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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水县2018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8-10-24  信息来源:


 

商水县农业机械管理局 商水县财政局
商水县2018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
     
 
根据《周口市农业机械管理局、周口市财政局转发河南省农业机械管理局、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8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通知》(周农机〔2018〕29号)和《周口市农业机械管理局、周口市财政局关于转发〈河南省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农机发展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推动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发展、助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基本要求,提高粮食和主要农产品生产全程机械化水平,为国家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提供坚实的物质技术支撑;坚持绿色生态导向,大力推广节能环保、精准高效农业机械化技术,促进农业绿色发展;推动科技创新,加快技术先进农机产品推广,促进农机工业转型升级,提升农机作业质量;推动普惠共享,推进补贴范围内机具敞开补贴,加大对农业机械化薄弱地区支持力度,促进农机社会化服务,切实增强政策获得感;创新组织管理,着力提升制度化、信息化、便利化水平,严惩失信违规行为,严防系统性违规风险,确保政策规范廉洁高效实施,不断提升公众满意度和政策实现度。
 二、实施范围和补贴对象
(一)实施范围
2018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继续覆盖全县(乡、镇、场、集聚区各办事处)。农场纳入所在县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范围。农场职工与本县其他农民享有同等申请补贴的权利。
(二)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下简称“购机者”),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在保障农民购机权益的前提下,鼓励因地制宜培育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提升农机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水平。
(三)资金分配
2018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继续覆盖全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共2086万元。
财政部门要会同农机管理部门加强资金监管,定期调度和发布资金使用进度,强化区域内资金余缺动态调剂,避免出现资金大量结转。上年结转的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可继续在下年使用,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按有关规定处理。
继续开展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工作。积极开展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加快淘汰耗能高、污染重、安全性能低的老旧农机具。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要与农机购置补贴相衔接,机具更新可在机具报废之前或者同时进行操作。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操作办法按照商水县农业机械管理局、商水县财政局、商水县商务局联合印发的《商水县2012年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商农机〔2012〕33号)执行。鼓励采取融资租赁、贴息贷款等形式购置大型农业机械。
 
 
三、补贴机具种类、资质和补贴标准
(一)补贴机具及种类
围绕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农业“四优四化”发展等支农重点工作,依照周口市农机局确定的补贴范围,将共14大类、26小类、51个品目机具列入商水县补贴范围(详见附件1)。
根据农业生产实际需要和补贴资金规模,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在市定补贴范围中,本县补贴机具品目,实行补贴范围内机具敞开补贴。优先保证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所需机具和深松整地、免耕播种、高效植保、节水灌溉、高效施肥、秸秆还田离田、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残膜回收等支持农业绿色发展机具的补贴需要。
鼓励开展大型农机金融租赁和创新农机信贷服务,多渠道、多形式支持农民购机、用机。
(二)补贴机具资质
补贴机具必须是补贴目录范围内的产品,同时还应具备以下资质之一:(1)获得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2)获得农机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列入农机自愿性认证采信试点范围,获得农机自愿性产品认证证书。补贴机具须在明显位置固定标有生产企业、产品名称以及型号、出厂编号、生产日期、执行标准等信息的永久性铭牌。
)补贴标准。
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原则上在省域内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具体补贴标准按《河南省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执行。
补贴额的调整工作一般按年度进行。鉴于市场价格具有波动性,在政策实施过程中,具体产品或具体档次的中央财政资金实际补贴比例在30%上下一定范围内浮动符合政策规定。通用类机具补贴额不超过农业部发布的最高补贴额。
四、操作流程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
(一)发布实施规定。
年度内原则上补贴对象个人可申请一台(套)补贴机具,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可申请三台(套)补贴机具。如资金充足,个人可申请二台(套)补贴机具,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可申请五台(套)补贴机具。
补贴产品经销企业由农机生产企业自主确定并向社会公布。已列入黑名单的经销企业和个人不允许参与补贴活动,所销售产品不能享受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农机生产企业应对其确定的补贴产品经销企业的经销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
补贴对象可自主选择补贴产品经销企业购机,也可通过企业直销等方式购机。按照权责一致原则,补贴对象应对自主购机行为、提交农机部门的相关资料和购买机具的真实性负责,承担相应风险。
  1. 自主选机购机。
    购机者自主选机购机,并对购机行为和购买机具的真实性负责,承担相应责任义务。鼓励非现金方式支付购机款,便于购置行为及资金往来全程留痕。
    购机者对其购置的补贴机具拥有所有权,可自主使用、依法并对购机行为和购买机具的真实性负责,承担相应责任义务。
    (四)补贴资金申请。
    购机者自主向当地农机管理部门提出补贴资金申领事项,实行牌证管理的机具,要先行办理牌证照。
    购机补贴对象要先行购机,然后到农机局办理入户;凭身份证明材料(个人为身份证和村委会证明,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和法人身份证),直接向县级农机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申领并填写《商水县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机具申请表》(详见附件2)。
    县级农机管理部门对补贴资格进行合规性确认,按规定提交申请资料,并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其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由购机者和补贴机具产销企业负责,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农机部门定期将补贴资格报送同级财政部门。严禁以任何方式授予补贴机具产销企业进入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办理补贴申请的具体操作权限,严禁补贴机具产销企业代替购机者到主管部门办理补贴申请手续。
    (五)机具核实
    农机管理部门将组织工作人员集中时间、统一地点开展“一站式”机具核实。按照“谁核实、谁签字,谁签字、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务必做到“见人、见机、见发票”。要加强对发动机号、车架号、合格证、机具铭牌等重点部位的核实,准确无误后由工作人员根据各自分工现场填写补贴核实表,在机具显著位置喷涂国家补贴机具字样及编号,进行人机合影。
       (六)补贴操作及资金兑付。
    1.县级农机管理部门在已确认购机对象提交购机补贴手续后,及时认真审核补贴申请表、补贴机具发票、补贴标准、补贴金额、购机对象开设的银行账户(卡、折)和所购机具。适时组织开展入户核查工作,确认无误后,分期分批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补贴资金结算申请(补贴资金申请表格式见附件3),并对所提供上述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负责
    2、购机者和农机产销企业分别对其提交的农机购置补贴相关申请资料和购买机具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3、财政部门根据农机部门提供的审核意见及有关材料,通过承办银行将补贴资金发放给购置补贴对象。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县农机管理部门、县财政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密切沟通配合,建立工作责任制,将任务和责任具体落实到岗位。要加强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切实做好农机购置补贴绩效管理工作。
    县农机管理部门、财政部门,要在本级政府或领导小组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研究确定补贴资金使用和重点推广机具种类等事宜,联合对补贴政策实施进行监管。同时,强化县级农机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内部约束机制,农机购置补贴重要工作事项须由集体研究确定。财政部门要保证必要的工作经费。
     
