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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偃师市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

发布时间:2019-01-02  信息来源:

偃师市农机局
2018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
 
按照洛阳市农机局、洛阳市财政局关于转发《河南省农机局、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洛农机[2018]27号)的通知要求,在洛阳市农机局的指导下,偃师农机局对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进行了详细安排,周密部署,认真制定实施方案,并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工作。现将2018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项目实施完成情况
2018年上级下达我市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共计1300万元。截止目前,共计落实补贴资金513.472万元,补贴各类农业机械337台(套),受益农户235户(其中伊滨区占用补贴资金88.355万元,补贴机具65台套,受益农户46户)。其中:补贴大中型拖拉机37台,占补贴资金93.39万元;自走式玉米收获机械13台,占补贴资金41.87万元;自走式谷物收获机械17台,占补贴资金39.99万元;自走式花生收获机30台,占补贴资金130.5万元;青饲料收获机4台,占补贴资金51.84万元;种植施肥机械(穴播机、条播机免耕播种机)27台,占补贴资金5.236万元;耕整地机械(旋耕机、犁、微耕机、田园管理机、深松机)123台,占补贴资金11.506万元;捡拾打捆机15台,占补贴资金37.03万元;油菜籽粒收获机1台,占补贴资金2.82万元;薯类收获机1台,占补贴资金0.086万元;秸秆粉碎还田机4台,占补贴资金0.446万元;植保机械喷雾机52台,占补贴资金90.76万元;铡草机6台,占补贴资金0.378万元;卷盘式喷灌机7台,占补贴资金7.62万元。
二、政策启动开展情况
根据《河南省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结合我市农业和农业机械化发展实际,一是2018年6月10日,我市农机、财政联合印发了《偃师市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开展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受理农户购机申请。二是投入资金对办理农机补贴的硬件设备及时更新安装调试,确保补贴工作正常进行。三是把《偃师市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和《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一览表》发送到各乡镇农机站,方便农民群众就近了解补贴政策。四是于7月2日全市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开始实施。
三、敞开补贴落实情况
我市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根据《河南省2018—2020年农业机械工作补贴指导意见》文件精神,在制定《偃师市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中对中央财政补贴范围内的机具敞开补贴。优先保证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所需机具和深松整地、免耕播种、高效植保、节水灌溉、高效施肥、秸秆还田离田、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残膜回收等支持农业绿色发展机具的补贴需求。并通过召开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大户座谈会宣传农机补贴政策。
二、主要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协同配合。为确保政策有效实施,我们成立由主管农业市领导牵头,纪检监察、财政、农业、林业、水利、农机等相关部门领导参加的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共同研究确定补贴工作程序、重点推广机具种类等事宜,并联合对补贴政策实施情况进行监管,按上级要求,重大事项须提交市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策。同时我们与财政部门加强协调配合,依照省、市级部门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农业生产实际,联合制定了《偃师市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对全年补贴工作提出了具体的要求,明确了购机农户、产销企业、农机、财政各自职责,确保各项工作有条不紊的展开。
2、加强宣传,搞好服务。为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达到家喻户晓,我们通过广播、电视、机具现场演示会、互联网等方式,着重加强对补贴政策、机具购买程序的宣传。组织项目宣传车六辆、印制实施方案、操作流程、补贴机具种类范围、政策实施指导意见解读等宣传资料5000份,巡回各乡村广泛散发宣传,同时印制农机购置补贴明白书6000份,在全市各乡村公告栏张贴,到农机局办理补贴手续的农户也领取几份宣传资料,回去后在村里、左邻右舍宣传政策,切实通过宣传使广大农民知道补贴政策、了解补贴机具、明白操作程序。“三夏”前夕,我们督促协调经销企业做好补贴机具的供货工作,对已购机具做好跟踪调查,督促企业及时做好售后服务工作。并开通农机服务热线:67711777,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为全市小麦机收提供机具调度、物资配送和技术服务,确保我市麦收工作顺利进行。
