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县农机总站2020年农机补贴
落实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今年市局下达我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为300万元,去年结余资金271.955万元,共计571.955万元。收回103.49万元,预增资金521万元。省农机购置补贴累加资金32万元,目前已录入补贴系统977.321万元。其中453.07万元已结算,预增资金未下达,录入系统剩余资金无法结算。
二、主要工作措施
我们认真贯彻省、市会议的要求,严格执行购机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和新乡县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要求,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工作中主要做法是:
(一)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县农机总站、县财政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密切沟通配合,建立工作责任制,将任务和责任具体落实到岗位。加强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加大农机购置补贴绩效管理工作力度。要在县补贴领导小组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研究确定补贴资金使用和重点推广机具种类等事宜,联合对补贴政策实施进行监管。农机购置补贴重要工作事项须由集体研究确定。
(二)规范操作,高效服务。全面运用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加快补贴申请受理、资格审核、机具核验、受益公示等工作,补贴申领有效期原则上当年有效,少量确因急需,当年财政补贴资金规模不够、办理手续时间紧张等无法享受补贴的,可在下一个年度优先补贴,以稳定购机者补贴申领预期。
完善补贴机具核验流程,做到“见机、见人、见发票”,重点加强对大中型机具的核验和单人多台套、短期内大批量等异常申请补贴情形的监管,积极探索实行购机真实性承诺、受益信息实时公开和事后抽查核验相结合的补贴机具监管方式。
(三)公开信息,接受监督。加强政策宣传,扩大社会公众知晓度。建立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对申请购机补贴者信息进行公示,对实施方案、补贴额一览表、操作程序、补贴机具信息表、投诉咨询方式、违规查处结果等重点信息全面公开,实时公布补贴资金申请登记进度和享受补贴购机者信息。
(四)加强监管,严惩违规。县农机总站、县财政局全面履行监管职责,以问题为导向,适时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强化监管,严惩违规,对违规现象和问题主动向社会公布。
三、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和结算
我们认真落实了财政部、农业部《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7〕41号),使用补贴资金有效规范,严格按补贴资金的拨付时间、程序、补贴重点、补贴种类数量、补贴标准,补贴资金结算步骤和结算进度的安排和落实补贴工作;不存在挤占、截留、挪用补贴资金以及暗箱操作、套取国家补贴资金等违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