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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野区2018年农机购置补贴方案

发布时间:2018-06-15  信息来源:

新乡市牧野区
2018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2018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根据《河南省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豫农机计〔2018〕29号)文件精神, 经政府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推动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发展、助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基本要求,提高粮食和主要农产品生产全程机械化水平;坚持绿色生态导向,大力推广节能环保、精准高效农业机械化技术,促进农业绿色发展;推动科技创新,加快技术先进农机产品推广,提升农机作业质量;推动普惠共享,推进补贴范围内机具敞开补贴,促进农机社会化服务,切实增强政策获得感;促进我农机装备结构优化、农机化作业能力和水平提升。实施中,着力提升制度化、信息化、便利化水平。严惩失信违规行为,严防系统性违规风险,确保政策规范廉洁高效,不断提升公众满意度和政策实现度。
  • 补贴实施范围和补贴对象
(一)实施范围
实施范围全所有镇(办)、电源产业园区
(二)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为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在申请补贴对象较多而补贴资金不足时,要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公开摇号的方式确定补贴对象。
(三)补贴资金的使用
根据《河南省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要求:
上年结转的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可以继续在下年使用,连续两年未使用完的结转资金,按有关规定处理。
上年结转的累加补贴资金可以继续在下年使用,累加补贴标准和范围依照下年标准执行,连续两年未使用完的结转资金,按有关规定处理。
继续开展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农机报废更新补贴与农机购置补贴相衔接,机具更新可在机具报废之前或者同时进行操作。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操作办法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补贴机具的种类、资质和补贴标准
(一)补贴机具种类
按照《河南省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和补贴范围要求,结合我实际,2018年我重点对玉米收获机、动力机械、谷物联合收割机、深松机、微耕机、秸秆还田机、秸秆捡拾打捆机(含压捆机)、粮食烘干机、植保机械、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类机械等进行补贴。我属于平原,根据《河南省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要求,手扶拖拉机不在补贴范围之内。
(二)补贴机具资质
补贴机具必须是补贴范围内的产品,同时还应具备以下资质之一:(1)获得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2)获得农机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列入农机自愿性认证采信试点范围,获得农机自愿性产品认证证书。
补贴机具产品须在明显位置固定标有生产企业、产品名称以及型号、出厂编号、生产日期、执行标准等信息的永久性铭牌。
(三)补贴准标
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原则上在省域内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具体补贴标准按《河南省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执行。
鉴于市场价格具有波动性,在政策实际执行过程中,具体产品或具体档次的中央财政资金实际补贴比例在30%上下一定范围内浮动符合政策规定。通用类机具补贴额不超过农业部发布的最高补贴额。玉米小麦两用收割机按单独的玉米收割台和小麦联合收割机分别补贴。
四、补贴操作流程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级结算、直补到卡(户)。所购机具必须是补贴范围内的产品。
(一)自主购机
1、我继续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级结算、直补到卡(户)”的结算方式。
2、购机者自主选机购机,并对购机行为和购买机具的真实性负责,承担相应责任义务。购机者对其购置的补贴机具拥有所有权,可自主使用、依法依规处置。
3、农机销售企业应向购机补贴对象出具全额(实际成交价)销售发票,发票上必须注明补贴机具名称、型号、实际销售价格、购买人姓名等信息。
(二)资金申请与资格确认
1、购机补贴对象凭身份证明材料(个人为身份证,合作组织或其它经营组织为组织机构证件、银行账户和法人身份证)和购机发票,自主提出申请,申领并填写《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附件2)。根据《河南省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要求,今年规定每户农民购置补贴机具补贴资金原则上不超过15万元(中央资金),合作组织补贴资金原则上不超过25万元(中央资金)。
2、农机局、财政局对补贴资格进行合规性确认,在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后,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此申请则生效,如有异议经查实后,则取消补贴资格。
3、严禁以任何方式授予补贴机具产销企业进入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办理补贴申请的具体操作权限,严禁补贴机具产销企业代替购机者到主管部门办理补贴申请手续。
4、农机局负责将补贴信息及时准确录入农机购置补贴信息管理系统。
(三)机具核实
农机局、财政局要制定农机具核实办法(核实办法另发),购机补贴对象购机后要配合农机局、财政局对机具进行核实。实行牌证管理的机具,要先行办理牌证照。
(四)补贴资金结算
农机局、财政局按职责分工、时限要求对补贴相关申请资料进行形式审核,组织核验重点机具,经核实无误后,由财政局分期分批发放补贴资金。对安装类、设施类或安全风险较高的补贴机具,可在生产应用一段时期后兑付补贴资金。
、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密切配合
农机局、财政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密切沟通配合,明确职责分工,形成工作合力。加强补贴工作业务培训,组织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提高补贴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认真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及时向上级机关报告。
建立健全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机制,成立由领导牵头,财政、农机、公安、工商及其他农口等相关部门参加的级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共同研究确定补贴资金分配、重点推广机具种类等事宜,联合对补贴政策实施情况进行监管。农机购置补贴重要工作事项须由补贴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政府要适当安排补贴工作经费,保证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顺利开展。
(二)规范操作,严格管理
1、是农机局、财政局要全部使用全国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提高政策实施信息化水平。
2、是补贴申领有效期原则上当年有效,少量确因急需,当年财政补贴资金规模不够、办理手续时间紧张等无法享受补贴的,可在下一个年度国家政策允许的条件下优先补贴,以稳定购机者补贴申领预期。
3、是加快补贴申请受理、资格审核、机具核验、受益公示等工作。完善补贴机具核验流程,做到“见机、见人、见发票”,重点加强对大中型机具的核验和单人多台(套)、短期内大批量等异常申请补贴情形的监管,积极探索实行购机真实性承诺、受益信息实时公开和事后抽查核验相结合的补贴机具监管方式。    
4、是购机者和农机产销企业分别对其提交的农机购置补贴相关申请资料和购买机具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农机局、财政局按职责分工对农机购置补贴材料的合规性审核结果负责。

