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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旗县2020年度农机购置补贴操作流程

发布时间:2020-07-01  信息来源:

    2020年社旗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户(卡)。
1.购机者自主选机购机,并对购机行为和购买机具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相应责任义务。购机者对其购置的补贴机具拥有所有权,可自主使用、依法依规处置。

  1. 购机补贴对象本人凭身份证明材料(农民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城镇居民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土地流转合同,其他申请主体为营业执照),购机证明材料(购机发票和机具合格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销售公司印章),自主向县级农机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需要注册登记的机械还需提供车辆牌证照。
    3.农机局对补贴机具喷涂补贴标示,进行人机合影。
    4.县农机局在已确认购机对象提交资金申请手续后,及时对申请对象身份信息、购机发票、合格证及购机对象开设的银行帐户(卡、折)等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核。
    5.县农机局组织对机具进行核验,严格做到“见机、见人、见发票”对补贴额较大、供需矛盾突出的重点机具进行重点核查。对实行牌证照管理的补贴机具,可由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在上牌过程中一并核验。
6.确认无误后,由县农机局分批向县财政局提出补贴资金结算申请。对安装类、设施类或安全风险较高类补贴机具,可在生产应用一段时间后兑付补贴资金。   
7.购机者和农机产销企业分别对其提交的农机购置补贴相关申请资料和购买机具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