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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县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0-05-22  信息来源:

息县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息县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支持我县农机化建设,促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改革,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根据《河南省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豫农机计文〔2018〕29号)、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监管强化纪律约束》(农机办〔2019〕6号)和河南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惠农补贴政策监管强化纪律约束的通知》、河南省农业机械化技术中心《关于进一步明确农机购置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豫农机文〔2020〕6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息县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方案已经息县农机购置补贴项目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议研究审定同意印发执行。
附:《息县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



息县农机局    息县财政局
2020年5月22日




息县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


为落实好我县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充分发挥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的引导作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以优化农机装备结构,加快推进我县农业生产关键、薄弱环节发展,促进机械化信息化融合,确保粮食品质和粮食安全为主要任务,大力推广先进适用、技术成熟、安全可靠、节能环保的机具。根据河南省农机局、省财政厅印发《河南省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豫农机计文〔201829号)和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惠农补贴政策监管强化纪律约束》的通知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推动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发展,助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基本要求,提高粮食和农产品生产全程机械化水平,为国家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提供坚定的物质技术支撑;坚持绿色生态导向,大力推广节能环保、精准农业机械技术,促进农业绿色发展;推动科技创新,加快技术先进农机产品推广,提升农机作业质量;推动普惠共享,推进补贴范围内机具敞开补贴,加大对农业机械化薄弱环节支持力度,促进农机社会化服务,确保政策规范廉洁高效实施,不断提升公众满意度和政策实现度。
二、实施范围、资金规模和补贴对象
(一)实施范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范围覆盖全县所有乡、镇、办事处、管理区。
(二)资金规模。2020年上级下达农机购置补贴补贴资金1810万元;2019年结余资金895.64万元;2020年可用补贴资金2705.64万元。
(三)补贴对象。补贴对象为息县区域内,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根据农业农村部、财政厅、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开展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加快淘汰耗能高、污染重、安全性能低的老旧农机具。鼓励采取融资租赁、贴息贷款等形式购置大型农业机械。
三、补贴机具种类范围、补贴资质和补贴标准
(一)补贴机具种类范围。按照河南省农机购置补贴投档产品信息公示的种类和补贴操作系统内的种类进行补贴(具体补贴品目可登录河南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查询http://www.hamdc.cn)。
在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内,实行敞开补贴。优先保证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所需机具和水稻插秧机(含育秧设备)、深松机、免耕播种、高效植保、节水灌溉、高效施肥、秸秆粉碎还田离田、谷物烘干机、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残膜回收等支持农业绿色发展机具的补贴需要。加大对购置畜禽粪污资源利用机具、绿色生态农业建设、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和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建设所需机具的补贴。实行累加补贴的机具,按照河南省累加补贴方案执行。
根据对销售市场调查和农民购买实际情况,今年对拖拉机的补贴界定为40马力及以上(含40马力),满足农民购机需求,最大限度地发挥补贴资金使用效率。
(二)补贴机具资质。补贴机具必须是补贴范围内的产品,同时还应具备以下资质之一:(1)获得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2)获得农机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列入农机自愿性认证采信试点范围,获得农机自愿性产品认证证书。补贴机具须在明显位置固定标有生产企业、产品名称以及型号、出厂编号、生产日期、执行标准等信息的永久性铭牌。
(三)补贴标准。按照《河南省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调整后)标准执行(详情可查阅河南省农机化信息网农机购置补贴专栏http://www.hamdc.cn
四、操作流程
(一)政策宣传。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折(卡)。利用农机补贴信息公开专栏http://222.143.34.75、息县农机化服务直通车微信群、张贴项目公告、印发宣传单等形式,宣传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申请补贴程序等,提高广大农民对补贴政策的知晓度。
