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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意见

发布时间:2020-04-23  信息来源:

偃师市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
关于进一步做好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
意见
 
为进一步做好2020我市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推动提升全市农业机械化水平,促进“三农”发展,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现对做好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是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惠民项目、民生工程,关系到我市农业机械化发展进程和乡村振兴战略的有效实施。按照河南省农业机械技术中心《关于进一步明确农机购置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豫农机文[2020]6号)和洛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加快相关惠农补贴对付工作的通知》要求,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继续按照《河南省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豫农机计文〔2018〕29号)执行;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范围和补贴标准继续按照2019年执行,若有调整另行通知。目前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切换至2020年度,补贴工作已全面启动。各相关单位和部门必须提升站位,切实加强领导,周密安排,确保补贴政策落实,不断提升公众对农机补贴政策满意度和政策实现度。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传、优化服务
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宣传,优化服务,提高效率,方便群众,推动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开展。一是搞好调查研究,了解农业生产需求,结合实际引进、示范、推广适合当地农业生产发展需要的节能、环保、绿色新型农机具。二是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网络信息平台、政府网站、农机作业现场会、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等形式,加强对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宣传,调动广大群众利用国家惠民政策,购买农机的积极性。三是创新服务形式,鼓励农户通过手机APP等非现场方式办理补贴申请,开展补贴机具核验预约等服务,推行 一站式补贴办理,方便农民购机用机。四是提高工作效率,受理购机者补贴申请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按程序对机具进行核验、公示、审批、结算。
(二)明确职责、严守纪律
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农业农村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相关惠农补贴政策监管强化纪律约束的通知》(豫农财务〔2019〕37号)精神,加大对农机购置补贴中提供不实信息、虚购报补、重复报补、以小抵大等违规手段骗套补贴行为的查处力度,切实保障我市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有效落实。一是规范农机购置补贴程序,要以购置补贴实施操作流程为主线,逐个阶段、逐一环节梳理查找风险点,有针对性地制定防控措施。实行台账式管理,切实提升补贴政策实施的规范性,有效保障补贴资金安全。二是严肃工作纪律,要强化对补贴政策实施全程监管,及时将购置补贴中的异常情况向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和市局报备,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站、微信公众号、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等媒介,全面及时公开补贴政策、补贴受益对象和咨询投诉举报电话等,切实保障广大农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市农业农村部门:按照农机购置补贴时限要求制定实施方案,负责补贴政策宣传,受理农户申请、补贴辅助管理系统操作,组织核验重点机具。对实行牌证管理的补贴机具,先由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办理牌证,然后办理补贴手续。
市财政部门:要对补贴资料进行审核监管,根据农业农村部门提供的审核意见及核实后的农机补贴清册,及时向符合要求的购机者发放补贴资金。
三、工作机制
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密切沟通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农业农村部门、财政部门要在市政府领导下组织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共同做好补贴资金需求摸底、补贴对象确认、补贴机具核实、补贴资金对付、违规行为处理等工作。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重大事项及时提交市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策。
 
 
 
 
2020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