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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城县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0-05-26  信息来源:

方城县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实施方案
为更好满足农民群众农业生产购机需求,提高我县农业生产机械化水平,根据《河南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豫农机计文〔2018〕29号)和《南阳市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转发河南省农业机械技术中心〈关于进一步明确农机购置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宛农机管〔2020〕5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推动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发展、助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基本要求,提高粮食和主要农产品生产全程机械化水平,为国家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提供坚实的物质技术支撑;坚持绿色生态导向,大力推广节能环保、精准高效农业机械化技术,促进农业绿色发展;推动科技创新,加快技术先进农机产品推广,促进农机装备转型升级,提升农机作业质量;推动普惠共享,推进补贴范围内机具敞开补贴,加大对农业机械化薄弱地区支持力度,促进农机社会化服务,切实增强政策获得感;创新组织管理,着力提升制度化、信息化、便利化水平,严惩失信违规行为,严防系统性违规风险,确保政策规范廉洁高效实施,不断提升公众满意度和政策实现度。
二、实施范围和补贴对象
(一)实施范围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在全县17个乡镇(街道)范围内实施。
 (二)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为户籍在方城县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在方城县注册登记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下简称“购机者”),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在保障农民购机权益的前提下,鼓励因地制宜培育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提升农机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水平。
(三)资金分配使用
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规模依据当年度上级下达我县的资金额度确定。上年结转的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可继续在下年使用,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按有关规定处理。
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三、补贴机具种类、资质和补贴标准
(一)补贴机具种类
围绕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农业“四优四化”发展等支农重点工作,将《河南省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中所选择14大类30个小类61个品目机具列入我县补贴范围(详见附件1)。
根据农业生产实际需要和补贴资金规模,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行补贴范围内机具敞开补贴。优先保证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所需机具和深松整地、免耕播种、高效植保、节水灌溉、高效施肥、秸秆还田离田、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残膜回收等支持农业绿色发展机具的补贴需要,逐步将县域内保有量明显过多、技术相对落后、需求量小的机具品目剔除出补贴范围。我县属丘陵县,手扶拖拉机亦在补贴范围。
(二)补贴机具资质
补贴机具必须是补贴范围内的产品,同时还应具备以下资质之一:(1)获得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2)获得农机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列入农机自愿性认证采信试点范围,获得农机自愿性产品认证证书。补贴机具须在明显位置固定标有生产企业、产品名称以及型号、出厂编号、生产日期、执行标准等信息的永久性铭牌。
(三)补贴标准
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原则上在省域内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具体补贴标准按《河南省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执行。
鉴于市场价格具有波动性,在政策实施过程中,具体产品或具体档次的中央财政资金实际补贴比例在30%上下一定范围内浮动符合政策规定。通用类机具补贴额不超过农业部发布的最高补贴额。
四、操作流程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
(一)发布实施规定。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县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县农业农村局及时发布县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补贴额一览表等信息。      
 (二)自主选机购机。购机者自主选机购机(注:须购买我县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内的产品)。产销企业须向购机者出具全额税控机打发票(购机发票上须注明购机者姓名或名称,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所购机具名称、型号、数量、实际销售价格、整机出厂编号等信息)、产品合格证、售后服务凭证等。购机者对购机行为和购买机具的真实性负责,承担相应责任义务。鼓励非现金方式支付购机款,便于购置行为及资金往来全程留痕。
购机者对其购置的补贴机具拥有所有权,可自主使用、依法依规处置。