(三)公开信息,接受监督
完善农机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制定信息公开办法,及时主动通过电视、明白纸等形式宣传国家补贴政策,农机局要及时将补贴实施方案、补贴额度一览表、操作程序、资金规模和使用进度、投诉方式、补贴受益对象、违规现象和问题等信息在政府网站 “农机补贴”专栏上公布。
在年度补贴工作结束后,农机局要以公告的形式将享受补贴的农户信息(附件4)在政府网站“农机补贴”专栏上公布,同时注意保护个人隐私。
(四)严肃纪律,加强监管
农机局、财政局要全面履行监管职责,强化监管,严惩违规,对违规现象和问题主动向社会公布。
加强购机者信息保护,配合相关部门严厉打击窃取、倒卖、泄露补贴信息和电信诈骗等不法行为,保护农民合法权益。
全面贯彻落实《农业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农办财〔2017〕26号)精神,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
农机局、财政局要制定机具核实办法,在补贴资金兑付和结算前要完成机具核实,特别是对补贴额较高和供需矛盾突出的重点机具要组织逐台核实,做到“见人、见机、见票”和“人机合影、签字确认”。



牧野区农机局    牧野区财政局
2018年 5 24  




附: 1.河南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
2.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 
3.    年度    享受农机购置补贴的购机者信息表
4.牧野区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结算申请表


















附件1
河南省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
    (共14大类、30小类、61个品目)
1.耕整地机械
1.1耕地机械
1.1.1铧式犁
1.1.2旋耕机(含履带自走式旋耕机)
1.1.3深松机
1.1.4微耕机
2.种植施肥机械
2.1播种机械
2.1.1条播机
2.1.2穴播机
2.1.3免耕播种机
2.1.4旋耕播种机
2.2育苗机械设备
2.2.1秧盘播种成套设备(含床土处理)
2.3栽植机械
2.3.1水稻插秧机
3.田间管理机械
3.1中耕机械
3.1.1田园管理机
3.2植保机械
3.2.1动力喷雾机
3.2.2喷杆喷雾机
3.2.3风送喷雾机
3.3修剪机械
3.3.1茶树修剪机
4.收获机械
4.1谷物收获机械
4.1.1自走轮式谷物联合收割机
4.1.2自走履带式谷物联合收割机(全喂入)
4.1.3半喂入联合收割机
4.2玉米收获机械
4.2.1自走式玉米收获机
4.2.2自走式玉米籽粒联合收获机
4.2.3穗茎兼收玉米收获机
4.2.4玉米收获专用割台
4.3果实收获机械
4.3.1番茄收获机
4.3.2辣椒收获机
4.4蔬菜收获机械
4.4.1果类蔬菜收获机
4.5籽粒作物收获机械
4.5.1油菜籽收获机
4.6根茎作物收获机械
4.6.1薯类收获机
4.6.2花生收获机
4.7饲料作物收获机械
4.7.1打(压)捆机
4.7.2青饲料收获机
4.8茎秆收集处理机械
4.8.1秸秆粉碎还田机    
5.收获后处理机械
5.1脱粒机械
5.1.1玉米脱粒机
5.1.2花生摘果机
5.2清选机械
5.2.1粮食清选机
5.3干燥机械
5.3.1谷物烘干机
5.3.2果蔬烘干机
6. 农产品初加工机械
6.1茶叶加工机械
6.1.1茶叶杀青机
6.1.2茶叶揉捻机
6.1.3茶叶炒(烘)干机
6.1.4茶叶筛选机
6.2剥壳(去皮)机械
6.2.1玉米剥皮机
6.2.2花生脱壳机
7.农用搬运机械
7.1装卸机械
7.2.1抓草机
8.排灌机械
8.1喷灌机械设备
8.1.1喷灌机
9.畜牧机械
9.1饲料(草)加工机械设备
9.1.1铡草机
9.1.2揉丝机
9.1.3饲料(草)粉碎机
9.1.4饲料混合机
9.2饲养机械
9.2.1孵化机
9.2.2送料机
9.2.3清粪机
9.2.4粪污固液分离机
9.3畜产品采集加工机械设备
9.3.1挤奶机
9.3.2贮奶(冷藏)罐
10.水产机械
10.1水产养殖机械
10.1.1增氧机
11.农业废弃物利用处理设备
11.1废弃物处理设备
11.1.1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备
12.农田基本建设机械
12.1平地机械
12.1.1平地机(含激光平地机)
13.动力机械
13.1拖拉机
13.1.1轮式拖拉机(不含皮带传动轮式拖拉机)
13.1.2手扶拖拉机
13.1.3履带式拖拉机
14.其他机械
14.1其他机械
14.1.1农业用北斗终端(含渔船用)


附件2
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
申请表编号:XXXXXXXXXXXXXXXX             购买方式: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
购机者信息 姓名/组织   购机者身份  
性别/性质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乡镇   村组  
身份证住址  
现居住地址  
联系电话 (手填) 银行账号 (手填)
购买机具
信息
机具大类   单机补贴额(元) 中央补贴  
机具小类    
机具品目  
生产企业  
机具型号   小计  
功率(千瓦)   购机补贴金额总计(元)  
数量(设施类实际数量)   报废补贴额合计(元)  
经销商   销售总价(元)  
分档名称  
备注  
出厂编号
(发动机号)
       
       
发票号  
报废信息 报废回收证明编号 报废更新机型 底盘(车架)号 报废更新补贴额(元)
       
购机者承诺 1.本人已知政策规定,对提供的上述信息和资料真实性负责,并承担法律责任;2.如有虚假购机、以小报大等违法违规行为,退回所有补贴资金。
购机者签字(手印):
        年  月   日
受理经办人签字

     签字:


年   月   日
县农机部门
审核意见
已对机具、购机者、发票等信息进行现场核对确认无误。(盖章)

