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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津县农机局2020年前三季度农机补贴

发布时间:2020-10-20  信息来源:

延津县农机局2020年前三季度农机补贴
实施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今年市局下达我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为950万元,往年结转5.7305万元;农机购置补贴累加资金10万元,往年结转49.5728万元。目前补贴工作已完成录入系统845.607万元,共补贴机具670台套,签订资金申请表668份,其中:动力机械105台,耕整地机械113台,农产品初加工机械2台,收获后处理机械6台,收获机械195台,田间管理11台,种植施肥机械236台。
二、主要工作措施 
我们认真贯彻省、市会议的要求,严格执行购机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和延津县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要求,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工作中主要做法是:
(一)加强领导,周密安排部署
县政府成立了延津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副县长刘为伶任组长,县政府相关部门主管副职及全县各乡镇主管副职。下设补贴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办公室设在农机局,周海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今年我县农机补贴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按照“放管服”改革精神,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农机局要及时向相关部门通报农机补贴进展情况,财政、监察部门要结合本部门职能,督促、监督好政策的落实。
(二)加强宣传,提高认识
实施农机具的购置补贴,是党中央支农惠农政策中一项重要的内容,也是为加强农业和粮食生产采取的一项重大举措,体现了党中央“执政为民”的宗旨和“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对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重大意义,落实好购机补贴政策,是新时期赋予农机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是我们农机部门工作的重中之重。
(三)严格操作程序,务求取得实效
操作程序,关系到中央补贴政策的能否正确执行,关系到购机农户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农机部门的社会形象,是购置补贴工作落实的关键环节,在具体操作中,按照“放管服”改革精神我们严格规范了操作程序:
1.搞好咨询服务。公布农机补贴咨询电话0373-7626030。农机局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成员,放弃节假日,实行24小时轮流值班,针对今年的全价购机直补到户政策认真回答全县农民的政策咨询。
2.搞好申请公示。我们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广开大门,采取手机APP报名接受农民报名,对符合条件的农户及组织及时准确地登记,减少了购机群众时间成本
3.完善补贴机具核验流程做到“见机、见人、见发票”人机合影拍照在全流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做到阳光操作。重点加强对大中型机具的核验和单人多台套、短期内大批量等异常申请补贴情形的监管,实行购机真实性承诺、受益信息实时公开和事后抽查核验相结合的补贴机具监管方式
三、严格执行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规定
在补贴过程中,我们严格执行国务院“三个禁止”,认真落实“五制”,做到了“八个不得”。补贴申请、补贴对象公示、补贴协议签订、补贴机具登记监管、协调服务、档案管理等关键环节均按规定执行。对补贴政策进行了广泛的宣传,公开了补贴目录,拓宽了农民知晓和咨询补贴政策途径。
四、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和结算
我们认真落实了财政部、农业部《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741号,使用补贴资金有效规范,严格按补贴资金的拨付时间、程序、补贴重点、补贴种类数量、补贴标准,补贴资金结算步骤和结算进度的安排和落实补贴工作;不存在挤占、截留、挪用补贴资金以及暗箱操作、套取国家补贴资金等违规违法行为。
五、加强农机补贴监督
我们按县农机补贴领导小组安排成立由县农机局主管纪检工作的副主任科员原乃春为组长的农机补贴监督领导小组,补贴领导小组严格按照《延津县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文件要求,就农机补贴实施程序、经销商供货资质,农民购货情况、补贴机械质量等情况进行了严格监督,按照“见人、见机、见票”对补贴机具验收工作全面核查。补贴工作基本达到文件规定,售后服务及供货情况良好。县农机补贴督查小组深入到12个乡镇对2020年全县农机购置补贴、省累加补贴工作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国家惠农政策落到实处。
 
延津县农机管理局
2020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