(三)补贴资金申请。购机者自主向县农业农村局提出补贴资金申领事项,并携带所购机具(安装类机具除外)和提供以下资料:1、个人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在使用县农村信用社开设的“一卡通”银行账户(卡、折)原件及复印件;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人代表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在使用县农村信用社开设的“一卡通”银行账户(卡、折)原件及复印件。2、经销企业出具的购机发票(发票上必须注明补贴机具名称、型号、实际销售价格、购买人姓名等信息。)、产品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3、实行牌证管理的机具,要先行办理牌证照。需携带已办理的牌证照(本人行驶证、有效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上述提交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由购机者和补贴机具产销企业负责,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严禁以任何方式授予补贴机具产销企业进入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办理补贴申请的具体操作权限,严禁补贴机具产销企业代替购机者到主管部门办理补贴申请手续。
每一个补贴对象是个人的年度内享受补贴资金额不超过10万元,是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年度内享受补贴资金总额不超过20万元。特殊情况由县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四)资格审核及机具核验
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按职责分工、时限要求对补贴相关申请资料进行形式审核,组织核验补贴机具,做到“见人,见机,见发票”,拍摄人机合影照片。对需要到现场安装、监管难度较大的补贴机具(如烘干机设备等),购机者应在安装完成后,经由县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现场核实验收后再办理补贴申请手续。
(五)补贴对象信息公示
县农业农村局对拟兑付补贴资金的购机者名单在方城县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公示,补贴受益信息公示时间20天,无异议后提交县财政局审核结算。
(六)补贴资金兑付
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兑付实行“先购机后申请,先申请先补贴,后申请后补贴,不申请不补贴,资金补完为止”的操作方式。
1.县农业农村局在已确认购机者提交购机补贴申请手续后,应在30个工作日(不含公示时间)内完成对补贴相关申请资料的形式审核。确认无误后,分期分批向县财政局提出补贴资金结算申请。
2.县财政局对县农业农村局提交的补贴资金结算申请意见及有关材料进行形式审核,对符合要求的于30个工作日内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的方式兑付资金;对不符合要求的原渠道退回并由县农业农村局通知购机者;因资金不足需要延期兑付的,应及时告知购机者,并会同县农业农村局联合上报。
3. 代发银行根据资金到账情况及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申请明细,核对无误后将补贴资金在3个工作日内分解到补贴对象“一卡通”账户上。
4、对安装类、设施类或安全风险较高类补贴机具,可在生产应用一段时期后兑付补贴资金。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县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确定补贴机具种类、研究决策补贴重大事项等事宜,对补贴政策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密切沟通配合,明确职责分工,形成工作合力。要加强补贴工作业务培训,组织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提高补贴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认真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及时向上级机关报告。
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要在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组织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共同做好补贴资金需求摸底、补贴对象确认、补贴机具核实、补贴资金兑付、违规行为处理等工作,重大事项须提交县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策。
(二)规范操作,高效服务。全面运用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探索补贴机具“一机一码”识别管理,提高政策实施信息化水平。
切实加快补贴申请受理、资格审核、机具核验、受益公示等工作,鼓励在购机集中地或当地政务大厅等开展受理申请、核实登记等“一站式”服务。补贴申领有效期原则上当年有效,少量确因急需,当年财政补贴资金规模不够、办理手续时间紧张等无法享受补贴的,可在下一个年度优先补贴,以稳定购机者补贴申领预期。
完善补贴机具核验流程,做到“见机、见人、见发票”,重点加强对大中型机具的核验和单人多台套、短期内大批量等异常申请补贴情形的监管,积极探索实行购机真实性承诺、受益信息实时公开和事后抽查核验相结合的补贴机具监管方式。
(三)公开信息,接受监督。县农业农村局要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扩大社会公众知晓度。要全面建立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对申请购机补贴者信息进行公示,对实施方案、补贴额一览表、操作程序、补贴机具信息表、投诉咨询方式、违规查处结果等重点信息全面公开,实时公布补贴资金申请登记进度和享受补贴购机者信息(格式详见附件2)。
(四)加强监管,严惩违规。全面建立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内部控制规程,规范业务流程,强化监督制约。开展县农机购置补贴延伸绩效管理,强化结果运用。充分发挥第三方作用,加强督导评估,强化补贴政策实施全程监管。
加强购机者信息保护,配合相关部门严厉打击窃取、倒卖、泄露补贴信息和电信诈骗等不法行为。
全面贯彻落实《农业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农办财〔2017〕26号)精神,加大违规行为查处力度,进一步推进地区间联动联查,严处失信违规主体。
附件:1.河南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
2. 2020年度方城县享受农机购置补贴的购机者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