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县财政部门
审核意见

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表格说明
  1. 补贴产品必须是获得国家或省级有效农机推广证书的产品。
  2. 获得本表格并经过对外公示7天后,无异议则生效;如有异议经查实后,则取消补贴资格。
  3. 本表格是补贴对象获得补贴资金的主要凭证,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
  4. 本表格有效期从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过期作废。
  5. 本表格一式三份,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各一份,补贴对象一份。本表格签字盖章后生效。
  6. 银行卡号、账号和联系电话作为内部工作资料妥善保存,不再存入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农机
    购置补贴款由财政直接发放,无需购机者操作银行账户,如果有人发短信、打电话要求提供个人账户信息、付款、转账等,不可轻信,必要时可向公安部门报案。

打表日期:XXXXXXXX

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
申请表编号:XXXXXXXXXXXXXXXX             购买方式: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
身份证图片   个人头像  
人机合照
   
铭牌图片
   
发票图片
 

打表日期:XXXXXXXX
 
附件3
      年度      享受农机购置补贴购机者信息表

公告单位:                                                                           公告时间:             
序号 所在乡(镇) 所在村组 购机者姓名 机具品目 生产厂家 购买机型 购买数量(台) 经销商 单台销售价格(元) 单台补贴额(元) 总补贴额(元)
                       
                       
                       
                       
合计                                                                                                          
注:含农户、合作社等所有补贴对象。




 

附件4    
                                                                        
河南省牧野区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结算申请表
 
本次申请总额 (大写) (小写)

农机局意见





















负责人签字:

联系电话:

单位印章:
年   月    日

财政局意见





















负责人签字:

联系电话:

单位印章:
                   年   月    日

注:此表由农机管理部门填写。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新乡市牧野区
2018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2018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根据《河南省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豫农机计〔2018〕29号)文件精神, 经政府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推动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发展、助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基本要求,提高粮食和主要农产品生产全程机械化水平;坚持绿色生态导向,大力推广节能环保、精准高效农业机械化技术,促进农业绿色发展;推动科技创新,加快技术先进农机产品推广,提升农机作业质量;推动普惠共享,推进补贴范围内机具敞开补贴,促进农机社会化服务,切实增强政策获得感;促进我农机装备结构优化、农机化作业能力和水平提升。实施中,着力提升制度化、信息化、便利化水平。严惩失信违规行为,严防系统性违规风险,确保政策规范廉洁高效,不断提升公众满意度和政策实现度。
  • 补贴实施范围和补贴对象
(一)实施范围
实施范围全所有镇(办)、电源产业园区
(二)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为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在申请补贴对象较多而补贴资金不足时,要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公开摇号的方式确定补贴对象。
(三)补贴资金的使用
根据《河南省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要求:
上年结转的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可以继续在下年使用,连续两年未使用完的结转资金,按有关规定处理。
上年结转的累加补贴资金可以继续在下年使用,累加补贴标准和范围依照下年标准执行,连续两年未使用完的结转资金,按有关规定处理。
继续开展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农机报废更新补贴与农机购置补贴相衔接,机具更新可在机具报废之前或者同时进行操作。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操作办法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补贴机具的种类、资质和补贴标准
(一)补贴机具种类
按照《河南省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和补贴范围要求,结合我实际,2018年我重点对玉米收获机、动力机械、谷物联合收割机、深松机、微耕机、秸秆还田机、秸秆捡拾打捆机(含压捆机)、粮食烘干机、植保机械、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类机械等进行补贴。我属于平原,根据《河南省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要求,手扶拖拉机不在补贴范围之内。
(二)补贴机具资质
补贴机具必须是补贴范围内的产品,同时还应具备以下资质之一:(1)获得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2)获得农机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列入农机自愿性认证采信试点范围,获得农机自愿性产品认证证书。
补贴机具产品须在明显位置固定标有生产企业、产品名称以及型号、出厂编号、生产日期、执行标准等信息的永久性铭牌。
(三)补贴准标
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原则上在省域内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具体补贴标准按《河南省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执行。
鉴于市场价格具有波动性,在政策实际执行过程中,具体产品或具体档次的中央财政资金实际补贴比例在30%上下一定范围内浮动符合政策规定。通用类机具补贴额不超过农业部发布的最高补贴额。玉米小麦两用收割机按单独的玉米收割台和小麦联合收割机分别补贴。
四、补贴操作流程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级结算、直补到卡(户)。所购机具必须是补贴范围内的产品。
(一)自主购机
1、我继续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级结算、直补到卡(户)”的结算方式。
2、购机者自主选机购机,并对购机行为和购买机具的真实性负责,承担相应责任义务。购机者对其购置的补贴机具拥有所有权,可自主使用、依法依规处置。
3、农机销售企业应向购机补贴对象出具全额(实际成交价)销售发票,发票上必须注明补贴机具名称、型号、实际销售价格、购买人姓名等信息。
(二)资金申请与资格确认
1、购机补贴对象凭身份证明材料(个人为身份证,合作组织或其它经营组织为组织机构证件、银行账户和法人身份证)和购机发票,自主提出申请,申领并填写《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附件2)。根据《河南省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要求,今年规定每户农民购置补贴机具补贴资金原则上不超过15万元(中央资金),合作组织补贴资金原则上不超过25万元(中央资金)。
2、农机局、财政局对补贴资格进行合规性确认,在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后,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此申请则生效,如有异议经查实后,则取消补贴资格。
3、严禁以任何方式授予补贴机具产销企业进入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办理补贴申请的具体操作权限,严禁补贴机具产销企业代替购机者到主管部门办理补贴申请手续。
4、农机局负责将补贴信息及时准确录入农机购置补贴信息管理系统。
(三)机具核实
农机局、财政局要制定农机具核实办法(核实办法另发),购机补贴对象购机后要配合农机局、财政局对机具进行核实。实行牌证管理的机具,要先行办理牌证照。
(四)补贴资金结算
农机局、财政局按职责分工、时限要求对补贴相关申请资料进行形式审核,组织核验重点机具,经核实无误后,由财政局分期分批发放补贴资金。对安装类、设施类或安全风险较高的补贴机具,可在生产应用一段时期后兑付补贴资金。
、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密切配合
农机局、财政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密切沟通配合,明确职责分工,形成工作合力。加强补贴工作业务培训,组织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提高补贴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认真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及时向上级机关报告。
建立健全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机制,成立由领导牵头,财政、农机、公安、工商及其他农口等相关部门参加的级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共同研究确定补贴资金分配、重点推广机具种类等事宜,联合对补贴政策实施情况进行监管。农机购置补贴重要工作事项须由补贴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政府要适当安排补贴工作经费,保证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顺利开展。
(二)规范操作,严格管理
1、是农机局、财政局要全部使用全国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提高政策实施信息化水平。
2、是补贴申领有效期原则上当年有效,少量确因急需,当年财政补贴资金规模不够、办理手续时间紧张等无法享受补贴的,可在下一个年度国家政策允许的条件下优先补贴,以稳定购机者补贴申领预期。
3、是加快补贴申请受理、资格审核、机具核验、受益公示等工作。完善补贴机具核验流程,做到“见机、见人、见发票”,重点加强对大中型机具的核验和单人多台(套)、短期内大批量等异常申请补贴情形的监管,积极探索实行购机真实性承诺、受益信息实时公开和事后抽查核验相结合的补贴机具监管方式。    
4、是购机者和农机产销企业分别对其提交的农机购置补贴相关申请资料和购买机具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农机局、财政局按职责分工对农机购置补贴材料的合规性审核结果负责。

