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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县2022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制度

发布时间:2022-04-12  信息来源:

      2022年度新乡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制度
 
为切实做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进一步强化工作责任,严明工作纪律,特制定本责任制度。
一、加强领导,密切配合。成立由县政府主管领导牵头,财政、农机、等相关部门领导参加的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共同研究确定补贴资金分配、重点推广机具种类等事宜,并联合对补贴政策实施进行监管;农机管理部门、财政部门要搞好协调,建立工作责任制,明确任务和责任。积极支持和参与补贴资金落实和监督工作。
二、规范操作,严格管理。
(一)严格按照省市实施方案执行。
(二)严禁采取不合理政策保护本地区落后生产能力,对省内外生产同一品目机具的企业一视同仁。严禁强行向购机农民推荐产品。
(三)全面深入推进农机购置补贴信息网络化管理,使用农业部统一开发的全国农机购置补贴管理软件系统,与财政部门实现信息共享。
(四)加强对补贴机具的牌证管理。为保证安全生产,减少事故隐患,享受补贴政策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投入使用前,其所有人应当向所在地农机安全监理机构申请登记,无操作证件的应当参加专业培训取得操作许可证件方可作业。
三、公开信息,接受监督。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及时通过电视、网络、明白纸、宣传栏等形式,将补贴实施方案、操作程序、投诉举报电话、资金规模等内容,向社会公开。
在年度补贴工作结束后,县农机管理部门要以公告的形式将享受补贴的农户信息和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情况报告在县人民政府网站农机部门网页上公布,农机管理部门要在县政府综合网站上设置固定专栏,公开补贴信息。
四、严肃纪律,加强监管。农机管理部门、财政部门要加强对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监管,组织项目实施人员,认真学习国务院“三个严禁”和农业部“四个禁止”、“八个不得”及《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意见》等文件内容,并将其要求落到实处。
加大财政部门监管力度。财政部门要按照《财政部关于切实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监管工作的通知》,主动参与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具体实施工作,在补贴资金使用管理、补贴对象、农民实际购机情况核实等方面,积极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就地就近实施监管优势。县级财政部门要会同农机等有关部门,按照不低于购机农民10%的比例,对农民购机后实际在用情况进行抽查核实,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将抽查核实及处理情况上报市财政部门和农机管理部门。
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制度,严格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安排专人受理农民投诉,对投诉举报的问题和线索,要做到凡报必查、一查到底,对于发生的问题及时上报市局。
五、加强宣传,搞好服务。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方案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加强农机购置补贴的宣传工作,特别是要做好对农民的宣传引导,让农民了解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内容、程序和要求。搞好咨询服务,认真答疑解惑。
督促企业(经销商)做好售后服务工作。要依法加强补贴机具的质量监督,了解补贴机具的质量状况、售后服务和农民的反映,及时做好协调处理,需要上报的及时上报,保护农民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