柘城县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核验办法
(试行)
为认真做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确保国家惠农政策落到实处,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制定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办法如下:
一、核验时间安排。申请补贴机具核验工作时间随时进行,核查采取定期与不定期进行。
二、核验对象确定。在全县范围内享受补贴对象、补贴机具。
三、申请资料核验。购机者自主向柘城县农机服务中心提交申请资料。申请资料包括:(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原件。(2)村委会开具的从事农业生产的证明 ,农业生产经营组织须提供乡政府开具的从事农业生产的证明。(3)发票原件及复印件2份。(4)本人银行账号 。(5)实行牌证管理机具的购机者者还需携带农机监理部门注册登记凭证 。核验是否真实有效。
四、机具核验。实地核验机具,核验内容包括:购机者提供的材料须齐全,购机者身份、享受补贴的机具数量和金额符合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相关要求。购机者信息、机具信息、发票信息须相互对应,且与辅助管理系统中机具铭牌、出厂编号、发动机编号(自带动力机械)信息一致。补贴机具核查合格后,核实人员拍照机具铭牌和拍照人机合影。
对于大型、不便于移动的机具,可由购机户申请,由县农机服务中心安排人员到机具存放地进行核实。
五、录入补贴系统 、签字确认。购机者向录入岗位工作人员出具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上半身照像、银行卡复印件等资料,资料齐全后录入当年河南省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购机者和核查人员分别在农机补贴申请表相关位置签字确认。有关资料留存建档备查。
六、监督检查。县农业机械服务中心、财政局要组织人员开展定期与不定期核查工作。以农机大户和补贴金额较高的机具为重点核验对象,重点加强对大中型机具的核查和单人多台套、短期内大批量等异常申请补贴情形的监管。
柘城县农业机械服务中心
2018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