3、规范操作,严格管理。一是公平公正确定补贴对象。在确定补贴对象时,不优亲厚友,不人为设置购机条件。只要符合《河南省农机购置补贴一览表》中的机具类型,符合我市农业产业发展方向,我们都一律给予鼓励和支持。二是严格落实机具核验程序,补贴机具的核验做到“见机、见人、见发票”,重点加强对大中型机具的核验和单人多台套、短期内大批量等异常申请补贴情形的监管。根据补贴手续办理流程,我们补贴机具核验工作共分三次,第一所购机具到农机局办理补贴手续时,要进行机具数据信息采集,与补贴管理系统中的数据进行比对,不一致的不予办理补贴手续,第二拖拉机、收割机到农机监理站办理入户上牌手续时,由农机监理站对机具进行核验,不合格的不予补贴,第三分批次打包结算资料前,我们组织人员对补贴机具实际再用情况进行核验,无误后将资料送市财政申请补贴资金结算。三是严格执行补贴对象公示制度。一经受理购机申请,立即在购机者所在乡、村显著位置公示7天,接受群众监督。四是充分尊重农民购机自主权。选择什么样的产品和选择哪家经销的产品,完全由购机者自主确定,严格杜绝强行向农民推荐产品。严禁企业借实施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搭车涨价。
4、防御风险,加强监管。为切实加强对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监管,实现廉洁高效地实施,我们建立健全了一套行之有效的监管机制。一是成立市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市纪检委、财政局全程参与监督购机补贴操作程序,不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和重点抽查,对补贴的大型机具及补贴资金占用量较大的乡镇,进行全覆盖核查。二是出台了《2018年偃师市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方案》。针对可能出现的廉政风险点,提出了防范措施和检查落实办法。三是农机局与各乡镇农机站负责人签订了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工作责任书,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四是严格按照农业部及省农机局关于补贴产品生产及经销企业监督管理有关规定,要求经销商与市农机局签订“2018年度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销商承诺书”。对参与违法违规操作的经销商,及时上报洛阳市农机局并予公布,被上级列入黑名单的经销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永久不得参与我市补贴产品经销活动;对参与违法违规操作的生产企业取消其补贴产品在我市的补贴资格,非法侵占补贴资金按上级文件要求足额收回财政部门。
5、全面公开信息,加强社会监督。在河南省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及偃师市人民政府网农机局专栏里对实施方案、补贴额一览表、操作程序、政策解读、农机补贴明白书、补贴机具信息表、投诉咨询方式、违规查处结果等重点信息全面公开,实时公布补贴资金申请登记进度和享受补贴购机者信息。
加强购机者信息保护,配合相关部门严厉打击窃取、倒卖、泄露补贴信息和电信诈骗等不法行为。高度重视群众举报投诉受理查处工作,通过电话、网络、信函等有效形式受理投诉。对实名投诉举报的问题和线索,做到凡报必查。
6、加强技术培训,确保安全生产。为了使购机农民掌握农机操作技术,提高技术操作水平,增强农机安全意识,在机具补贴前后,市农机局还组织了操作技术讲解、培训,使机手能熟练的掌握操作技术和安全常识,确保安全作业,服务农业生产。
7、职责分工,明确责任。购机者和机具产销企业分别对其提交的农机购置补贴相关申请资料和购买机具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市农机、财政部门按职责分工对农机购置补贴材料的合规性审核结果负责。每台补贴机具都需要购机者在《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中购机承诺(1.本人已知政策规定,对提供的上述信息和资料真实性负责,并承担法律责任;2.如有虚假购机、以小报大等违法违规行为,退回所有补贴资金。)一栏上签字盖手印。
农机生产和经销企业产品补贴资格或经销补贴产品的资格被暂停、取消,所引起的纠纷和经济损失由违规农机生产或经销企业自行承担。
对参与违法违规操作的经销商,及时上报洛阳市农机局并予公布,被上级列入黑名单的经销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永久不得参与我市补贴产品经销活动;对参与违法违规操作的生产企业取消其补贴产品在我市的补贴资格,非法侵占补贴资金按上级文件要求足额收回财政部门。
8、建立购机补贴档案,搞好跟踪服务。市农机局及时对购机者建立了详细的个人档案和综合档案,并实行了微机管理,同时组织技术人员深入乡村农户,对补贴机具的使用进行回访跟踪问效,并开通了咨询和投诉电话,及时解决购机户在使用过程中遇到的质量和技术问题,切实达到群众满意,政府放心。
三、购机补贴项目主要成效
1、激发了农民的购机积极性。在购机补贴政策的带动下,偃师市农民购买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积极性空前高涨,全年农民购机总投入在2800万元以上。
2、提高了农机化作业水平,较好的服务于农业生产。由于购机补贴项目带动,大型农机具增多,特别是玉米收获机械得到有力推广,玉米收获机械化水平明显提高,有力的服务了全市新农村建设。
3、推动了农机科普工作,促进了农民增收。通过补贴推广先进的农业机械,农民群众更直观地看到了先进农机具较高的生产效率,学习农机科普知识的积极性高涨,在我局组织的农机实用技术学习、培训中,农民群众踊跃报名参加。
          
           
 
          
偃师市农机局
                             2018年12月15日