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强农惠农政策,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加快推进我县农业机械化,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快速发展,按照临颍县《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要求,通过精心组织、扎实工作,我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已全部结束。
一、项目执行情况
2018年,中央财政安排我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055万元,共执行农机补贴资金746.619万元。补贴各类农机具734台,其中:打(压)捆机69台,果蔬烘干机70台,花生收获机5台,铧式犁10台,秸秆粉碎还田机83台,轮式拖拉机79台,免耕播种机64台,喷杆喷雾机5台,平地机1台,青饲料收获机4台,深松机14台,薯类收获机4台,饲料混合机9台,微耕机2台,旋耕机237台,玉米收获专用割台13台,自走轮式谷物联合收割机47台,自走履带式谷物联合收割机16台,自走式玉米收获机2台。
二、具体做法
(一)切实加强领导。为了切实加强补贴工作的领导,确保今年补贴工作有效开展,按照河南省《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及时制定了我县2018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成立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方案》明确规定,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直接在县政府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农机、财政部门密切协调,相关部门密切配合。
(二)合理制定方案。为了做好2018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落实,根据省、市农机局的有关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农业生产实际,确定了补贴机具的种类、补贴的重点。除了按照省方案要求明确重点补贴机具的种类外,我们还把农机合作社、种粮大户、家庭农场作为重点补贴对象。并严格按照河南省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目录执行。
(三)广泛深入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印发宣传单、张贴公告等形式对补贴政策进行广泛深入宣传,及时把政策宣传到户。同时,我局还专门设立并公开农机补贴咨询服务热线和咨询台,安排专人为购机者提供购机服务,接受农民咨询,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
(四)严格补贴程序。
我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全面运用了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提高了政策实施信息化水平。加快了补贴申请受理、资格审核、机具核验、受益公示等工作,积极开展了受理申请、核实登记等“一站式”服务。 完善补贴机具核验流程,做到“见机、见人、见发票”。
(五)提供便民服务。一是设立了服务咨询台,专门接待并解答群众提出的疑难问题,详细介绍今年的补贴政策、补贴对象、补贴范围、补贴机具种类等,还设立了农机购置补贴服务热线(3317166),随时为购机者提供服务。三是为提高办事效率,更好的方便群众,我们制作了补贴流程卡,避免群众跑冤枉路。
(六)加强监督管理。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贯彻执行农机购置补贴管理“四项制度”、“八个不得”。加强补贴实施情况的督导检查,落实督查任务和责任,有效预防各种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
(七)资料归档管理。为了做好补贴项目档案资料的规范化管理,我局安排专职人员全程参与,对补贴机具进行逐一核对、拍照、登记编号,建立购机补贴档案,实行一机一档,并按规定喷涂购机标志,同时进行跟踪问效,了解掌握机具的作业情况、质量状况、收益情况、违纪转卖情况等相关信息,并及时向上级部门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