    (二)加强引导,科学调控。要通过政策实施,促进农机装备结构布局优化,提高薄弱环节和主要农产品生产农机化水平,全面提升农机化发展质量和效益,同时推动农机工业科技进步和自主创新,提高制造水平。要因地制宜制定和实施中长期农机购置补贴规划,坚持行之有效的经验,创新改革工作措施,有重点、分阶段实现政策目标。
    (三)规范操作,严格管理。公开公平公正确定补贴对象,严格执行公示制度,充分尊重购机者自主选择权。要对补贴额较高和供需矛盾突出的机具进行重点核实。开展受理申请、核实登记“一站式”服务,方便群众。
    全面深入推进农机购置补贴管理网络化,县农机管理部门、县财政部门全部使用全国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并配合相关部门严厉打击窃取、倒卖、泄露补贴信息和电信诈骗等不法行为,保护农民合法权益。
    对购置实行牌证照管理的机具,其所有人要向当地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办理牌证照。要依法开展补贴机具的质量调查,督促企业做好售后服务等工作。
    加强对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人员培训和警示教育,提高基层人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四)公开信息,接受监督。
    县农机管理部门要通过电视、网络、宣传册、明白纸、挂图等形式,积极宣传补贴政策;要建立完善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确保专栏等信息公开载体有效运行。
    县级农机管理部门重点公开实施方案、补贴额一览表、操作程序、投诉咨询方式、资金规模和使用进度、补贴受益对象、违规现象和问题等。
    在年度补贴工作结束后,县农机管理部门要以公告的形式将所有享受补贴的购机者信息(格式见附件4)及落实情况在农机局网站上公布,并保护个人隐私。
    (五)加强监管,严惩违规。
        县农机管理部门、县财政部门要全面履行监管职责,以问题为导向,适时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强化监管,严惩违规,对违规现象和问题主动向社会公布。
    要高度重视群众举报投诉受理查处工作。建立健全相关机制,通过电话、网络、信函等有效形式受理投诉。对实名投诉举报的问题和线索,要做到凡报必查。
        县农机管理部门要对投诉集中、“三包”服务不到位、采取不正当竞争、出厂编号及铭牌不规范、未按规定使用辅助管理系统、虚假宣传、降低配置、以次充好、骗补套补等线索具体的投诉进行重点调查核实。对于违反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相关规定的生产和经销企业,县农机管理部门视调查情况可对违规企业采取约谈告诫、限期整改等措施,并将有关情况和进一步处理建议报市农机局。
    农机生产和经销企业产品补贴资格或经销补贴产品的资格被暂停、取消,所引起的纠纷和经济损失由违规农机生产或经销企业自行承担。
    八、方案与总结报送
    根据《周口市农业机械管理局、周口市财政局转发河南省农业机械管理局、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8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通知》(周农机〔2018〕29号)和《周口市农业机械管理局、周口市财政局关于转发〈河南省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县农机主管部门在对本辖区农业生产需要、农机化现状、农民购买能力和购买积极性等情况进行全面分析的基础上,会同县财政部门制定《商水县2018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经县级政府(或领导小组)批准后,印发执行并报省辖市农机局、省农机局备案。每年12月10日前,将全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情况总结报告报送省、市农机局。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工作总结按有关规定单独报送。
    附件:1、2018年商水县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
    2、商水县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
    3、河南省商水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结算申请表
    4、2018年度商水县享受农机购置补贴购机者信息表                           
                   
