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覆盖我县所属的11个乡镇及2个办事处。农场职工与我县其他农民享有同等申请补贴的权利。
2021年我县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108万元,按照涉农资金管理办法,上年结转的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继续在下年使用,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按有关规定处理。
补贴对象为我县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在保障农民购机权益的前提下,鼓励因地制宜培育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提升农机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