盖章,确认其补贴资格,如无特殊情况,在规定的日期内未将机具接受核验的视为主动放弃补贴。
(五)补贴资金兑付。农机管理部门、财政部门按职责分工、时限要求对补贴相关申请资料进行形式审核,组织核验重点机具,由财政部门分期分批向符合要求的购机者发放补贴资金。对实行牌证管理的补贴机具,由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在上牌过程中一并核验;对安装类、设施类或安全风险较高类补贴机具,可在生产应用一段时期后兑付补贴资金。
五、工作要求
- 加强领导,密切配合。成立平舆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共同研究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并对补贴工作进行联合监管,强化约束机制,明确任务和责任,纪检监察部门人员全程参与监督。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明确一名分管领导负责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工作,乡镇农业服务中心、乡镇财政所要明确专人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对补贴机具进行核验认定。
农机管理部门、财政部门,在县委政府领导下组织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共同做好补贴资金需求摸底、补贴资金使用、重点推广机具种类、补贴对象确认、补贴机具核实、补贴资金兑付、违规行为处理等工作,重大事项须提交县级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策。县财政部门要增加资金投入,加强资金监管,以保证必要的组织管理经费。
(二)规范操作,高效服务。全面运用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鼓励通过手机APP(含人脸识别)推广使用补贴机具网络投档软件。探索补贴机具“一机一码”识别管理,提高政策实施信息化水平。
切实加快补贴申请受理、资格审核、机具核验、受益公示等工作,鼓励在购机集中地或当地政务大厅等开展受理申请、核实登记等“一站式”服务。补贴申领有效期原则上当年有效,少量确因急需,当年财政补贴资金规模不够、办理手续时间紧张等无法享受补贴的,可在下一个年度优先补贴,以稳定购机者补贴申领预期。
完善补贴机具核验流程,做到“见机、见人、见发票”,重点加强对大中型机具的核验和单人多台套、短期内大批量等异常申请补贴情形的监管,积极探索实行购机真实性承诺、受益信息实时公开和事后抽查核验相结合的补贴机具监管方式。
补贴资金兑付之前由县农机局、财政局会同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完成重点补贴机具抽查核验,重点补贴机具抽查比例按30%左右,做到“见机、见人、见发票”和人机合影、双方签字确认,建立“谁核验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 的责任倒查和追究制度,要减少不必要的工作环节,尽量方便群众,提高工作效率。
(三)公开信息,接受监督。农机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扩大社会公众知晓度,全面建立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对申请资金补贴者信息进行公示,对实施方案、补贴额一览表、操作程序、补贴机具信息表、投诉咨询方式、违规查处结果等重点信息全面公开,实时公布补贴资金申请登记进度和享受补贴购机者信息。
(四)加强监管,严惩违规。全面建立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内部控制规程,规范业务流程,强化监督制约。开展县级农机购置补贴延伸绩效管理,强化结果运用。充分发挥第三方作用,加强督导评估,强化补贴政策实施全程监管。
加强购机者信息保护,配合相关部门严厉打击窃取、倒卖、泄露补贴信息和电信诈骗等不法行为。
全面贯彻落实《农业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农办财〔2017〕26号)精神,加大违规行为查处力度,严处失信违规主体。
六、方案与总结
农机管理部门、财政部门要根据《河南省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结合县农业生产需要、农机化现状、供给测结构性调整、环保要求、农民购买能力及农民购机的积极性等情况进行全面分析的基础上,提出补贴机具的种类、品目、资金使用计划及管理措施等,拟定2019年度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报经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决定后印发本年度实施方案,并报市农机局、财政局备案。2019年12月15日前,要将全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总结报告报送市农机局、市财政。