(三)公开信息,接受监督
完善农机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制定信息公开办法,及时主动通过电视、明白纸等形式宣传国家补贴政策,农机局要及时将补贴实施方案、补贴额度一览表、操作程序、资金规模和使用进度、投诉方式、补贴受益对象、违规现象和问题等信息在政府网站 “农机补贴”专栏上公布。
在年度补贴工作结束后,农机局要以公告的形式将享受补贴的农户信息(附件4)在政府网站“农机补贴”专栏上公布,同时注意保护个人隐私。
(四)严肃纪律,加强监管
农机局、财政局要全面履行监管职责,强化监管,严惩违规,对违规现象和问题主动向社会公布。
加强购机者信息保护,配合相关部门严厉打击窃取、倒卖、泄露补贴信息和电信诈骗等不法行为,保护农民合法权益。
全面贯彻落实《农业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农办财〔2017〕26号)精神,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
农机局、财政局要制定机具核实办法,在补贴资金兑付和结算前要完成机具核实,特别是对补贴额较高和供需矛盾突出的重点机具要组织逐台核实,做到“见人、见机、见票”和“人机合影、签字确认”。



牧野区农机局    牧野区财政局
2018年 5 24  




附: 1.河南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
2.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 
3.    年度    享受农机购置补贴的购机者信息表
4.牧野区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结算申请表


















附件1
河南省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
    (共14大类、30小类、61个品目)
1.耕整地机械
1.1耕地机械
1.1.1铧式犁
1.1.2旋耕机(含履带自走式旋耕机)
1.1.3深松机
1.1.4微耕机
2.种植施肥机械
2.1播种机械
2.1.1条播机
2.1.2穴播机
2.1.3免耕播种机
2.1.4旋耕播种机
2.2育苗机械设备
2.2.1秧盘播种成套设备(含床土处理)
2.3栽植机械
2.3.1水稻插秧机
3.田间管理机械
3.1中耕机械
3.1.1田园管理机
3.2植保机械
3.2.1动力喷雾机
3.2.2喷杆喷雾机
3.2.3风送喷雾机
3.3修剪机械
3.3.1茶树修剪机
4.收获机械
4.1谷物收获机械
4.1.1自走轮式谷物联合收割机
4.1.2自走履带式谷物联合收割机(全喂入)
4.1.3半喂入联合收割机
4.2玉米收获机械
4.2.1自走式玉米收获机
4.2.2自走式玉米籽粒联合收获机
4.2.3穗茎兼收玉米收获机
4.2.4玉米收获专用割台
4.3果实收获机械
4.3.1番茄收获机
4.3.2辣椒收获机
4.4蔬菜收获机械
4.4.1果类蔬菜收获机
4.5籽粒作物收获机械
4.5.1油菜籽收获机
4.6根茎作物收获机械
4.6.1薯类收获机
4.6.2花生收获机
4.7饲料作物收获机械
4.7.1打(压)捆机
4.7.2青饲料收获机
4.8茎秆收集处理机械
4.8.1秸秆粉碎还田机    
5.收获后处理机械
5.1脱粒机械
5.1.1玉米脱粒机
5.1.2花生摘果机
5.2清选机械
5.2.1粮食清选机
5.3干燥机械
5.3.1谷物烘干机
5.3.2果蔬烘干机
6. 农产品初加工机械
6.1茶叶加工机械
6.1.1茶叶杀青机
6.1.2茶叶揉捻机
6.1.3茶叶炒(烘)干机
6.1.4茶叶筛选机
6.2剥壳(去皮)机械
6.2.1玉米剥皮机
6.2.2花生脱壳机
7.农用搬运机械
7.1装卸机械
7.2.1抓草机
8.排灌机械
8.1喷灌机械设备
8.1.1喷灌机
9.畜牧机械
9.1饲料(草)加工机械设备
9.1.1铡草机
9.1.2揉丝机
9.1.3饲料(草)粉碎机
9.1.4饲料混合机
9.2饲养机械
9.2.1孵化机
9.2.2送料机
9.2.3清粪机
9.2.4粪污固液分离机
9.3畜产品采集加工机械设备
9.3.1挤奶机
9.3.2贮奶(冷藏)罐
10.水产机械
10.1水产养殖机械
10.1.1增氧机
11.农业废弃物利用处理设备
11.1废弃物处理设备
11.1.1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备
12.农田基本建设机械
12.1平地机械
12.1.1平地机(含激光平地机)
13.动力机械
13.1拖拉机
13.1.1轮式拖拉机(不含皮带传动轮式拖拉机)
13.1.2手扶拖拉机
13.1.3履带式拖拉机
14.其他机械
14.1其他机械
14.1.1农业用北斗终端(含渔船用)


