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偃师市2019年农机购置补贴公告

发布时间:2019-10-31  信息来源:

偃师市农机购置补贴公告
2019年偃师市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继续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为方便群众办理补贴手续,现将需提供资料公告如下:
1、个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张;与本人身份证一致的农商银行“一卡通”账户复印件1张。
2、购机发票(需注明:姓名、地址:xx县xx镇xx村、身份证号码、出厂编号、生产企业全称)及复印件2张(伊滨区购机户3张)。
3、2019年实行非现金方式支付购机款,购机户需提供购机款银行转账交易凭证原件及复印件1张。
4、确定本人已购买的机具编号信息和铭牌照片已上传至河南省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
5、实行牌证管理的机具(如:拖拉机、收割机等),需提供行驶证复印件1张(注:到市农机监理站办理入户上牌手续后复印行驶证)。
6、需将所购机具运至偃师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原农机局)院内,并配合农机购置补贴办公室进行人机合影,喷涂补贴编号。
7、农机购置补贴办公室设在偃师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原农机局)办公楼3楼南侧。咨询电话:67709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