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是国家“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我县创建全国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的关键年,为充分发挥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导向作用,大力提升农机综合服务能力,强力推进我县农机化事业高质量发展,助力农民致富和乡村振兴战略,夏邑县农机服务中心按照《河南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要求,精心组织、周密实施,圆满完成了补贴工作任务,真正把农机购置补贴的政策办成了民心工程、致富工程,大大提升了购机农民的幸福感、获得感,让他们充分体会到了各级党委政府对“三农”工作的重视和支持。现将我县2021年度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我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实施完成情况
今年我县中央农机购置补贴可使用资金2365.001万元(其中分配资金2365万元,去年结余资金0.001万元),可使用省级累加资金409.1031万元(其中分配资金106万元,去年结余资金303.1031万元)。补贴各类机具1389台(套),其中拖拉机663台、联合收割机59台、玉米收获机177台、旋耕机153台、秸秆粉碎还田机251台、打捆机12台、谷物烘干机2台、青饲料收获机2台、报废机具70台,使用资金2365万元,受益农户1126户;另外,在完成农机购置补贴程序基础上,经过登记核实,对12台打捆机和2台烘干机又实施省级累加资金10.379万元,受益农户12户。兼顾惠民政策的覆盖面,我县的补贴方案严格按照要求对补贴对象年度内享受补贴资金总额设置上限,个人不得超过20万元,合作经营组织不得超过60万元,最大限度扩大受益农户。
今年是我县落实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第二年,按照《河南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的要求,会同财政、商务局联合下发了我县的工作方案,并在去年的基础上扩大资金规模,按照不超过中央补贴资金5%的比例落实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并建全完善了工作制度。今年共报废农机70台,涉及农户65户,手续齐全,操作规范,没有出现任何违规案件。
为切实做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按照省、市要求成立了由县政府负责农业的副县长牵头、人大政协、纪检监察、财政、工商、农业、农机等部门组成的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组,共同研究制定了《夏邑县2021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使用方案》和《夏邑县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组织领导和监管职责,确立了重大事项共同协商机制,规范了补实施范围、补贴对象、机具种类、操作流程等,并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特别是农机、财政两部门要密切配合,明确分工,形成工作合力,规范操作,高效服务。公开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真正建立起了“主要领导负全责,分管领导负总责,工作人员直接负责”的责任机制,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了补贴工作顺利开展的组织基础和机制保障。
2.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达到家喻户晓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是一项强农惠农政策,体现了各级党委、政府对“三农”工作的重视和支持。为把这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真正增强购机农户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夏邑县农机服务中心切实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利用宣传车、悬挂横幅、行风政风热线、发放宣传册和明白纸等行之有效的宣传方式,广泛宣传政策,并及时在县政府网站和省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平台准确完整地公开需要公示的内容,大大提高了农户对政策的知晓率,特别是有购机意向的农户基本达到了家喻户晓。
3.严格操作流程,切实做到规范高效
继续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今年是新的农机购置补贴申请办理服务系统实施的第一年,也是推广使用手机APP申办补贴的第一年,方便快捷,规范高效,切实提高了政策实施的信息化水平。凡农户使用手机APP申请办理的机具,必须能在申请办理服务系统上查到后才能办理。我县今年严格按照补贴申请办理服务系统归档的机具实行网上办理,除我省确定能够享受补贴机具品目之外,没有擅自将未列入国家或省级支持推广目录的产品纳入补贴范围,同时为防止其他异常情形,在办理补贴手续时全部让购机农户和经销企业签订承诺书,如有违规行为愿意接受对应的处罚,补贴办工作人员在办理业务时对提交资料的完整性和合规性严格把关,仔细核查生产企业、产品名称和型号、出厂编号、生产日期、执行标准等信息与网上比对完全一致时,才给予办理手续,否则一律不予办理。
在补贴受理对象确定方面,我们严格按照补贴资金申领的先后顺序办理补贴手续,坚持公开公平,阳光操作,补贴资金使用情况可随时登录查询,进一步增强了政策执行的规范性和透明度,确保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不折不扣地科学实施,落到实处。
同时,在确定补贴机具种类和补贴机具资质方面,严格按照河南省确定的补贴机具范围为准,结合我县农业生产的实际情况和创建全国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的要求,突出补贴重点,优先保证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所需的机具。严格执行补贴产品归档可查、补贴经销商生产企业自主选择并签订承诺书、补贴受益对象全部公示的操作程序,充分尊重农民的自主选择权,按照先购后补的原则,不向农民指定农机品牌和经销商,不以补贴指标有限为借口,变相为购机农民推荐补贴产品和经销商,彻底杜绝违规现象。
4.完善服务举措,提升优质服务水平
首先简化购机者申领补贴资金的程序,不再要求开具村委会证明,全部使用手机APP申领补贴资金,真正做到了受理申请、核实登记“一站式”服务,只让群众跑一趟。二是最大限度减轻农民负担,全部免费为农民复印办理补贴需用的证件。三是印制了补贴政策宣传册和宣传单发放给购机户,让群众了解政策,知晓办理补贴的流程和所需的手续,也起到了很好的宣传作用。四是督促经销商加强新机手和新机具使用技术培训,将机具操作、保养等技术及时地传授给购机者,确保正常使用。五是强化售后服务,及时督促经销企业在农忙季节到来之前落实“三包”服务人员到位,配备必要的通讯和交通工作,快速及时的对农机故障提供必要的服务,做好技术指导,动员有资质的农机维修网店参与社会化农机维修服务,确保农业机械安全使用,不误农时多创效益。六是针对农闲季节机具闲置的状况,健全机手服务网络,及时发布需求信息,为农民排忧解难,保证优质服务。
5.严格管理监督,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首先强化对农机经销商的监管。要求他们如实宣传补贴机具,不能误导群众、以次充好,必须保障机具质量和售后服务,确保经销企业在机具价格、政策宣传、补贴兑现上不出现违规行为。二是强化对购机补贴过程的监管。要求办理补贴工作人员要善于学习补贴政策,熟练掌握办理流程,认真审核提供申领补贴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切实做到热情服务,规范操作,精准细致,差错为零。三是强化对购机者及补贴机具的监管。严格审核购机者的身份信息和购机动机,防止出现骗补和套补现象。通过核查机具发现,个别县内农民帮助外县农民申请购机,导致机具外流,一方面难以监管,另一方面也给我县有限的补贴资金带来了更大的压力,使我县部分农民当年享受不到国家的惠民政策。四是加强补贴机具的质量监管。核查机具的同时顺便对补贴机具的质量进行调查,了解经销企业的售后服务,对存在质量问题、农民反映强烈的机具生产企业,督促其整改,并视情节按照《河南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
夏邑县农机服务中心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