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新乡县申办农机购置补贴流程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
一、自主选机购机
购机者自主选机购机,并对购机行为和购买机具的真实性负责,承担相应责任义务。鼓励非现金方式支付购机款,便于购置行为及资金往来全程留痕。购机者对其购置的补贴机具拥有所有权,可自主使用、依法依规处置。
二、补贴资金申请
购机者本人带相关资料[个人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3份、户口本及复印件1份、信用社一卡通或存折及复印件一份、购机发票(发票上必须注明生产厂家全称、机具名称、型号、出厂编号、发动机号、实际销售价格、购买人姓名等信息)、发票复印件三份;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为工商部门颁发的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3份)、机构代码证(复印件3份)、法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3份)、对公账户复印件一份、购机发票(发票上必须注明生产厂家全称、机具名称、型号、出厂编号、发动机号、实际销售价格、购买人姓名等信息)、发票复印件三份],到新乡县农机总站申请,并签署购机补贴承诺书(格式见附件),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由购机者和补贴机具产销企业负责,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实行牌证管理的机具,要先行办理牌证照。农机总站对购机者提供材料的合规性进行审核,无问题的予以登记,购机者本人不来不予登记,材料不全不予登记,不在补贴范围内机械及农具不予登记。
三、确定补贴对象
农机总站按照申请补贴登记的先后顺序、报废更新优先原则、办理驾驶证优先原则确定补贴对象,补贴对象姓名不能更改(自己家属、配偶都不能更改),将补贴对象人员名单报送同级财政部门,无异议后,在全县各乡镇公示7天。
四、机具核实
农机总站和财政部门对补贴对象所购机具的真实性进行核实,进行人机合影留证。
五、补贴款打卡入户
1、农机管理部门对所购机具、购机发票及其它材料进行核实,无异议后向财政部门提出补贴结算申请。
2、打卡入户;财政部门审核申请结算材料,并向经核实无异议的农户存款卡(折)上打入补贴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