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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邑县农机报废更新手续办理服务指南

发布时间:2020-08-20  信息来源:

夏邑县农机报废更新手续办理服务指南
 
一、事项名称
农机报废更新手续办理。
二、办理依据
(一)《河南省农业机械管理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豫农机计文〔201829号)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农文2020〕216号)
(三)《夏邑县农机服务中心 夏邑县财政局 夏邑县商务局
关于印发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夏农机2020〕31)。
三、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
 受理单位:夏邑县农机服务中心
     址:夏邑县城关镇栗园路907号(一环路西段)

  • 办理条件
1、报废更新重要意义。开展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坚持“农民自愿、政策支持、方便高效、安全环保”的原则,对农民自愿报废淘汰老旧农机且购买新农机的给予农机报废更新补贴,鼓励和引导农业机械以旧换新和升级换代,加快节能、环保、安全农业机械的推广应用。农机报废更新补贴与新增农机购置补贴同步兑现,当年核定的农机报废更新补贴额只能当年使用,补贴额度用完即止。通过报废更新补贴工作,不断总结实施经验,探索适合我县实际的农业机械报废更新办法,切实提高我县农业机械化和农机产业发展水平
2、实施范围和补贴对象。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覆盖全县所有乡镇,资金从分配我农机购置补贴中央资金中安排。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3、报废补贴种类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水稻插秧机、玉米脱粒机、花生摘果机、饲料(草)粉碎机、铡草机。
4、报废条件和补贴标准报废年限小型拖拉机报废年限为10年、大中型拖拉机报废年限为15年、履带拖拉机报废年限为12年、自走式联合收割机报废年限为12年、悬挂式玉米联合收割机报废年限为10年、手扶式水稻插秧机报废年限为8年、乘坐式水稻插秧机报废年限为10年、玉米脱粒机报废年限为8年、花生摘果机报废年限为8年饲料(草)粉碎机报废年限为10年、铡草机报废年限为10年
农机报废更新补贴额按报废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机型和类别确定,具体补贴标准如下:

 
序号 品目 机型 基本配置和参数 报废补贴额(元)
1 拖拉机 20马力及以下 ≤20马力 1000
20-50马力(含) 20马力<功率≤50马力 3500
50-80马力(含) 50马力<功率≤80马力 7000
80-100马力(含) 80马力<功率≤100马力 10000
100马力以上 >100马力 12000
2 联合
收割机
自走式全喂入稻麦联合收割机 0.5kg/s<喂入量≤1kg/s 3000
自走式全喂入稻麦联合收割机 1kg/s<喂入量≤3kg/s 5500
自走式全喂入稻麦联合收割机 3kg/s<喂入量≤4kg/s 7300
自走式全喂入稻麦联合收割机 喂入量>4kg/s 11000
自走式半喂入稻麦联合收割机 收获行数:3行,功率≥35马力 7200
自走式半喂入稻麦联合收割机 收获行数≥4行,功率≥35马力 17500
自走式玉米联合收割机 收获行数:2行 7200
自走式玉米联合收割机 收获行数:3行 12500
自走式玉米联合收割机 收获行数≥4行 20000
悬挂式玉米联合收割机 收获行数:1-2行 3000
悬挂式玉米联合收割机 收获行数:3-4行 5500
3 水稻
插秧机
2行手扶步进式水稻插秧机 手扶步进式;2行 500
4行手扶步进式水稻插秧机 手扶步进式;4行 1200
6行及以上手扶步进式水稻插秧机 手扶步进式;6行及以上 1700
6行及以上独轮乘坐式水稻插秧机 独轮乘坐式;6行及以上 1000
4行四轮乘坐式水稻插秧机 四轮乘坐式;4行 3700
6-7行四轮乘坐式水稻插秧机 四轮乘坐式;6-7行 8500
8行及以上四轮乘坐式水稻插秧机 四轮乘坐式;8行及以上 11000
4 饲料(草)
粉碎机
400-500mm饲料粉碎机 400mm转子直径550mm 150
550mm及以上饲料粉碎机 转子直径550mm 300
5 玉米
脱粒机
生产率10t/h及以上玉米脱粒机 生产率≥10t/h 700
6 花生
摘果机
配套动力7kW及以上,花生摘果机 花生摘果机,配套动力≥7kW 400
7 铡草机 6—9t/h铡草机 6t/h≤生产率<9t/h 350
9—15t/h铡草机 9t/h≤生产率<15t/h 750
15-20t/h铡草机 15t/h≤生产率<20t/h 850
20t/h及以上铡草机 生产率≥20t/h 2400
六、报废更新基本流程
1、机具报废申请。申请报废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机主向经公布的回收企业提出申请填写申请书,不能提供发票的申请人,经村委会核实后填写承诺书;纳入牌证管理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需要提供监理机构核发的牌证;无牌证或未纳入牌证管理的,应当具有铭牌或出厂编号、车架号等机具身份信息
2、机具回收机主自愿报废的农机交售给经公布的回收企业,报废农机残值由回收企业与机主按照公平自愿原则商定。回收企业应当核对机主和拟报废的农机信息,向机主出具《报废农业机械回收确认表》(以下简称《确认表》),并向县农机服务中心提供机主和报废农机信息。回收企业要及时对回收的农机进行拆解并建立档案,对国家禁止生产销售的发动机等部件进行破坏性处理。拆解档案应包括铭牌或其它能体现农机身份的原始资料(含发票原件、复印件、申请书;无发票复印件者,保存村委会证明的承诺书)。县农机服务中心应对辖区内回收企业拆解或者销毁农机进行监督,探索远程监控回收拆解机制,督促回收企业留存好拆前、拆中、拆后照片等资料。
3注销登记。纳入牌证管理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机主持《确认表》和相关证照,到当地农机牌证管理机构依法办理牌证注销手续相关机构核对机主和报废农机信息后,在《确认表》上勾选“已办理注销登记”无牌证勾选“未办理入户登记”)并加盖单位印章
4、兑付补贴。机主凭有效的确认表》到县农机服务中心申请补贴。机服务中心负责对申请资料进行核,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牌证齐全并办理注销登记的优先。并对新购机具按照补贴程序进行办理。财政向符合要求的机主兑现补贴资金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八、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九、咨询方式
(一)现场咨询:县农机服务中心。
(二)电话咨询:县农机服务中心0370—31552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