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河南省农机农垦发展中心 专题 河南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信息公开专栏 信息公开 洛阳市 偃师市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

2022年关于做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意见

发布时间:2022-05-20  信息来源:

偃师区农业农村局
关于做好2022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意见
 
为进一步做好2022我区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推动提升全区农业机械化水平,促进“三农”发展,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现对做好2022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是委、政府确定的重点惠民项目、民生工程,关系到我农业机械化发展进程和乡村振兴战略的有效实施。按照洛阳市农业农村局、洛阳市财政局关于转发《河南省农业农村局、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21-2023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洛农[2021]56号)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农业生产和农业机械发展实际,研究制定《偃师区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各相关单位和部门必须提升站位,切实加强领导,周密安排,确保补贴政策落实,不断提升公众对农机补贴政策满意度和政策实现度。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传、优化服务
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宣传,优化服务,提高效率,方便群众,推动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开展。一是搞好调查研究,了解农业生产需求,结合实际引进、示范、推广适合当地农业生产发展需要的节能、环保、绿色新型农机具。二是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网络信息平台、政府网站、农机作业现场会、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等形式,加强对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宣传,调动广大群众利用国家惠民政策,购买农机的积极性。三是创新服务形式,鼓励农户通过手机APP等非现场方式办理补贴申请,开展补贴机具核验预约等服务,推行 一站式补贴办理,方便农民购机用机。四是提高工作效率,受理购机者补贴申请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按程序对机具进行核验、公示、审批、结算。
(二)明确职责、严守纪律
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农业农村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相关惠农补贴政策监管强化纪律约束的通知》(豫农财务〔2019〕37号)精神,加大对农机购置补贴中提供不实信息、虚购报补、重复报补、以小抵大等违规手段骗套补贴行为的查处力度,切实保障我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有效落实。一是规范农机购置补贴程序,要以购置补贴实施操作流程为主线,逐个阶段、逐一环节梳理查找风险点,有针对性地制定防控措施。实行台账式管理,切实提升补贴政策实施的规范性,有效保障补贴资金安全。二是严肃工作纪律,要强化对补贴政策实施全程监管,及时将购置补贴中的异常情况向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和市局报备,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站、微信公众号、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等媒介,全面及时公开补贴政策、补贴受益对象和咨询投诉举报电话等,切实保障广大农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