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梁园区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流程
一、制定实施方案
区农业机械服务中心、区财政局按职责分工和有关规定发布我区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
二、自主选机购机
购机者自主选机购机, 购机者对购机行为和购买机具的真实性负责,承担相应责任义务。
三、补贴资金申请
购机者自主到农机服务中心监理站办理入户手续。
入户完成后,到农机服务中心办理补贴手续:
需提交申请资料有:
- 身份证(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 发票原件及复印件2份。
- 购机者本人银行账号(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开户行证明)。
- 购机户填写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
四、人机合影
区农机服务中心按照顺序编号,在购机者购买的机具上喷涂“国家补贴机具”和“机具编号”,并拍摄购机者与所购机具的合影照
五、机具核实
为方便购机户办理农机补贴,我区对申请补贴的农业机械实行受理申请、核实登记、入户上牌“一站式”服务方式。对实行牌证照管理的补贴机具,由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在上牌过程中一并核验;对非牌证管理的补贴机具,农机服务中心在人机合影时一并核验;对于不可移动的机具,农机服务中心要入户核实,做到“见人、见机、见发票”。
六、补贴公示
区农机服务中心对购机者提供的补贴相关申请资料审核无误后 ,即将该信息通过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公示本区享受补贴购机者、补贴机具、补贴金额信息,公示期为20天。
七、补贴资金兑付
公示结束后,区农机服务中心 将《梁园区农机购置补贴登记表》汇总报区财政局,区财政局收到补贴资金结算申请后,及时完成合规性审查,无异议后将补贴资金兑付到购机户银行卡或农业服务组织的银行账户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