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汇区关于申报2021年农机报废回收企业的公告
为加快我区农业机械报废回收工作,依法合规开展报废农业机械回收拆解,优化农机装备结构,按照《漯河市农机推广服务中心 漯河市财政局 漯河市商务局关于转发〈河南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漯农机〔2020〕17号)和《源汇区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源农机〔2020〕11号)要求,我区计划在本市区域内征选确定农机报废回收企业,现就具体申报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范围
报废农机回收企业包括具备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和依法具有农机回收拆解经营业务的农机维修网点、农机合作社等其他企业。
二、申报条件
(一)农机报废回收企业(农机维修网点、农机合作社)须经过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经营范围含农业机械报废回收、拆解等业务。
(二)有管理人员,有档案资料存放办公室。
(三)有专门的、面积不低于一千平方米的拆解和存放报废农机场地。
(四)有必要的拆解设备(拆解工具、起吊设备、电气焊等)和消防设施(干粉灭火器材)等。
(五)没有出售已报废农业机械和发动机、车架、变速箱等主要部件违法行为,没有拼装、收购和销赃农业机械等违法行为。
三、申报程序
(一)企业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于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源汇区农机主管部门提交《源汇区从事报废农机回收拆解业务申请备案表》(后附)、报废回收资质相关证明材料清单(后附)、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等一式三份。
(二)区级审核。源汇区商务局主管部门和农机主管部门对申报企业资质进行现场勘验审核,2021年拟择优确定农业机械报废回收企业,并向社会公示(公示不少于7天)。
(三)市级备案。经公示无异议后的农业机械报废回收企业上报漯河市农机主管部门备案,并通过本市媒体和河南省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栏向社会公布。
四、申报地点
申报地点:源汇区长江路西段103号
申报单位:源汇区农机推广服务中心
联 系 人:朱晓敏 屈劲松
电 话:0395-5759028
附:1、源汇区从事农业机械报废回收拆解业务申请备案表;
2、源汇区农机报废回收企业资质材料清单。
源汇区农机推广服务中心
2021年3月 4日
附件1:
源 汇 区
从事报废农机回收拆解业务申请备案表
单位名称:
法 人:
地 址:
申报时间:
(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源汇区从事报废农机回收拆解业务申请备案表
单位名称 | 注册资金 | |||||||||||
详细地址 | ||||||||||||
法人代表 | 联系电话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经营范围 | ||||||||||||
办 公 场 所 | ||||||||||||
所有形式 (自有/租赁) |
场地面积(㎡) | 厂房面积(㎡) | 拆解场地面积(㎡) | |||||||||
报废农业机械回收拆解设备 | ||||||||||||
设备名称 | 数 量 | 型号 | 自有/租赁 | |||||||||
法人代表签字: 申请单位(公 章) 年 月 日 |
区农机主管部门意见: (公 章) 年 月 日 |
区商务局主管部门意见 (公 章) 年 月 日 |
市农机主管部门意见: (公 章) 年 月 日 |
填表要求:
1、填报内容要真实有效;
2、本表非签字、签署意见部分均要求打印;
3、申请表和加盖公章的相关复印件,一式三份报区农机主管部门。
附件2:
源汇区农机报废回收企业资质材料清单
1、拆解和停放报废农机的场地使用权合法有效证明(如土地使用权证,属租赁的应附租赁合同等);
2、拆解设备有效证明(如拆解设备发票或照片,属租赁的应附租赁合同等);
3、拆解场地消防设施(达到消防安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