宛龙农〔2022〕22 号
南阳市卧龙区农业农村局 南阳市卧龙区财政局
关于印发卧龙区2022年农业机械购置
累加补贴方案的通知
南阳市卧龙区农业农村局 南阳市卧龙区财政局
关于印发卧龙区2022年农业机械购置
累加补贴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有关街道(景区)农业服务中心、财政所,局属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我区农业生产关键、薄弱环节机械化发展,促进农业机械化向全程全面高质高效转型升级,按照省市有关政策要求,经区农机购置补贴、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暨农机深松整地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2022年我区决定对深松机、打(压)捆机等农机实行省级财政累加补贴政策。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南阳市卧龙区农业农村局 南阳市卧龙区财政局
2022年10月28日
为进一步推动我区农业生产关键、薄弱环节机械化发展,促进农业机械化向全程全面高质高效转型升级,按照省市有关政策要求,经区农机购置补贴、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暨农机深松整地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2022年我区决定对深松机、打(压)捆机等农机实行省级财政累加补贴政策。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南阳市卧龙区农业农村局 南阳市卧龙区财政局
2022年10月28日
卧龙区2022 年农业机械购置累加补贴方案
为进一步推动我区农业生产关键、薄弱环节机械化发展,促进农业机械化向全程全面高质高效转型升级,2022 年我区对购置特定农机具继续实行省级财政累加补贴政策,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央、省和市一系列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现代农机的有关精神,根据《南阳市农业农村局 南阳市财政局关于转发〈河南省农业农村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的通知》(宛农通〔2021〕33号)和《南阳市农业农村局 南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南阳市2022年农业机械购置累加补贴方案的通知》(宛农通〔2022〕50号)等文件要求,以保障粮食安全、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和农民增收,加快我区农业机械化、智能化、绿色化为目标,以优化农机装备结构,推进农业生产关键、薄弱环节发展,促进机械化信息化智能化融合为主要任务,聚焦农业机械化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着力补短板、强弱项、促协调,推进农机化科技创新,大力推广先进适用、技术成熟、安全可靠、节能环保、服务到位的累加补贴机具,持续提升我区农业机械化发展水平。
二、实施范围
根据我区农业发展和购机需求,以及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结合我区2022年度省级财政累加补贴资金规模,充分发挥累加补贴政策的引导效应,累加补贴政策实施区域按《河南省 2021一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豫农文〔2021〕185 号)规定执行。
三、累加补贴对象、范围、标准和时限
(一)累加补贴对象。从事农业生产并已获得国家农机购置补贴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下简称“购机者”),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二)累加补贴范国。按照省市有关政策要求,根据2022年度我区省级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规模、农业生产实际需求以及农民购机意愿等情况缩小补贴范围,选择部分机具列入本区累加补贴范围。也可在河南省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内,另选择部分机具列入本地累加补贴范围(拖拉机、非履带式谷物联合收割机除外)。经区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综合考虑我区农业和农业机械化发展方向和需求,累加补贴范围为购机对象按规定程序购买,且列入我省补贴范围的累加补贴机具。重点为深松机、打(压)捆机、谷物(粮食)干燥机、畜禽粪污固液分离机、病死畜禽处理设备、辅助驾驶(系统)设备、畜禽粪便翻堆设备、畜禽粪便发酵处理设备、80马力以上四轮驱动动力换挡拖拉机、自走履带式谷物联合收割机(全喂入)、单粒(精密)播种机、离心泵(52KW 及以上)、潜水电泵(37kW及以上)等13个品目机具。
(三)累加补贴标准。累加补贴额度以《河南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规定的定额补贴标准为基础累加 1/3,水稻插秧机累加 1/4,资金统一精确到十位。80 马力以上四轮驱动动力换挡拖拉机实行定额累加补贴,标准见附表1。县级选择新增的机具累加补贴标准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四)补贴时限。2022年度。
四、操作实施要求
(一)按时衔接操作。累加补贴政策要与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紧密结合,必须在按规定完成农机购置补贴程序的基础上,办理累加补贴登记核实手续。
(二)累加补贴机具登记、核实。区农机部门要根据农机购置补贴实施结果,认真审核补贴档案材料,对累加补贴对象进行登记,填写《XX年农业机械累加补贴登记核实表》(附表2),区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要组织对登记的累加补贴机具进行验收并将验收结果进行公示。验收合格后,由累加补贴对象签字盖章(或手印),区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提出验收意见。累加补贴对象和生产企业及经销商要积极配合区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组织的累加补贴机具验收,否则经区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将取消购机者享受累加补贴资格和生产企业及经销商销售补贴产品资格。
(三)累加补贴资金支付。区农机部门根据登记核实汇总表,提出累加补贴资金支付意见,由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连同累加补贴登记核实表一份(原件)报区财政部门,并对提供资料的准确性、合规性负责。区财政部门根据农机部门提供的支付意见,将累加补贴资金拨付至购机者账户。区农机部门要及时汇总登记核实表,同时报市农机部门建档备查。
五、工作措施
区农业(农机)和财政部门要严格按照河南省农业农村厅、河南省财政厅印发的《河南省2021—2023 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豫农文〔2021〕185 号)要求,加强领导,密切配合,积极引导,科学调控,规范操作,严肃纪律,加强监管,确保累加补贴工作顺利实施。
附表:1.80 马力以上四轮驱动动力换挡拖拉机累加补贴标准
2.XX年农业机械累加补贴登记核实表
附表1:
80 马力以上四轮驱动动力换挡拖拉机
累加补贴标准
累加补贴标准
档次名称 | 累加补贴额(元) | 备注 |
80—90马力四轮驱动动力换挡拖拉机 | 4000 | |
90—100马力四轮驱动动力换挡拖拉机 | 4600 | |
100—120马力四轮驱动动力换挡拖拉机 | 4800 | |
120—140马力四轮驱动动力换挡拖拉机 140—160马力四轮驱动动力换挡拖拉机 160—180马力四轮驱动动力换挡拖拉机 180—200马力四轮驱动动力换挡拖拉机 200马力及以上四轮驱动动力换挡拖拉机 |
6200 |
附表2:
XX年农业机械累加补贴登记核实表
填报单位(章): 上报时间: 年 月 日
购买 机具名称 |
购买 机具型号 |
机具 生产厂家 |
购机者姓名(组织名称) | 购买台数 | 购机时间 (年、月、日) |
详细地址 | 中央 补贴 金额 (元) |
累加 补贴 金额(元) |
购机者 签字、盖手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