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息县农机购置补贴操作流程
(一)政策宣传。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折(卡)。利用农机补贴信息公开专栏http://222.143.34.75、息县农机化服务直通车微信群、张贴项目公告、印发宣传单等形式,宣传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申请补贴程序等,提高广大农民对补贴政策的知晓度。
(二)自主购机。购机者自主选择购买补贴机具,并对购机行为和购买机具的真实性负责。鼓励非现金式支付购机款,便于购买行为留痕。购机者在经销企业购买机具后,经销企业必须开具全额机打税控发票。购机者对其购置的补贴机具拥有所有权,可自主使用、依法依规处置。
(三)补贴资金申请。购机者本人携带身份证、银行存折原件及复印件、购机发票、合格证原件和补贴机具到县农机局农机购置补贴“一站式”服务大厅申请办理补贴手续。购机者和产销企业对提交的相关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机具核验。(1)牌证管理的机械。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投档与核验等工作的通知》(农机办〔2019〕7号)文件要求,对已办理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行驶证的机械免于补贴现场实物核验,农民可携带行驶证和发票申请办理补贴。行驶证和购机发票有效性由农机监理机构和产销企业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非牌证管理的机具。对于非牌证管理机具办理补贴申请的必须“见机、见人、见发票”。核验人员严格执行三对照:一是对照机具合格证是否与机具标注的铭牌相符;二是对照购买机具发票是否与机具型号相符;三是对照申请人是否与购机人档案相符。对机械铭牌不规范、有挪动痕迹的机具一律不予补贴。严格执行“谁核验、谁签字、谁负责”的工作责任追究制。(3)大型安装类机械。对于安装类、设施类无法移动的机具申请补贴的,实行预约上门核验服务,在上门核验拍照后再到“一站式”服务大厅办理补贴手续。
申请补贴的农民现场一次性完成购机者资格审核、申报材料审验、申请人现场拍照,机具检验和机械注册登记,确保购机者一次办理完补贴手续,让农民只跑一趟。
(五)信息公开。严格执行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公示制度。农机部门在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上及时公开项目补贴实施方案、项目资金规模、补贴种类范围、购机者信息表、投诉咨询方式,违规查处结果等重要信息。发布信息做到及时、准确、完整,接受社会监督。在公示享受补贴购机者信息时,加强对购机者的信息保护,防止泄漏购机者个人隐私。
(六)机具核查。县农机、财政等部门对补贴机具采取入户核查和电话抽查的工作方式:(1)实行牌证管理的机械,可由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在办理机械登记注册上牌过程中一并核查;(2)对大中型重点机具、补贴额度高、安全风险高和异常申请补贴情形的机具进行入户核查;(3)对安装类、设施类无法移动的机具实行预约上门服务,在完善补贴手续同时一并核查;(4)对补贴额度较低的小型机具进行电话抽查,安排专人负责,对购机者进行电话回访,并填写好通话记录。
(七)资金兑付。申请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县农机、财政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时限要求,负责对补贴相关申请资料进行形式审核,由财政部门分期分批向符合要求的购机者发放补贴资金。补贴给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资金,必须拨付至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账户,不得拨付给个人或其它账户。补贴资金拨付时优先使用上年度结余资金。
息县农机局
2020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