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省、市下达年度补贴实施方案,县农机局、县财政局联合制定我县2018年度补贴实施方案。
2、补贴资金分单列资金和乡(镇)资金,乡(镇)资金按耕地面积、乡村从业人员、农机工作重点等因素分配。
3、购机补贴对象购机后持相关手续向所在乡(镇)提出申请,乡(镇)确定补贴对象,报县农机局审核后,各乡(镇)将资金使用情况、拟享受补贴对象名单进行公示。
4、公示无异议后,农民到所在乡(镇)领取《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
5、县农机局与乡(镇)一起在乡(镇)政府所在地设立机具核验点,审查相关补贴手续,机具喷号并对机具铭牌、车架号码、发动机铭牌、人机四位一体进行拍照。
6、县农机局向县财政局提出补贴资金结算申请。
7、县财政局确认无误后将补贴资金拨付到购机农户的粮食直补存折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开户行账号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