附件2
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
申请表编号:XXXXXXXXXXXXXXXX             购买方式: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
购机者信息 姓名/组织   购机者身份  
性别/性质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乡镇   村组  
身份证住址  
现居住地址  
联系电话 (手填) 银行账号 (手填)
购买机具
信息
机具大类   单机补贴额(元) 中央补贴  
机具小类    
机具品目  
生产企业  
机具型号   小计  
功率(千瓦)   购机补贴金额总计(元)  
数量(设施类实际数量)   报废补贴额合计(元)  
经销商   销售总价(元)  
分档名称  
备注  
出厂编号
(发动机号)
       
       
发票号  
报废信息 报废回收证明编号 报废更新机型 底盘(车架)号 报废更新补贴额(元)
       
购机者承诺 1.本人已知政策规定,对提供的上述信息和资料真实性负责,并承担法律责任;2.如有虚假购机、以小报大等违法违规行为,退回所有补贴资金。
购机者签字(手印):
        年  月   日
受理经办人签字

     签字:


年   月   日
县农机部门
审核意见
已对机具、购机者、发票等信息进行现场核对确认无误。(盖章)

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县财政部门
审核意见

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表格说明
  1. 补贴产品必须是获得国家或省级有效农机推广证书的产品。
  2. 获得本表格并经过对外公示7天后,无异议则生效;如有异议经查实后,则取消补贴资格。
  3. 本表格是补贴对象获得补贴资金的主要凭证,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
  4. 本表格有效期从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过期作废。
  5. 本表格一式三份,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各一份,补贴对象一份。本表格签字盖章后生效。
  6. 银行卡号、账号和联系电话作为内部工作资料妥善保存,不再存入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农机
    购置补贴款由财政直接发放,无需购机者操作银行账户,如果有人发短信、打电话要求提供个人账户信息、付款、转账等,不可轻信,必要时可向公安部门报案。

打表日期:XXXXXXXX

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
申请表编号:XXXXXXXXXXXXXXXX             购买方式: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
身份证图片   个人头像  
人机合照
   
铭牌图片
   
发票图片
 

打表日期:XXXXXXXX
 
附件3
      年度      享受农机购置补贴购机者信息表

公告单位:                                                                           公告时间:             
序号 所在乡(镇) 所在村组 购机者姓名 机具品目 生产厂家 购买机型 购买数量(台) 经销商 单台销售价格(元) 单台补贴额(元) 总补贴额(元)
                       
                       
                       
                       
合计                                                                                                          
注:含农户、合作社等所有补贴对象。




 

附件4    
                                                                        
河南省牧野区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结算申请表
 
本次申请总额 (大写) (小写)

农机局意见





















负责人签字:

联系电话:

单位印章:
年   月    日

财政局意见





















负责人签字:

联系电话:

