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情况公告
为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切实管好用好补贴资金,确保实施成效,永城市根据河南省农业机械管理局、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豫农机计文[2015]17号)、《河南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通知》(豫农机计文〔2017〕35号文件)、永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城市2017年地方财政农机购置再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永政﹝2017﹞15号)和永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永城市2017年地方财政农机购置再补贴实施方案的补充意见》(永政办﹝2017﹞79号)要求,精心组织、规范运作,圆满完成了任务,现将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落实情况
2017年下达永城市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共2362万元,2016结余资金119元,下达省级农机购置补贴资金271万元,共计2633.0119万元。截至目前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基本结束。共发放指标确认书数1104份 受益户数853 户,补贴机具数量1170台, 补贴资金共计2444.222万元(其中省级资金87.063万元)。其中拖拉机576台,补贴1258.609万元;玉米收获机 76台,补贴313万元;谷物收获机180台,补贴585.072万元;播种机械203台,补贴60.102万元;耕地机械24台,补贴8.01万元;秸秆还田机61 台,补贴9.286万元;捡拾压捆机50台,补贴123.08万元。已全部结算。
永城市农机局 2018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