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城县农机购置补贴绩效管理制度
1、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人员,在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工作中,发挥导向作用,确保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科学、规范、有实效。
2、在农机系统内积极组织开展农机补贴政策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介绍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努力营造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3、认真学习,吃透文件精神,积极做好农机购置补贴宣传报道工作,贯穿购机补贴实施全过程。及时宣传开展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动态、做法、取得的成绩和实施进度等。
4、严格执行农机购置补贴操作程序。本着规范政策、服务优质、提高效率、方便办事的要求,全面提供热情服务。认真学习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控制知识和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录像、资料,加强廉政风险防控。
5、对农民有关购置补贴机具方面的质量、服务投诉和来信来访,实行有诉必查制度,做到件件有落实。
6、补贴资料上报及时准确。档案管理有条不紊,做到一目了然。
7、农机购置补贴绩效管理工作实行年度考核制,考核对象为组织实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所有干部职工。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要求,全面、准确和鼓励先进的原则,衡量工作绩效。对年度取得突出成绩的个人,予以表彰或给予不同程度的物质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