平舆县农业机械管理局 平舆县财政局
2019年9月3日
附件1
河南省(平舆县)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
(共14(13)大类、30(22)小类、61(43)个品目)
1.耕整地机械
1.1耕地机械
1.1.1铧式犁
1.1.2旋耕机(含履带自走式旋耕机)
1.1.3深松机
1.1.4微耕机
2.种植施肥机械
2.1播种机械
2.1.1条播机
2.1.2穴播机
2.1.3免耕播种机
2.1.4旋耕播种机
2.2育苗机械设备
2.2.1秧盘播种成套设备(含床土处理)
2.3栽植机械
2.3.1水稻插秧机
3.田间管理机械
3.1中耕机械
3.1.1田园管理机
3.2植保机械
3.2.1动力喷雾机
3.2.2喷杆喷雾机
3.2.3风送喷雾机
3.3修剪机械
3.3.1茶树修剪机
4.收获机械
4.1谷物收获机械
4.1.1自走轮式谷物联合收割机
4.1.2自走履带式谷物联合收割机(全喂入)
4.1.3半喂入联合收割机
4.2玉米收获机械
4.2.1自走式玉米收获机
4.2.2自走式玉米籽粒联合收获机
4.2.3穗茎兼收玉米收获机
4.2.4玉米收获专用割台
4.3果实收获机械
4.3.1番茄收获机
4.3.2辣椒收获机
4.4蔬菜收获机械
4.4.1果类蔬菜收获机
4.5籽粒作物收获机械
4.5.1油菜籽收获机
4.6根茎作物收获机械
4.6.1薯类收获机
4.6.2花生收获机
4.7饲料作物收获机械
4.7.1打(压)捆机
4.7.2青饲料收获机
4.8茎秆收集处理机械
4.8.1秸秆粉碎还田机
5.收获后处理机械
5.1脱粒机械
5.1.1玉米脱粒机
5.2清选机械
5.2.1粮食清选机
5.3干燥机械
5.3.1谷物烘干机
5.3.2果蔬烘干机
6. 农产品初加工机械
6.1茶叶加工机械
6.1.1茶叶杀青机
6.1.2茶叶揉捻机
6.1.3茶叶炒(烘)干机
6.1.4茶叶筛选机
6.2剥壳(去皮)机械
6.2.1玉米剥皮机
6.2.2花生脱壳机
7.农用搬运机械
7.1装卸机械
7.2.1抓草机
8.排灌机械
8.1喷灌机械设备
8.1.1喷灌机
9.畜牧机械
9.1饲料(草)加工机械设备
9.1.1铡草机
9.1.2揉丝机
9.1.3饲料(草)粉碎机
9.1.4饲料混合机
9.2饲养机械
9.2.1孵化机
9.2.2送料机
9.2.3清粪机
9.2.4粪污固液分离机
9.3畜产品采集加工机械设备
9.3.1挤奶机
9.3.2贮奶(冷藏)罐
10.水产机械
10.1水产养殖机械
10.1.1增氧机
11.农业废弃物利用处理设备
11.1废弃物处理设备
11.1.1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备
12.农田基本建设机械
12.1平地机械
12.1.1平地机(含激光平地机)
13.动力机械
13.1拖拉机
13.1.1轮式拖拉机(不含皮带传动轮式拖拉机)
13.1.2手扶拖拉机
13.1.3履带式拖拉机
14.其他机械
14.1其他机械
14.1.1农业用北斗终端(含渔船用)
注:附件中加重颜色的大类、小类、品目不列入我县补贴。
附件2 平舆县2019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 资金使用计划情况一览表 |
||||
类别 | 品目 | 型号 | 数量(台) | 补贴合计(万元) |
动力机械 | 拖拉机 | 100马力以上 | 160 | 400 |
小计 | 160 | 400 | ||
收获机械 | 谷物收获机 | 自走式 | 80 | 214 |
薯类、花生收获机 | 大型 | 200 | 54 | |
玉米收获机 | 自走式 | 160 | 627 | |
捡拾压捆机 | 100 | 260 | ||
小计 | 540 | 1155 | ||
配套农具 | 种植机械 | 大型 | 100 | 40 |
秸秆还田机 | 大型 | 500 | 100 | |
耕整地机械 | 大型 | 300 | 45 | |
小计 | 900 | 185 | ||
畜牧养殖机械 | 畜牧养殖机械 | 10 | 10 | |
小计 | 10 | 10 | ||
农业废弃物利用处理设备 |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备 | 50 | 136 | |
小计 | 50 | 136 | ||
其它机械 | 粮食烘干设备 | 10 | 90 | |
高效植保机械 | 100 | 160 | ||
小计 | 110 | 250 | ||
总计 | 1770 | 2136 |
主 题 词: 农机、 补贴、 资金、 方案
主 送: 市农业机械管理局、市财政局
抄 送: 县政府办
打印时间: 2019年9月3日 印发:1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