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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汇区2021年补贴通告

发布时间:2021-11-23  信息来源:

漯河市源汇区2021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
通 告
 
  根据《漯河市源汇区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要求,为做好我区2021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项目实施工作,特通告如下

  1. 补贴对象与补贴标准
补贴对象为我区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农场职工与本区其他农民享有同等申请补贴的权利(以下简称“购机者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原则上在省域内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具体补贴标准按《河南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执行补贴额的调整工作一般按年度进行。中央财政资金实际补贴比例在30%上下一定范围内浮动符合政策规定。
  1. 补贴范围和补贴机具
    我区补贴范围按照2021-2023河南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执行,共 15大类44个小类171个品目(省有关文件规定仅限丘陵山区县补贴机具除外)。
     补贴机具必须是补贴范围内的产品补贴机具须在明显位置固定标有生产企业、产品名称和型号、出厂编号、生产日期、执行标准等信息的铭牌。
    三、操作流程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按照“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方式实施。购机者自主选择购买机具,按市场化原则自行与农机产销企业协商确定购机价格与支付方式,并对交易行为真实性、有效性和可能发生的纠纷承担法律责任。购机行为完成后,购机者自主直接到当地农机部门提出补贴资金申领,也可在农机补贴APP客户端,进行补贴申请的录入,农机部门受理后购机者签署告知承诺书,承诺购买行为、发票购机价格等信息。并对所提供信息真实有效性负相关法律责任。
    1、购机者直接到当地农机部门提出补贴资金申请需携带有效身份证、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凭营业执照、法人有效身份证、所购农机具、购机发票及产品合格证、车辆行驶证等资料(2021年一次性申请,不接受代替申请)。
    2、购机者通过APP客户端录入信息的,可随时关注申请是否被受理及受理进度,农机部门受理后购机者需携带有效身份证、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凭营业执照、法人有效身份证、购机发票及产品合格证、车辆行驶证等资料前往农机部门进行办理相关业务。
    四、补贴对象确定:
(一)区农机部门对购机者补贴资格进行合规性确认,申请农机购置补贴对象较多而补贴资金不足时,按照申请先后顺序确定补贴对象,并将补贴对象信息进行公示,以公平、公正、实事求是为原则规范实施。我区当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完毕区农机部门应及时发布公告,停止受理补贴申请。补贴申领原则上当年有效,因当年财政补贴资金规模不够无法享受补贴的,可在下一个年度优先享受
五、申请时问和地点
农机购置补贴申请时间:2021121-资金用完为止 
农机购置补贴申请地点:源汇区长江路103号农业农村局四楼东农业机械推广服务中心(415
咨询电话:0395-5759028    
 
          漯河市源汇区农业机械推广服务中心                                                                20211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