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情况汇报
今年我县争取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330万元,上年结转0.025万元,共计1330.025万元。根据豫农机计文〔2017〕15号文件相关政策要求提前预支使用2017年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821.548万元,用于“国二”机械的补贴、已结算。第二批可使用资金为508.477万元,目前接受补贴申请224户、补贴机具231台,约用国补资金508.415万元、我县正处于积极核实阶段!
一、加强领导,密切配合。
为切实做好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工作,落实好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支农惠农政策,我县成立了原阳县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各相关部门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密切沟通配合,建立工作责任制,将任务和责任具体落实到岗位,建立健全“谁办理、谁负责,谁核实、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要加强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加大农机购置补贴绩效管理工作力度。
县农机局、财政局,要在县领导小组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研究确定补贴资金使用和重点推广机具种类等事宜,联合对补贴政策实施进行监管。同时,强化内部约束机制,农机购置补贴重要工作事项须由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二、规范操作,严格管理。
补贴标准。具体补贴标准按《河南省2015-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2017调整)》执行,鉴于市场价格具有波动性,在政策实际执行过程中,为防止个别产品补贴标准过高,我省今年对同类同档机具在省域内实行限额与比例双控,即实际补贴额度不高于30%的产品,按照定额进行补贴;实际补贴额度超过30%的产品,则按照该产品市场售价的30%进行补贴(取整到十位)。
要公开公平公正确定补贴对象,严格执行公示制度,充分尊重购机者自主选择权。对补贴额较高和供需矛盾突出的机具要重点核实。
全面深入推进农机购置补贴管理网络化,要全部使用全国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要配合相关部门严厉打击窃取、倒卖、泄露补贴信息和电信诈骗等不法行为,保护农民合法权益。
对购置实行牌证照管理的机具,其所有人要向县农机安全监理站办理牌证照。要依法开展补贴机具的质量调查,督促企业做好售后服务等工作。
四、公开信息,接受监督。
补贴对象为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在申请补贴对象较多而补贴资金不足时,按照报名先后顺序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定。
我县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宣传册、明白纸、挂图等形式,积极宣传补贴政策;要建立完善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确保专栏等信息公开载体有效运行;设立投诉咨询电话0373-7291546方便购机对象咨询投诉。
我单位重点公开实施方案、补贴额一览表、操作程序、投诉咨询方式、资金规模和使用进度、补贴受益对象、违规现象和问题等。
五、加强监管,严惩违规。
县农机局、财政局要全面履行监管职责,以问题为导向,适时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强化监管,严惩违规,对违规现象和问题主动向社会公布。
高度重视群众举报投诉受理查处工作。建立健全相关机制,通过电话、网络、信函等有效形式受理投诉。对实名投诉举报的问题和线索,要做到凡报必查。
原阳县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7-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