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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修武县农机购置补贴操作流程

发布时间:2020-05-15  信息来源:

               农机购置补贴操作流程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
    (一)发布实施规定。发布本县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
    (二)自主选机购机。购机者自主选机购机,并对购机行为和购买机具的真实性负责,承担相应责任义务。鼓励非现金方式支付购机款,便于购置行为及资金往来全程留痕。
购机者对其购置的补贴机具拥有所有权,可自主使用、依法依规处置。
    (三)补贴资金申请。购机者通过农机购置补贴手机APP开展非现场补贴申请。实行牌证管理的机具,要先行办理牌证照。严禁以任何方式授予补贴机具产销企业进入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办理补贴申请的具体操作权限,严禁补贴机具产销企业代替购机者到主管部门办理补贴申请手续。
    (四)补贴资金兑付。县级农部门在受理购机者补贴申请后,应于30个工作日(不含公示时间)内完成审核,并送同级财政部门。财政部门根据农部门提供的材料依据,对符合要求的于30个工作日内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的方式兑付资金;对不符合要求的应原渠道退回并由农部门通知购机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