单位印章:
                   年   月    日

注:此表由农机管理部门填写。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新乡市牧野区
2018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2018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根据《河南省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豫农机计〔2018〕29号)文件精神, 经政府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推动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发展、助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基本要求,提高粮食和主要农产品生产全程机械化水平;坚持绿色生态导向,大力推广节能环保、精准高效农业机械化技术,促进农业绿色发展;推动科技创新,加快技术先进农机产品推广,提升农机作业质量;推动普惠共享,推进补贴范围内机具敞开补贴,促进农机社会化服务,切实增强政策获得感;促进我农机装备结构优化、农机化作业能力和水平提升。实施中,着力提升制度化、信息化、便利化水平。严惩失信违规行为,严防系统性违规风险,确保政策规范廉洁高效,不断提升公众满意度和政策实现度。
  • 补贴实施范围和补贴对象
(一)实施范围
实施范围全所有镇(办)、电源产业园区
(二)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为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在申请补贴对象较多而补贴资金不足时,要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公开摇号的方式确定补贴对象。
(三)补贴资金的使用
根据《河南省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要求:
上年结转的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可以继续在下年使用,连续两年未使用完的结转资金,按有关规定处理。
上年结转的累加补贴资金可以继续在下年使用,累加补贴标准和范围依照下年标准执行,连续两年未使用完的结转资金,按有关规定处理。
继续开展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农机报废更新补贴与农机购置补贴相衔接,机具更新可在机具报废之前或者同时进行操作。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操作办法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补贴机具的种类、资质和补贴标准
(一)补贴机具种类
按照《河南省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和补贴范围要求,结合我实际,2018年我重点对玉米收获机、动力机械、谷物联合收割机、深松机、微耕机、秸秆还田机、秸秆捡拾打捆机(含压捆机)、粮食烘干机、植保机械、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类机械等进行补贴。我属于平原,根据《河南省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要求,手扶拖拉机不在补贴范围之内。
(二)补贴机具资质
补贴机具必须是补贴范围内的产品,同时还应具备以下资质之一:(1)获得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2)获得农机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列入农机自愿性认证采信试点范围,获得农机自愿性产品认证证书。
补贴机具产品须在明显位置固定标有生产企业、产品名称以及型号、出厂编号、生产日期、执行标准等信息的永久性铭牌。
(三)补贴准标
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原则上在省域内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具体补贴标准按《河南省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执行。
鉴于市场价格具有波动性,在政策实际执行过程中,具体产品或具体档次的中央财政资金实际补贴比例在30%上下一定范围内浮动符合政策规定。通用类机具补贴额不超过农业部发布的最高补贴额。玉米小麦两用收割机按单独的玉米收割台和小麦联合收割机分别补贴。
四、补贴操作流程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级结算、直补到卡(户)。所购机具必须是补贴范围内的产品。
(一)自主购机
1、我继续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级结算、直补到卡(户)”的结算方式。
2、购机者自主选机购机,并对购机行为和购买机具的真实性负责,承担相应责任义务。购机者对其购置的补贴机具拥有所有权,可自主使用、依法依规处置。
3、农机销售企业应向购机补贴对象出具全额(实际成交价)销售发票,发票上必须注明补贴机具名称、型号、实际销售价格、购买人姓名等信息。
(二)资金申请与资格确认
1、购机补贴对象凭身份证明材料(个人为身份证,合作组织或其它经营组织为组织机构证件、银行账户和法人身份证)和购机发票,自主提出申请,申领并填写《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附件2)。根据《河南省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要求,今年规定每户农民购置补贴机具补贴资金原则上不超过15万元(中央资金),合作组织补贴资金原则上不超过25万元(中央资金)。
2、农机局、财政局对补贴资格进行合规性确认,在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后,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此申请则生效,如有异议经查实后,则取消补贴资格。
3、严禁以任何方式授予补贴机具产销企业进入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办理补贴申请的具体操作权限,严禁补贴机具产销企业代替购机者到主管部门办理补贴申请手续。
4、农机局负责将补贴信息及时准确录入农机购置补贴信息管理系统。
(三)机具核实
农机局、财政局要制定农机具核实办法(核实办法另发),购机补贴对象购机后要配合农机局、财政局对机具进行核实。实行牌证管理的机具,要先行办理牌证照。
(四)补贴资金结算
农机局、财政局按职责分工、时限要求对补贴相关申请资料进行形式审核,组织核验重点机具,经核实无误后,由财政局分期分批发放补贴资金。对安装类、设施类或安全风险较高的补贴机具,可在生产应用一段时期后兑付补贴资金。
、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密切配合
农机局、财政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密切沟通配合,明确职责分工,形成工作合力。加强补贴工作业务培训,组织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提高补贴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认真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及时向上级机关报告。
建立健全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机制,成立由领导牵头,财政、农机、公安、工商及其他农口等相关部门参加的级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共同研究确定补贴资金分配、重点推广机具种类等事宜,联合对补贴政策实施情况进行监管。农机购置补贴重要工作事项须由补贴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政府要适当安排补贴工作经费,保证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顺利开展。
(二)规范操作,严格管理
1、是农机局、财政局要全部使用全国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提高政策实施信息化水平。
2、是补贴申领有效期原则上当年有效,少量确因急需,当年财政补贴资金规模不够、办理手续时间紧张等无法享受补贴的,可在下一个年度国家政策允许的条件下优先补贴,以稳定购机者补贴申领预期。
3、是加快补贴申请受理、资格审核、机具核验、受益公示等工作。完善补贴机具核验流程,做到“见机、见人、见发票”,重点加强对大中型机具的核验和单人多台(套)、短期内大批量等异常申请补贴情形的监管,积极探索实行购机真实性承诺、受益信息实时公开和事后抽查核验相结合的补贴机具监管方式。    
4、是购机者和农机产销企业分别对其提交的农机购置补贴相关申请资料和购买机具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农机局、财政局按职责分工对农机购置补贴材料的合规性审核结果负责。

(三)公开信息,接受监督
完善农机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制定信息公开办法,及时主动通过电视、明白纸等形式宣传国家补贴政策,农机局要及时将补贴实施方案、补贴额度一览表、操作程序、资金规模和使用进度、投诉方式、补贴受益对象、违规现象和问题等信息在政府网站 “农机补贴”专栏上公布。
在年度补贴工作结束后,农机局要以公告的形式将享受补贴的农户信息(附件4)在政府网站“农机补贴”专栏上公布,同时注意保护个人隐私。
(四)严肃纪律,加强监管
农机局、财政局要全面履行监管职责,强化监管,严惩违规,对违规现象和问题主动向社会公布。
加强购机者信息保护,配合相关部门严厉打击窃取、倒卖、泄露补贴信息和电信诈骗等不法行为,保护农民合法权益。
全面贯彻落实《农业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农办财〔2017〕26号)精神,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
农机局、财政局要制定机具核实办法,在补贴资金兑付和结算前要完成机具核实,特别是对补贴额较高和供需矛盾突出的重点机具要组织逐台核实,做到“见人、见机、见票”和“人机合影、签字确认”。



牧野区农机局    牧野区财政局
2018年 5 24  




附: 1.河南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
2.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 
3.    年度    享受农机购置补贴的购机者信息表
4.牧野区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结算申请表


