(二)自主购机。购机者自主选择购买补贴机具,并对购机行为和购买机具的真实性负责。鼓励非现金式支付购机款,便于购买行为留痕。购机者在经销企业购买机具后,经销企业必须开具全额机打税控发票。购机者对其购置的补贴机具拥有所有权,可自主使用、依法依规处置。
(三)补贴资金申请。购机者本人携带身份证、银行存折原件及复印件、购机发票、合格证原件和补贴机具到县农机局农机购置补贴“一站式”服务大厅申请办理补贴手续。购机者和产销企业对提交的相关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机具核验。(1)牌证管理的机械。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投档与核验等工作的通知》(农机办〔2019〕7号)文件要求,对已办理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行驶证的机械免于补贴现场实物核验,农民可携带行驶证和发票申请办理补贴。行驶证和购机发票有效性由农机监理机构和产销企业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非牌证管理的机具。对于非牌证管理机具办理补贴申请的必须“见机、见人、见发票”。核验人员严格执行三对照:一是对照机具合格证是否与机具标注的铭牌相符;二是对照购买机具发票是否与机具型号相符;三是对照申请人是否与购机人档案相符。对机械铭牌不规范、有挪动痕迹的机具一律不予补贴。严格执行“谁核验、谁签字、谁负责”的工作责任追究制。(3)大型安装类机械。对于安装类、设施类无法移动的机具申请补贴的,实行预约上门核验服务,在上门核验拍照后再到“一站式”服务大厅办理补贴手续。
申请补贴的农民现场一次性完成购机者资格审核、申报材料审验、申请人现场拍照,机具检验和机械注册登记,确保购机者一次办理完补贴手续,让农民只跑一趟。
(五)信息公开。严格执行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公示制度。农机部门在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上及时公开项目补贴实施方案、项目资金规模、补贴种类范围、购机者信息表、投诉咨询方式,违规查处结果等重要信息。发布信息做到及时、准确、完整,接受社会监督。在公示享受补贴购机者信息时,加强对购机者的信息保护,防止泄漏购机者个人隐私。
(六)机具核查。县农机、财政等部门对补贴机具采取入户核查和电话抽查的工作方式:(1)实行牌证管理的机械,可由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在办理机械登记注册上牌过程中一并核查;(2)对大中型重点机具、补贴额度高、安全风险高和异常申请补贴情形的机具进行入户核查;(3)对安装类、设施类无法移动的机具实行预约上门服务,在完善补贴手续同时一并核查;(4)对补贴额度较低的小型机具进行电话抽查,安排专人负责,对购机者进行电话回访,并填写好通话记录。
(七)资金兑付。申请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县农机、财政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时限要求,负责对补贴相关申请资料进行形式审核,由财政部门分期分批向符合要求的购机者发放补贴资金。补贴给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资金,必须拨付至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账户,不得拨付给个人或其它账户。补贴资金拨付时优先使用上年度结余资金。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对补贴政策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农机、财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补贴项目工作的领导,密切沟通配合,明确职责分工,形成工作合力。要组织开展对工作人员的廉政警示教育,提高补贴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认真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及时向上级机关报告。补贴项目资金使用、实施方案等重要工作事项由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
(二)规范操作,加强监管。县农机、财政部门严格按照方案程序规范操作,廉洁高效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在规范操作程序上,充分发挥“一站式”服务功能,一次完成对购机申请人的资格审核、补贴机具核验、补贴信息核实登记等手续。因当年补贴资金不足、或其他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办理补贴手续的,可在下一个年度优先补贴,以稳定购机者补贴申领预期。
严禁以任何方式授予补贴机具产销企业进入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系统办理补贴申请的具体操作权限,严禁补贴机具产销企业代替购机者到主管部门办理补贴手续。
严格执行一岗双责和首问责任制,加强对大中型重点机具、异常申请补贴情形的监管。认真执行购机真实性承诺、受益信息实时公开和事后抽查核查相结合的监管方式,确保监督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三)接受监督,严惩违规。全面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监管强化纪律约束》的通知(农办机〔2019〕6号)、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惠农补贴政策监管强化纪律约束》的通知、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工作要点》(农机办〔2019〕7号)和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农办财〔2017〕26号)文件精神。县农机、财政部门在加强对项目的监督管理同时,接受社会监督,提高项目的监督管理力度。对实名投诉举报的问题和线索,凡报必查、一查到底,一经查实,及时上报,启动全国连动严厉惩处机制。因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等问题,购机者投诉多又集中的机具,对产销企业,一是实行黑名单公开暴光制,列入黑名单的经销企业,取消该型号机具在当年和下年补贴资格。二是对参与套补骗补违法产销企业和购机者,按照以上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和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相关规定给予严厉惩处,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以确保国家补贴资金安全。
(四)加强补贴延伸绩效管理。县农机、财政部门按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工作要求,要做好延伸绩效管理工作。在项目实施中,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强化结果运用,充分发挥第三方作用,加强延伸绩效督导评估、有关信息材料的收集整理,提高补贴政策实施全程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