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明确农机购置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
豫农机文〔2020〕6号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各省直管县(市)农机局(中心):
为进一步做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综合考虑各地反馈的意见和要求,经省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现就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继续按照《河南省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豫农机计文〔2018〕29号)执行。若有变化另行通知。
二、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范围和补贴标准继续按照2019年执行。若有调整另行通知。
2020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