附件1
河南省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
    (共14大类、30小类、61个品目)
1.耕整地机械
1.1耕地机械
1.1.1铧式犁
1.1.2旋耕机(含履带自走式旋耕机)
1.1.3深松机
1.1.4微耕机
2.种植施肥机械
2.1播种机械
2.1.1条播机
2.1.2穴播机
2.1.3免耕播种机
2.1.4旋耕播种机
2.2育苗机械设备
2.2.1秧盘播种成套设备(含床土处理)
2.3栽植机械
2.3.1水稻插秧机
3.田间管理机械
3.1中耕机械
3.1.1田园管理机
3.2植保机械
3.2.1动力喷雾机
3.2.2喷杆喷雾机
3.2.3风送喷雾机
3.3修剪机械
3.3.1茶树修剪机
4.收获机械
4.1谷物收获机械
4.1.1自走轮式谷物联合收割机
4.1.2自走履带式谷物联合收割机(全喂入)
4.1.3半喂入联合收割机
4.2玉米收获机械
4.2.1自走式玉米收获机
4.2.2自走式玉米籽粒联合收获机
4.2.3穗茎兼收玉米收获机
4.2.4玉米收获专用割台
4.3果实收获机械
4.3.1番茄收获机
4.3.2辣椒收获机
4.4蔬菜收获机械
4.4.1果类蔬菜收获机
4.5籽粒作物收获机械
4.5.1油菜籽收获机
4.6根茎作物收获机械
4.6.1薯类收获机
4.6.2花生收获机
4.7饲料作物收获机械
4.7.1打(压)捆机
4.7.2青饲料收获机
4.8茎秆收集处理机械
4.8.1秸秆粉碎还田机    
5.收获后处理机械
5.1脱粒机械
5.1.1玉米脱粒机
5.1.2花生摘果机
5.2清选机械
5.2.1粮食清选机
5.3干燥机械
5.3.1谷物烘干机
5.3.2果蔬烘干机
6. 农产品初加工机械
6.1茶叶加工机械
6.1.1茶叶杀青机
6.1.2茶叶揉捻机
6.1.3茶叶炒(烘)干机
6.1.4茶叶筛选机
6.2剥壳(去皮)机械
6.2.1玉米剥皮机
6.2.2花生脱壳机
7.农用搬运机械
7.1装卸机械
7.2.1抓草机
8.排灌机械
8.1喷灌机械设备
8.1.1喷灌机
9.畜牧机械
9.1饲料(草)加工机械设备
9.1.1铡草机
9.1.2揉丝机
9.1.3饲料(草)粉碎机
9.1.4饲料混合机
9.2饲养机械
9.2.1孵化机
9.2.2送料机
9.2.3清粪机
9.2.4粪污固液分离机
9.3畜产品采集加工机械设备
9.3.1挤奶机
9.3.2贮奶(冷藏)罐
10.水产机械
10.1水产养殖机械
10.1.1增氧机
11.农业废弃物利用处理设备
11.1废弃物处理设备
11.1.1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备
12.农田基本建设机械
12.1平地机械
12.1.1平地机(含激光平地机)
13.动力机械
13.1拖拉机
13.1.1轮式拖拉机(不含皮带传动轮式拖拉机)
13.1.2手扶拖拉机
13.1.3履带式拖拉机
14.其他机械
14.1其他机械
14.1.1农业用北斗终端(含渔船用)


附件2
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
申请表编号:XXXXXXXXXXXXXXXX             购买方式: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
购机者信息 姓名/组织   购机者身份  
性别/性质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乡镇   村组  
身份证住址  
现居住地址  
联系电话 (手填) 银行账号 (手填)
购买机具
信息
机具大类   单机补贴额(元) 中央补贴  
机具小类    
机具品目  
生产企业  
机具型号   小计  
功率(千瓦)   购机补贴金额总计(元)  
数量(设施类实际数量)   报废补贴额合计(元)  
经销商   销售总价(元)  
分档名称  
备注  
出厂编号
(发动机号)
       
       
发票号  
报废信息 报废回收证明编号 报废更新机型 底盘(车架)号 报废更新补贴额(元)
       
购机者承诺 1.本人已知政策规定,对提供的上述信息和资料真实性负责,并承担法律责任;2.如有虚假购机、以小报大等违法违规行为,退回所有补贴资金。
购机者签字(手印):
        年  月   日
受理经办人签字

     签字:


年   月   日
县农机部门
审核意见
已对机具、购机者、发票等信息进行现场核对确认无误。(盖章)

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县财政部门
审核意见

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表格说明
  1. 补贴产品必须是获得国家或省级有效农机推广证书的产品。
  2. 获得本表格并经过对外公示7天后,无异议则生效;如有异议经查实后,则取消补贴资格。
  3. 本表格是补贴对象获得补贴资金的主要凭证,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
  4. 本表格有效期从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过期作废。
  5. 本表格一式三份,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各一份,补贴对象一份。本表格签字盖章后生效。
  6. 银行卡号、账号和联系电话作为内部工作资料妥善保存,不再存入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农机
    购置补贴款由财政直接发放,无需购机者操作银行账户,如果有人发短信、打电话要求提供个人账户信息、付款、转账等,不可轻信,必要时可向公安部门报案。

打表日期:XXXXXXXX

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
申请表编号:XXXXXXXXXXXXXXXX             购买方式: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
身份证图片   个人头像  
人机合照
   
铭牌图片
   
发票图片
 

打表日期:XXXXXXXX
 
附件3
      年度      享受农机购置补贴购机者信息表

公告单位:                                                                           公告时间:             
序号 所在乡(镇) 所在村组 购机者姓名 机具品目 生产厂家 购买机型 购买数量(台) 经销商 单台销售价格(元) 单台补贴额(元) 总补贴额(元)
                       
                       
                       
                       
合计                                                                                                          
注:含农户、合作社等所有补贴对象。




 

附件4    
                                                                        
河南省牧野区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结算申请表
 
本次申请总额 (大写) (小写)

农机局意见





















负责人签字:

联系电话:

单位印章:
年   月    日

财政局意见





















负责人签字:

联系电话:

单位印章:
                   年   月    日

注:此表由农机管理部门填写。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新乡市牧野区
2018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2018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根据《河南省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豫农机计〔2018〕29号)文件精神, 经政府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推动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发展、助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基本要求,提高粮食和主要农产品生产全程机械化水平;坚持绿色生态导向,大力推广节能环保、精准高效农业机械化技术,促进农业绿色发展;推动科技创新,加快技术先进农机产品推广,提升农机作业质量;推动普惠共享,推进补贴范围内机具敞开补贴,促进农机社会化服务,切实增强政策获得感;促进我农机装备结构优化、农机化作业能力和水平提升。实施中,着力提升制度化、信息化、便利化水平。严惩失信违规行为,严防系统性违规风险,确保政策规范廉洁高效,不断提升公众满意度和政策实现度。
  • 补贴实施范围和补贴对象
(一)实施范围
实施范围全所有镇(办)、电源产业园区
(二)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为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在申请补贴对象较多而补贴资金不足时,要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公开摇号的方式确定补贴对象。
(三)补贴资金的使用
根据《河南省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要求:
上年结转的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可以继续在下年使用,连续两年未使用完的结转资金,按有关规定处理。
上年结转的累加补贴资金可以继续在下年使用,累加补贴标准和范围依照下年标准执行,连续两年未使用完的结转资金,按有关规定处理。
继续开展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农机报废更新补贴与农机购置补贴相衔接,机具更新可在机具报废之前或者同时进行操作。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操作办法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补贴机具的种类、资质和补贴标准
(一)补贴机具种类
按照《河南省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和补贴范围要求,结合我实际,2018年我重点对玉米收获机、动力机械、谷物联合收割机、深松机、微耕机、秸秆还田机、秸秆捡拾打捆机(含压捆机)、粮食烘干机、植保机械、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类机械等进行补贴。我属于平原,根据《河南省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要求,手扶拖拉机不在补贴范围之内。
(二)补贴机具资质
补贴机具必须是补贴范围内的产品,同时还应具备以下资质之一:(1)获得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2)获得农机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列入农机自愿性认证采信试点范围,获得农机自愿性产品认证证书。
补贴机具产品须在明显位置固定标有生产企业、产品名称以及型号、出厂编号、生产日期、执行标准等信息的永久性铭牌。
(三)补贴准标
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原则上在省域内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具体补贴标准按《河南省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执行。
鉴于市场价格具有波动性,在政策实际执行过程中,具体产品或具体档次的中央财政资金实际补贴比例在30%上下一定范围内浮动符合政策规定。通用类机具补贴额不超过农业部发布的最高补贴额。玉米小麦两用收割机按单独的玉米收割台和小麦联合收割机分别补贴。
四、补贴操作流程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级结算、直补到卡(户)。所购机具必须是补贴范围内的产品。
(一)自主购机
1、我继续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级结算、直补到卡(户)”的结算方式。
2、购机者自主选机购机,并对购机行为和购买机具的真实性负责,承担相应责任义务。购机者对其购置的补贴机具拥有所有权,可自主使用、依法依规处置。
3、农机销售企业应向购机补贴对象出具全额(实际成交价)销售发票,发票上必须注明补贴机具名称、型号、实际销售价格、购买人姓名等信息。
(二)资金申请与资格确认
1、购机补贴对象凭身份证明材料(个人为身份证,合作组织或其它经营组织为组织机构证件、银行账户和法人身份证)和购机发票,自主提出申请,申领并填写《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附件2)。根据《河南省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要求,今年规定每户农民购置补贴机具补贴资金原则上不超过15万元(中央资金),合作组织补贴资金原则上不超过25万元(中央资金)。
2、农机局、财政局对补贴资格进行合规性确认,在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后,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此申请则生效,如有异议经查实后,则取消补贴资格。
3、严禁以任何方式授予补贴机具产销企业进入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办理补贴申请的具体操作权限,严禁补贴机具产销企业代替购机者到主管部门办理补贴申请手续。
4、农机局负责将补贴信息及时准确录入农机购置补贴信息管理系统。
(三)机具核实
农机局、财政局要制定农机具核实办法(核实办法另发),购机补贴对象购机后要配合农机局、财政局对机具进行核实。实行牌证管理的机具,要先行办理牌证照。
(四)补贴资金结算
农机局、财政局按职责分工、时限要求对补贴相关申请资料进行形式审核,组织核验重点机具,经核实无误后,由财政局分期分批发放补贴资金。对安装类、设施类或安全风险较高的补贴机具,可在生产应用一段时期后兑付补贴资金。
、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密切配合
农机局、财政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密切沟通配合,明确职责分工,形成工作合力。加强补贴工作业务培训,组织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提高补贴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认真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及时向上级机关报告。
建立健全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机制,成立由领导牵头,财政、农机、公安、工商及其他农口等相关部门参加的级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共同研究确定补贴资金分配、重点推广机具种类等事宜,联合对补贴政策实施情况进行监管。农机购置补贴重要工作事项须由补贴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政府要适当安排补贴工作经费,保证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顺利开展。
(二)规范操作,严格管理
1、是农机局、财政局要全部使用全国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提高政策实施信息化水平。
2、是补贴申领有效期原则上当年有效,少量确因急需,当年财政补贴资金规模不够、办理手续时间紧张等无法享受补贴的,可在下一个年度国家政策允许的条件下优先补贴,以稳定购机者补贴申领预期。
3、是加快补贴申请受理、资格审核、机具核验、受益公示等工作。完善补贴机具核验流程,做到“见机、见人、见发票”,重点加强对大中型机具的核验和单人多台(套)、短期内大批量等异常申请补贴情形的监管,积极探索实行购机真实性承诺、受益信息实时公开和事后抽查核验相结合的补贴机具监管方式。    
4、是购机者和农机产销企业分别对其提交的农机购置补贴相关申请资料和购买机具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农机局、财政局按职责分工对农机购置补贴材料的合规性审核结果负责。

(三)公开信息,接受监督
完善农机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制定信息公开办法,及时主动通过电视、明白纸等形式宣传国家补贴政策,农机局要及时将补贴实施方案、补贴额度一览表、操作程序、资金规模和使用进度、投诉方式、补贴受益对象、违规现象和问题等信息在政府网站 “农机补贴”专栏上公布。
在年度补贴工作结束后,农机局要以公告的形式将享受补贴的农户信息(附件4)在政府网站“农机补贴”专栏上公布,同时注意保护个人隐私。
(四)严肃纪律,加强监管
农机局、财政局要全面履行监管职责,强化监管,严惩违规,对违规现象和问题主动向社会公布。
加强购机者信息保护,配合相关部门严厉打击窃取、倒卖、泄露补贴信息和电信诈骗等不法行为,保护农民合法权益。
全面贯彻落实《农业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农办财〔2017〕26号)精神,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
农机局、财政局要制定机具核实办法,在补贴资金兑付和结算前要完成机具核实,特别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