     商水县农机局            商水县财政局
                                     
                                ○一八年五月七日

    附件1
     
     
    商水县2018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
     (14大类、26小类、51个品目)
    1.耕整地机械
    1.1耕地机械
    1.1.1铧式犁
    1.1.2旋耕
    333333333396.96.96.96.96.96.96.96.96.96.96.96.96.96.96.96.96.96..
    1.1.3深松机
    1.1.4微耕机
    2.种植施肥机械
    2.1播种机械
    2.1.1条播机
    2.1.2穴播机
    2.1.3免耕播种机
    2.1.4旋耕播种机
    3.田间管理机械
    3.1中耕机械
    3.1.1田园管理机
    3.2植保机械
    3.2.1动力喷雾机
    3.2.2喷杆喷雾机
    3.2.3风送喷雾机
    4.收获机械
    4.1谷物收获机械
    4.1.1自走轮式谷物联合收割机
    4.2玉米收获机械
    4.2.1自走式玉米收获机
    4.2.2自走式玉米籽粒联合收获机
    4.2.3穗茎兼收玉米收获机
    4.2.4玉米收获专用割台
    4.3果实收获机械
    4.3.1番茄收获机
    4.3.2辣椒收获机
    4.4蔬菜收获机械
    4.4.1果类蔬菜收获机
    4.5籽粒作物收获机械
    4.5.1油菜籽收获机
    4.6根茎作物收获机械
    4.6.1薯类收获机
    4.6.2花生收获机
    4.7饲料作物收获机械
    4.7.1打(压)捆机
    4.7.2青饲料收获机
    4.8茎秆收集处理机械
    4.8.1秸秆粉碎还田机    
    5.收获后处理机械
    5.1脱粒机械
    5.1.1玉米脱粒机
    5.1.2花生摘果机
    5.2清选机械
    5.2.1粮食清选机
    5.3干燥机械
    5.3.1谷物烘干机
    5.3.2果蔬烘干机
    6. 农产品初加工机械
     6.1剥壳(去皮)机械
    6.1.1玉米剥皮机
    6.1.2花生脱壳机
    7.农用搬运机械
    7.1装卸机械
    7.2.1抓草机
    8.排灌机械
    8.1喷灌机械设备
    8.1.1喷灌机
    9.畜牧机械
    9.1饲料(草)加工机械设备
    9.1.1铡草机
    9.1.2揉丝机
    9.1.3饲料(草)粉碎机
    9.1.4饲料混合机
    9.2饲养机械
    9.2.1孵化机
    9.2.2送料机
    9.2.3清粪机
    9.2.4粪污固液分离机
    9.3畜产品采集加工机械设备
    9.3.1挤奶机
    9.3.2贮奶(冷藏)罐
    10.水产机械
    10.1水产养殖机械
    10.1.1增氧机
    11.农业废弃物利用处理设备
    11.1废弃物处理设备
    11.1.1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备
    12.农田基本建设机械
    12.1平地机械
    12.1.1平地机(含激光平地机)
    13.动力机械
    13.1拖拉机
    13.1.1轮式拖拉机(不含皮带传动轮式拖拉机)
    13.1.2履带式拖拉机
    14.其他机械
    14.1其他机械
    14.1.1农业用北斗终端(含渔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