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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武县2022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23-01-12  信息来源:

            修武县2022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总结

按照省、市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工作的要求,我局认真落实2022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圆满完成了2022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现将一年来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完成情况
2022年,上级下达我县各级补贴资金422万元,截止目前共实施补贴资金413.487万元,其中:
1、实施中央购机补贴资金406.982万元,补贴机具包括:拖拉机107台,小麦收割机15台,播种机16台,旋耕机9台,还田机8台,玉米收获机4台,玉米收专用割台3台,犁3台,喷灌机30台,打捆机2台,花生收获机1台,微耕机2台,青饲料收获机1台,喷雾机1台,全混合日粮制备机1台,烘干机2台,报废更新拖拉机2台。
2、实施省财政累加补贴资金6.505万元,累加补贴打捆机2台,花生收获机1台,烘干机2台。
二、主要工作实施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
我局及时召开了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会议,对2022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进行了研究和部署。我县根据机构改革情况和人事调整情况,及时调整了“修武县农业机械购置补贴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人大政协、纪检委、财政、农机、公安、大市场管理局等部门组成。项目领导小组对全县贯彻落实政策措施、实施进度、补贴机具产品质量、销售价格等进行检查、监督,对组织购机和补贴资金使用运作等重要环节进行监督管理。强化部门协作,为了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顺利开展,各部门之间加强沟通配合,明确职责分工,形成工作合力,有效克服补贴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二)主要工作做法
为更好的提高工作效率、服务质量,我局继续实行“一站式”服务,在县域内继续启用手机APP,开展非现场补贴申请,实行牌证管理的机具,要先行办理牌证。对牌证管理机具,购机者凭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行驶证申请补贴免于现场实物核验。对购机户所购非牌证管理机具进行统一编号,在补贴机具的显著位置喷上“国家补贴机具”字样和编号,并逐台进行人机合影。做到严格把关、操作规范。让农民群众只跑一趟就办完补贴手续,切实做到便民高效一站式服务。
审核补贴资料确认无误后向财政部门提出资金结算申请,财政部门根据农机部门所提供的材料依据,联合农机部门进行抽查核实,对符合要求的分期分批发放补贴资金。
(三)信息公开
为了把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宣传工作落到实处,让农民群众更好的了解到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一是焦作市农业机械技术中心网站设立了修武农机购置补贴专题专栏,将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补贴额一览表、受益农户等进行公开,方便群众查询;二是在农机局大院设立了公开专栏,及时公布有关购置补贴的信息公告,进一步提升农机政策执行的透明度;三是通过手机短信及时传递农机补贴信息。
(四)广泛宣传,加强协作
根据省、市、县有关项目实施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修武县2021—2023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通过多形式、多渠道的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购机用机的积极性。一是在全县各乡镇政府门前、农机合作社和各农机经销公司门前张贴公告200余份、发放宣传单2000余份;二是在“修武县农机信息网”发布通知公告,对购机补贴政策、补贴机具产品目录、补贴范围、申请程序、补贴额度、补贴标准及相关要求作广泛宣传;三是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短信等进行宣传;四是与县财政局联合发文,将《修武县2021—2023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印发到各乡镇农机站、财政所。
(五)坚持从严监管
农机购置补贴过程监管是规范实施政策的重中之重,也是补贴政策实施成效的风向标。一是加强对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监管,全面建立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内部控制规程,规范业务流程,强化监督制约,切实将农机购置补贴监管工作制度化、常态化;二是加强监管举措,确保农机产销企业规范参与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发现问题,立即督促相关产销企业进行整改,对涉嫌较重或严重的违规行为,及时报请上级主管部门给予处理。三是加强购机者信息保护,配合相关部门严厉打击窃取、倒卖、泄露补贴信息和电信诈骗等不法行为;四是及时受理农民涉补投诉和咨询等方面的问题,设立咨询投诉电话0391-3800631,安排专人认真开展调查处置工作,力求给农民满意的答复,切实维护农民利益。
(六)严肃纪律,阳光操作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农机购置补贴会议精神,严格执行《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规范操作,严格管理。严格执行补贴对象公示制度。严格执行国务院“三个禁止”的要求,农机购置补贴管理“六项制度”,农业部规定的“八个不得”、“四个严禁”等各项工作纪律要求,严格规范操作程序,坚决杜绝一切违法违纪事件的发生。
确保党的惠农政策贯彻落实的严肃性。实施过程中没有出现不规范的做法,确保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到实处,没有以任何名义收取企业回扣;也没有以任何名义向购机户收取任何费用。
对进入补贴目录的企业一视同仁,没有强行向农民推荐机型,充分尊重农民的自主选择权。在整个项目实施过程中,做到宣传不走样,标准不降低,补贴对象不增减,补贴产品目录不变动,实施步骤不减少,不存在群众举报情况和营私舞弊现象,操作阳光、透明。
三、主要成效
(一)购机补贴政策提高了农民种粮和发展农业的积极性。全县共补贴购置农机具207,补贴资金413.487万元,共引导农民资金投入2000万余元。农民购买的农机具能直接参加到今年的农业生产中,使农民切实得到了真正实惠。真正实现了政府补贴、农民投入、农业机械化发展;体现了中央进一步推进现代农业建设,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这一现代农业发展思路;体现了中央对“三农”工作的重视和支持;提高了广大农民种粮积极性,促进了粮食生产安全。
(二)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带动了农民购置农机、发展农机的热潮。在优惠政策的辐射带动下,我县农民自筹资金购买大中型农机具热情高涨,主要农机动力机械装备大幅增长,提升了农机装备水平,提高了农机作业质量、发展了农业生产。
(三)充分尊重农民自主选择补贴产品,自主选择经销商,自主谈价的权利。增加供货商相互之间的市场竟争力,使农民在购买补贴机具时得到了真正实惠。
四、今后工作打算
一是继续加大宣传力度。把国家的支农惠农政策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是进一步加强操作规范。严格按照购机补贴的实施要求开开展工作。严肃纪律,规范操作,确保阳光透明、公开、公平、公正,坚决杜绝违法违纪事件的发生。
三是扎实改进工作方法。认真向补贴工作做得好的县市学习,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进一步探索和改进工作方法,以使我县的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更加便民高效。




                       修武县农机局
                       2022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