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城县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制度
一、信息公开内容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量大面广,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对于公开的事项,要及时主动公开。主要内容包括:
1、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组。
2、年度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方案。主要内容包括:总体要求、补贴资金规模、实施范围、补贴机具和补贴标准、机具补贴资金分配计划、补贴对象、申报程序、资金结算及工作措施等。
3、补贴资金执行中拟补贴对象信息和补贴对象信息。
4、农机购置补贴咨询和投诉电话。
5、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情况报告。
6、农机补贴政策发布在虞城县政府网站。
二、信息公开渠道
1、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主渠道作用。要积极主动把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列入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目录,将补贴政策内容、操作程序、举报电话、资金规模、执行情况以及购机户的购买机型、生产厂家、销售价格、补贴额度、姓名、住址等信息在县政府网站上公布,使全社会广泛知晓。
2、不断丰富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形式。在重要的农时季节和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的关键时期,可采取召开新闻发布会、接受媒体访谈、与当地有影响力的报刊合作策划专版(专刊)等形式,充分发挥手机短信、广播电视等媒体传播速度快、受众范围广的优势,及时向社会公布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及有关信息。同时,要将享受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情况作为村务公开的内容,公布到村。
3、要采取多种形式把补贴受理工作流程及有关要求、补贴资金使用进度、补贴受益对象等信息,通过广播电视台、政府网站、宣传车、宣传单、宣传挂图等进行公开。
三、信息公开时间要求
要增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工作的时效性,农机购置补贴文件原则上应在签发后五个工作日之内公开相关信息。要按照年度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办法的规定,做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进度、过程等信息的公开工作。按要求及时公布补贴资金使用进度,补贴受益对象有关信息(包括补贴农户姓名、所在乡镇、补贴机具数量、具体型号及生产厂家、补贴额等),要公布到乡村。年度补贴工作结束后,以公告形式公开本县补贴资金额度、农民分户实际购机数量、金额等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组织领导
1、明确工作职责。切实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全责、工作人员直接负责”的责任机制,做到目标到岗、责任到人。通过层层签订责任状,建立健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责任制,明确要求,细化任务,层层落实责任。
2、建立和完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农机局要把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与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和农业机械化其他工作统筹考虑、统一部署、协调推进,逐步建立和完善补贴政策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要成立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办公室,主要领导同志要亲自抓督促、抓协调、抓落实。要把补贴政策信息公开与各项业务工作结合起来,在人员配备、经费安排等方面予以充分保障,做到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工作有专门机构负责,有专业人员管理,有专项经费支持。要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任务,规范公开程序,创新公开形式。要加强教育培训,组织干部职工重点学习有关文件,提高工作人员思想认识和工作能力。
3、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在现有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考核评价办法,建立健全社会评议制度。把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社会评议政风、行风的范围,并根据评议结果完善制度、改进工作。要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情况作为考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情况的重要内容,认真落实各项工作措施,确保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