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河南省农机农垦发展中心 专题 河南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信息公开专栏 信息公开 商丘市 睢县

2020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0-11-26  信息来源:


睢农机[2020]   

2020年睢县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
为更好满足农民群众农业生产购机需求,提高农业生产机械化水平,根据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农办财〔201813号)要求和河南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豫农机计文〔2018〕29号)的通知,按照河南省农业机械技术中心 (豫农机文20206)关于进一步明确农机购置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以推动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发展、助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基本要求,提高粮食和主要农产品生产全程机械化水平,为国家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提供坚实的物质技术支撑;坚持绿色生态导向,大力推广节能环保、精准高效农业机械化技术,促进农业绿色发展;推动科技创新,加快技术先进农机产品推广,促进农机工业转型升级,提升农机作业质量;推动普惠共享,推进补贴范围内机具敞开补贴;创新组织管理,着力提升制度化、信息化、便利化水平,严惩失信违规行为,严防系统性违规风险,确保政策规范廉洁高效实施。 
二、资金规模和实施范围 
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分配我县1253万元。在全县20个乡镇实施。
三、补贴机具及标准 
(一)补贴机具种类 
根据河南省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结合我县实际情况,选择14大类34个小类81个品目机具列入补贴范围。优先保证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所需机具和深松整地、免耕播种、高效植保、粮食烘干、秸秆打捆、花生收获等支持农业绿色发展机具的补贴需要。
(二)补贴标准 
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具体补贴标准按《河南省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2019年调整)》执行。 
四、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下简称“购机者”),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每一农户年度内享受补贴大型农机具的数量不得超过四台(套),注重突出重点,向优势化农产品主产区、农机大户、种粮大户、秸秆综合利用户倾斜,对承担土地深松中标的突出农机合作社购置深松机械进行倾斜。
五、操作流程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 
(一)自主选机购机。购机者自主选机购机,并对购机行为和购买机具的真实性负责,承担相应责任义务。鼓励非现金方式支付购机款,便于购置行为及资金往来全程留痕。 
购机者对其购置的补贴机具拥有所有权,可自主使用、依法依规处置。 
对于在异地购机者,认真核查销售该机具经营企业的资质条件,切实保障购机户的合法权益。
由生产厂家自主确定经销商,农机管理部门认真核实经销商经营资质及售后服务能力,对于核查合格的经销商进行备案并监管,切实保障购机户的合法权益。
(二)补贴资金申请。购机者自主向县农机局提出补贴资金申领事项,按规定提交申请资料,其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由购机者和补贴机具产销企业负责,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三)补贴资金兑付。县农机局、县财政局按职责分工、时限要求对补贴相关申请资料合规性进行认真审核,组织核验重点机具,由财政局分期分批向符合要求的购机者发放补贴资金。补贴资金每季度结算一次。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县农机局、县财政局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密切沟通配合,建立工作责任制,将任务和责任具体落实到岗位。
建立健全县级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机制,成立由县政府副县长刘秋玲为组长,监察委、财政、农机、公安、工商及其他农口等相关部门参加的县级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共同研究确定补贴资金分配、补贴范围、重点推广机具种类等事宜,联合对补贴政策实施进行监管,并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纪检监察部门参加,接受监督。
(二)规范操作,高效服务。全面运用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推广使用补贴机具网络投档软件。 
切实加快补贴申请受理、资格审核、机具核验、受益公示等工作,补贴申领有效期原则上当年有效,少量确因急需,当年财政补贴资金规模不够、办理手续时间紧张等无法享受补贴的,可在下一个年度优先补贴,以稳定购机者补贴申领预期。 
完善补贴机具核验流程,做到“见机、见人、见发票”,重点加强对大中型机具的核验和单人多台套、短期内大批量等异常申请补贴情形的监管,积极探索实行购机真实性承诺、受益信息实时公开和事后抽查核验相结合的补贴机具监管方式。 凡享受补贴的大型农机具(动力机械)按规定必须入户上牌。
(三)公开信息,接受监督。农机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宣传册、明白纸、挂图等形式,积极宣传补贴政策;要建立完善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确保专栏等信息公开载体有效运行县农机局要重点公开实施方案、补贴额一览表等。
(四)加强监管,严惩违规。县农机局、县财政局要全面履行监管职责,坚持问题导向,适时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强化监管,严惩违规,对违规现象和问题主动向社会公布。
要高度重视群众举报投诉受理查处工作。建立健全相关机制,通过电话、网络、信函等有效形式受理投诉。对实名投诉举报的问题和线索,要做到凡报必查。
县农机要对投诉集中、“三包”服务不到位、采取不正当竞争、出厂编号及铭牌不规范、虚假宣传、降低配置、以次充好、骗补套补等线索具体的投诉进行重点调查核实。对于违反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相关规定的生产和经销企业,县农机视调查情况可对违规企业采取约谈告诫、限期整改等措施,并将有关情况和进一步处理建议报省农业机械技术中心、市农机服务中心
            
睢县农业机械管理局                    睢县财政局
                              202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